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一都江小学室外配套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 2016-08-0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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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
1.原公告中“5、应标企业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国家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临时建筑师除外);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按照 (略) (略) 门的相关规定办理进江备案登记手续。
6、工程报名时需递交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⑥《 (略) 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更正为“5、应标企业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资格;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 (略) 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6、工程报名时需递交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工作手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注册建造师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⑥《 (略) 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其余条款不变,特此说明。
(略) 中正 (略) (代理公司)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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