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关于对金之洋广州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金之洋(广州)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5月 27日至 **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白云区启德路29号联边公园3号楼,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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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金之洋(广州)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金之洋(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 金之洋(广州) (略) 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5-*-17-01-*) (略) (略) 白云区鹤亭工业区北五路12号101房,项目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主要建筑:1栋单层生产车间,1栋单层办公室。主要生产工艺及产品:以PLA可降解颗粒等为原辅材料,通过吹膜、打卷、分切、包装等工序年产功能性复合材料底膜300吨。主要设备:吹膜机7台、分切机5台、打卷机7台、包装机2台等。 |
环评机构 | 利智华(广州)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预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