乐平镇合安围河湖违建拆迁工程
(略) 三水区乐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报送乐平镇合安围河湖违建拆迁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河湖四乱治理工作,同意实施乐平镇合安围河湖违建拆迁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402-*-04-05-*)。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乐平镇合安围。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地块共划分为21处,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需破坏性拆除建筑物面积合计86968.28平方米,违法建筑结构形式有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屋架结构、钢结构棚、简易结构和夹层钢结构等。搬迁大型设备约400套,清理场地垃圾物料等;拆除后的可回收材料由业主自行处理,裸土裸地需要用防尘网覆盖、洒水防尘处理。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300.53万元,其中:工程费1166.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62万元、预备费96.3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乐平镇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三水区乐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六、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三水区乐平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