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略) 太湖县晋熙镇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 (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 (略) 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7〕2号)有关要求,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太 (略) (略) 太湖县晋熙镇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并通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太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吕阿谈
联系电话:0556-*
邮箱:*@*q.com
附件:1. (略) 太湖县晋熙镇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情况.pdf。
2. (略) 太湖县晋熙镇建筑石料用片麻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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