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标条件
2.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当具备①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级资质②市政工程监理 * 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备承担本项目 (略) 的能力。
2.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 (略) 团队必须配备 (略)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人员资格要求如下:
(1) (略)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 * 项或多项国家( * 级)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兼职其他工程项目。
(2)设计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3)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注册执业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本项目 (略) 项目经理。
2.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 * 年至 * 年)财务状况表。
2.5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 日至 * 日(3年)承担过以下业绩:①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 * 0万(含)以上的园林景观设计项目业绩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略) (至少包含工程设计);②至少1个单项工程投资额 * 0万(含)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项目(须包含园林景观内容)业绩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略) (至少包含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两条必须同时满足。
2.6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 * 日至 * 日(3年)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需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查询本单位是否 (略) (略) 页截图。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 * 个或 * 个以上成员属 (略) 人的,联合体视 (略) 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 (略) 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2.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单位,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略) 服务 (略) 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投标承诺或经建设单位同意, (略) 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 (略) 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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