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六局安装公司电力事业部电力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19-06-19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招标预算 | 0.07万元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采购规模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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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在报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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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已截止】 |
(略) (略)
(略) 市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略) ,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及洽谈采购 (略) 事宜。
*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2、工程地址: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3、工程简述: 劳务分包
* 、招标主体
(略) (略)
* 、招标内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服务框架协议》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略) (略) 门核发并通过最近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 (略) 产品的制作或销售。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2、资质要求: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3、业绩要求: /
4、技术要求: /
5、符合国家规范或标准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
6、其它要求。
* 、 (略) 络报名
1、报名方式
(略) (http:/ *** )上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后即可报名。
2、报名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年6月 * 日( (略) 时间)。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年6月 * 日 * 时 * 分( (略) 时间)。
3、招标文件的获取
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 (略) 文件,并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 (略) 网上投标。
*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略) (略)
招标地址: (略) 区 (略) 路 * 号
联系人:王爱春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
日期: * 年 6月 * 日
框架协议编号:JLA(DL)/MS3-框架(劳)- * - *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服务框架协议
(电力调试工程)
工程名称: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 方(承包人): (略) (略)
* 方(劳务分包人):
签约时间: * 日
签约地点: (略) 市 (略) 区 (略)
框架协议编号: JLA(DL)/MS3-框架(劳)- * - *
电力调试工程劳务分包框架协议书
* 方(承包人): (略) (略)
* 方(劳务分包人):
鉴于 * 方在 (略) 市 (略) 承接的电力调试工程的单位工程合同金额小、数量多、工期紧、任务急、多业主的特点,为缩短招投标、合同签订等业务管理活动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电力调试、检维修零星工程项目履约,并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略) (略) 电力零星工程 劳务分包服务有关事项协商 * 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 劳务分包人资质或资格信息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有效期:
2.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 劳务分包服务范围和施工内容
(略) 承接电力调试、检维修零星工程的劳务服务,主要服务范围及内容如下:
1. 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开闭器的安装;
2. 成套配电柜(盘)、 (略) 开关柜的安装;
3. 电缆线路工程、配管及管内穿线工程与接地系统的施工;
4. 变配电工程的检维修以及附属施工工作;
5. 上述施工相关辅材与耗材的采购;
6. 其它分项工作及为完 (略) 必需的辅材的采购;
7. 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
(1) * 方签发的《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
(2) 双方签订的《电力零星工程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以下简称:《劳务分包服务合同》。
* 、 框架协议期限及工程分配
1. 本框架协议期为 * 日至 * 日止。协议到期以后,双方可根据 (略) 协议续签,续签应在本协议结束前 * 个月内完成。
2. 实际工程分配根据采购 (略) ,具体零星工程劳务服务内容与开工日期以承包人签发的开工指令为准,即签发的《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 (略) 商 (略) 门根据《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与 * 方办理合同签订事宜,因工程零散、金额较小;原则上《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每季度办理 * 次。
3. 零星工程工期要求:满足《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中所明确的工期要求。
* 、 劳务分包服务合同签订
1. 框架协议签订后,承包人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直接进入合同签订工作活动环节, (略) 招投标,即直接向中标框架劳务分包人下达《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并签订《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
2. 劳务分包人应按《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的约定完成作业,并服从承包 (略) 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
3. 《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未尽事宜,按本框架协议 (略) ;《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内容与本协议不 * 致的,以《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为准。各零星工程劳务分包服务合同参照《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模板起草, (略) 、公司相关各层级人员评审合格后签订。
* 、 合同价款
1. 本协议含税总价款(暂估)为人民币 *** 元(大写: * * 万元整),不含税价格为¥ *** . * 元,增值税率或征收率为 3 %,税额为¥ * 0. *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 * 元(大写: * 仟元整 )。注:①不含税价格=含税价/(1+增值税率或征收率);②安全文明施工费=协议总价款*1.5%
2. 本协议实际总价款=本协议期内各电力零星工程合同实际结算额的累计值。
3. 协议价格形式:本协议价格形式为固定综合单价价款,具体项目描述与综合单 (略) 示:
序号 |
分项工作描述 |
数量 |
单位 |
综合单价 (元) |
备注 |
1 |
3× * +(N)及以上高压电缆头制安费 |
1 |
套 |
* |
含辅材 |
2 |
3× * +(N)及以下高压电缆头制安费 |
1 |
套 |
* |
含辅材 |
3 |
* ×(8- * )mm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4 |
* ×(8- * )mm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5 |
* ×(8- * )mm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6 |
* ×(8- * )mm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7 |
* ×(5-6)mm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8 |
* ×(4-5)mm及以下铜排制安费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9 |
铜排加绝缘子 |
1 |
只 |
* |
含材料费 |
* |
变压器拆除与运输 |
1 |
台/套 |
* |
场内运输 |
* |
变压器运输与安装 |
1 |
台/套 |
* |
场内运输 |
* |
变压器基础预埋钢板安装(板厚£= * - * mm) |
1 |
平米 |
* |
含材料费 |
* |
高/低压柜拆除及运输 |
1 |
面 |
* |
场内运输 |
* |
高/低压柜运输及安装 |
1 |
面 |
* |
场内运输 |
* |
高低压柜基础槽钢安装(槽钢规格 * #- * #)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 |
高压配电柜仪表(CT/BT)拆除 |
1 |
套 |
* |
含材料费 |
* |
直流屏安装费 |
1 |
套 |
* |
含辅材费 |
* |
G * 穿缆金属管暗敷设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 |
G * 穿缆金属管暗敷设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 |
G * 穿缆金属管暗敷设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 |
G * 穿缆金属管暗敷设 |
1 |
米 |
* |
含材料费 |
* |
用电设备电机拆除与安装(不分规格) |
1 |
台 |
* |
不含吊车租赁费 |
* |
高压套管拆除费 |
1 |
套 |
* |
/ |
* |
高压套管安装费(不分规格) |
1 |
套 |
* |
含材料费 |
* |
配电室门挡鼠板制作 |
1 |
套 |
* |
含材料费 |
* |
接地极安装(镀锌扁铁宽 * ~ * mm) |
1 |
米 |
* |
含主材费 |
* |
接地极安装(镀锌扁铁宽 * ~ * mm) |
1 |
米 |
* |
含主材费 |
* |
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地面破除与渣土外运 |
1 |
立方 |
* |
含机械费 |
* |
混凝土基础或混凝土地面施工 |
1 |
立方 |
* |
含机械费 |
* |
高、低压电气设备清洁服务费 |
1 |
人/日 |
* |
/ |
* |
高、低压电气设备检修服务费 |
1 |
人/日 |
* |
/ |
* |
普工日工费 |
1 |
人/日 |
* |
/ |
4. 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施工作业开支、工具使用费、所用辅助材料消耗费、使用人员薪酬与保险费、不可抗力损失费、人员调遣费; * 方应获利润、应纳税金、管理费;因使用期劳务服务延迟等引起的各类风险费,以 (略) 本框架协议 (略) 需发生的其它 * 切费用。
5. * 方后续根据实际业务签发《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双方并签订《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合同综合单价直接引用本框架协议内相应的综合单价,若框架协议内无相应综合单价, * * 双方按照《工程计价清单》(CB-B * )的格式要求,协商确定施工项目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明细表》(CB-B * )并作为 * * 双方后续实 (略) 签订的《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B-M * ) (略) 分。合同综合单价确定的具体原则如下:
(1) 框架协议中已有适用于新增工作项目的价格,按协议内已 (略) ;
(2) 框架协议中只有类似于新增工作项目的价格,可以参照协议内已有 (略) ;
(3) 框架协议中没有适用或类似新增工作项目的价格,由劳务分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认,经双 (略) 。
6. 框架协议期内,已确定的综合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框架协议续签时,对需调整的综合单价,双方协商确定,并计入续签协议。
* 、 劳务作业计量
1. 计量原则
(1) 劳务作业工作量计算规则:劳务作业工作量按月计量,由劳务方上报《分包月报量申请表》(CB-B * ),《零星工程委托单》(CB-B * )作为工程量计量的依据。
(2)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 * 日前,分包商完成《分包月报量申请表》(CB-B * )的上报,双方并于 * 日内完成工作计量确认。
(3) 劳务服务零星用工及零星点工计量在《分包月报量申请表》(CB-B * )中上报的同时,并填报《电力零星工程用工统计表》(CB-B * ),原则上计量时间点为上月 * 日至本月 * 日。
2. 计量程序
(1) 关于劳务作业工作量计量的约定:
(a) 委托任务完毕后的 * 日内, * * 双 (略) 完工程的工程量确认,《分包月报量申请表》(CB-B * )必须经分包商签字、盖章。
(b) 经分包商签字确认的工 (略) (略) 门(以下简称: (略) )的商务人员留存,作为结算的依据,《分包月报量申请表》(CB-B * )不予返还 。
(2) 劳务分包人报送工作量报告的期限:原则上每月 * 日前完成,时间点为上月 * 日至本月 * 日 。
* 、 变更签证
1. 签证指令下达与审批
(1) 必须 (略) 专业工程师、商务经理、部门(或项目)经理联名签发书面工作指令《现场分包签证指令单》(CB-B * ),方可同意分包人施工。
(2) 指令单 * 式两份,签发后 * 份由专业工程师保管, * 份交由分包人作为施工依据。
(3) 指令内容施工完毕后,分包方上报《分包经济签证单》(CB-B * )同时返还指令单(CB-B * )给项目专业工程师,由专业工程师组织会审会签。
(4) 项目生产经理(或总工程师)对 (略) 认定,并会同项目 (略) 计量。
(5) 项目商务经理对照合同条款重点审查签证的合理性、计量和签证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6) 项目经理根据会签意见及实际情况审核,无项目经理签字,项目商务经理不得计入分供结算, (略) 将不予审核。
2. 需上报审批的签证
对于 * 次性零星用工超过 * 小时,或增加工作内容或改变合同单价或合同单价没有而以会议纪要等形式确认价格的,涉及金额大于 * 元以上的经济签证,必 (略) (略) (商务)审查, (略) 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给分包人。
3. 签证的确认
(1) 项目分包经济签证单 * 式 * 份, (略) 相关人员负责催办, (略) 相关人员逐级递交、审核,原则上每月确认清理 * 次(每季必须保证 * 次),按照程序审核审批后, * (略) (略) (商务), * 份由项目商务经理留存, * 份返还分包人。未完成签字审批手续前 * 律不得返还分包人。
(2) 项目分包 (略) 月清月结制度,每季度由项目商务人员填制《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CB-B * ),由分包商签字盖章确认签证内容及签证金额,计入每月的分包计量。对分包未签字确认的,不得办理工程款支付,直至签字为止。
(3) 项目商务经理对分包签证单以各分包人为 (略) 连续编号,建档保存,并建立变更签证管理台帐。负责每次月 * (略) 有连续编号的签证单及《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CB-B * ) (略) (略) (商务), (略) (略) 进行月度封存。办理分包结 (略) (略) 留存的签证单及《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CB-B * ) (略) 结算,其余均视为无效签证。
4. 变更签证价款确定
(1) 框架协议(或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框架协议(或合同)已 (略) ;
(2) 框架协议(或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框架协议(或合同)中 (略) ;
(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由劳务分包人与承包人协商确认,经双 (略) 。
* 、 工程结算
(1) 本零星工程结算为按实结算,即实际完成工作量乘以框架协议(或合同)内约定 (略) 得乘积的累计之和。
(2) 每季度末 * 日前办理 * 次结算,结算的 (略) (略) (商务)牵头、项目商务经理(或商务工程师)负责,分包人 (略) 递送《分包结算会签/评审表》(CB-B * ),并附《工程结算书》,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结算书》上用印。
(3) (略) 商务结算管理人员在 * 天内,完成分包结算的审核,按照公司分包商结算统 * 模板,编制《结算协议书》,办理好分包结算并 (略) 门。
(4) (略) (略) (商务)负责对分包结算初审的管理和监督,及时 (略) 存在的 (略) 协调解决,确保分包结算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初审率 * %,即项目竣工后2个月内必须完 (略) 分包结算的初审;与总包关联的分包结算( * 方合同)在总包结算定案后 * 日内完成初审。
* 、 工程款支付
1. 本工程无预付款,每季度办理 * 次结算与工程款支付手续,全额支付当期工程款,无质保金。
2. 每次付款前, * 方向 * 方提供等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发票的税费已含在本合同劳务费中,否则 * 方有权不付款。 (略) 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真实、合法、有效,如因 * 方发票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而给 * 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 方应予以赔偿,且须更换相应发票。相关经济损失赔偿额包括但不限于票面 (略) 得税率 * % (略) 得税额以及滞纳金、罚款等损失。
3. * 方每季度必须及时在 * (略) 上完成对账单工作,如因对账单原因导致的付款延期, (略) 承担后果, * 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网上完成的对账单工作仅作为 * 方数据指标的统计,最终结算额仍按双方实际共同验收并签字确认的数量、时间及本框架协议(或合同) (略) 。
十、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构成本劳务分包框架协议的合同文件之间应当能相互说明和相互补充。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在 (略) 过程中达成的纪要、协议、零星工程合同等文件;
(2) 零星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
(3) 零星工程委托单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 ;
(4) 合 (略) 分及其附件;
(5) 合 (略) 分;
(6) 采购文件和投标(应答)文件(包含非招标采购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有);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 图纸;
(9) 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 (略) ,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 (略) 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做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 * 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十 * 、 承诺
1. 承包人向劳务分包人承诺,按照本框架协议(或零星工程劳务服务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劳务分包工作,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再分包,并按时足额的向劳务作业人员发放工资。
3. 劳务分包人承诺理解并接受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总(分)包合同条款的约束, (略) 总(分)包合同中与劳务分包工程有关 (略) 有义务。
4. 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收到并充分了解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报价资料, (略) 勘察并充分 (略) 的具体情况。
5. 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服从承包人生产和资 (略) 排, (略) 情况调整资源准备以满足承包人要求,不向承包人主张违约、利息、索赔等额外费用。
6. 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在投标报价过程中已充分考虑了各项施工内容的费用与可能发生的风险。
7.劳务分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对外提供担保。
8. 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 * 、 签订日期
本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以双方中的最后 * 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十 * 、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 * 、 合同份数
本协议正本 * 份,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执 * 份,劳务分包人执 * 份。
十 * 、 附录
1. 表单
1.1. 《零星工程委托单》(CSCEC6BAZ-DL-CB-B * )
1.2. 《工程计价清单》(CSCEC6BAZ-DL-CB-B * )
1.3. 《分包月报量申请单》(CSCEC6BAZ-DL-CB-B * )
1.4. 《电力零星工程用工统计表》(CSCEC6BAZ-DL-CB-B * )
1.5. 《现场分包签证指令单》(CSCEC6BAZ-DL-CB-B * )
1.6. 《分包经济签证单》(CSCEC6BAZ-DL-CB- * )
1.7. 《分包经济签证月清确认单》(CSCEC6BAZ-DL-CB-B * )
1.8. 《分包结算会签/评审表》(CSCEC6BAZ-DL-CB-B * )
1.9. 《 (略) 管理人员名单》
2. 模板
2.1. 《电力零星工程劳务分包服务合同》(CSCEC6BAZ-DL-MB-B * )
2.2. 《授权委托书》
2.3. 《劳务管理协议书》(如需要)
2.4. 《工程专项质量管理协议书》(如需要)
2.5.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2.6. 《项目施工廉政合同书》
(以下无正文)
签 署 页
承包人: |
专业分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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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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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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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 |
或者授权代表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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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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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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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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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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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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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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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会信用代码: |
(略) 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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