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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10KV高压电缆02包

2020年05月18日   河北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8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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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已截止】
招标正文  |  服务热线:400-810-9688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略) 人为石 (略) , (略) 条件, (略) 。(招标编号:G *** )。
2. (略) 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市 (略) 区工业园。
2.2 建设规模:轧钢 * KV高压电缆供货。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轧钢区域供配电系统用 * KV电力电缆。包括电缆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指 (略) 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文件等。
本次招标划分为两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 * 天内。
2.5 交货地点: (略) 市 (略) 区工 (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具有相应设备的供货能力。
3.2 *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电缆成批供货合同业绩(要求每个供货合同中有 * KV及以上的ZR-YJV-3x * 及以上规格电缆供货长度在 * 米及以上的业绩)。
3.3 投标人提供的电缆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略) 石 (略) (略) 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 * 日下午 * : * 。报名结束后, (略) 文件发至报名单位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请在报名时缴纳。
4.2.1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投 (略) 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缴纳,必须为投标单位,不能以个人名义代付。 (略) 名称、编号, (略) 文件。
银行汇票或电汇收款人:
户名:石 (略)
(略) : (略) (略)
账号: ***
行号: * *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略) 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监督及投诉
(略) 纪委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com
(略) (略) 电话: * — *** 电子邮箱: * * .com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 (略)
地址: (略) 市 (略) 东路 * 号
邮编: ***
联系人:许占涛、徐振波
电话: *** 、 ***
* 日
(略) 石 (略)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轧钢 * KV高压电缆 * 包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石 (略) (以下简称“买方”)与XXX(以下简称“卖方”) (略) 石 (略)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轧钢 * KV高压电缆采购供 (略) 了详细会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 (略) 协商、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共识,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合同签订地点: (略) 市 (略) 区 (略) 东路 * 号
第 * 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标的物(以下简称“合同项目”): (略) 石 (略)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轧钢 * KV高压电缆。其中包括本合同及《 (略) 石 (略)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轧钢 * KV高压电缆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技术协议)所规定的各项内容。
有关“合同项目”的生产纲领及技术条件详见技术协议
1.2 卖方供应范围
1.2.1技术及标的物设计范围、标的物供货范围详见技术协议。
1.2.2技术总成
卖方对其供应范围内标的物的质量、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对“合同项目”中标的物承担技术总成,并对整体功能、运行承担技术总成责任,最终负责使“合同项目”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值。
1.3卖方应根据本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卖方应对提交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和按工程进度要求交付负责。
1.4属买 (略) 分,买方承担质量和交货进度的责任。
1.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卖方向买方 (略) 服务和技术指导,有关内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1.5.1卖方按照买方的要求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 (略) 对“合同项目”的施工、安装、无负荷试车、热负荷试车、考核、验收、生产操作、标的物维 (略) 现场服务和技术指导。
1.5.2卖方提供的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按 (略) 。
1.6卖方确认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是先进、可靠、完整而实用的。
1.7卖方确认,本合 (略) 列的标的物,为本合同范围内符合“合同项目”安全、稳定运转、能满 (略) 规定的各 (略) (略) 标的物。标的物的检验与标准要求见技术协议。
1.8本合同的合同标的物在年 月 日前运抵买方库房或指定地点。
卖方应严格按照技术协议的工程进度组织设计、标的物供应(详见技术协议)。
当买方认为需要延长交货期、工期时,工期、交货期相应延长,卖方应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交货时间交货 。
第 * 章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为:XXX万元 (含税价)(大写:XXXXX),包括但不限于卖方按本 (略) 规定提供本“合同项目”的供货范围的设计及设备费、现场服务费、技术指导费、运保费、培训费、 (略) (略) 有费用。
2.2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了合同条款中卖方应承担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的价值,不因卖方的任何原因、市场价格变化而调整, (略) 期间,如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合同总额及结算金额做相应调整,增值税税率按 (略) ,不含税价格不变。
2.3 其分项价格如下表: 单位:元税率 * %
序号 标的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含税总价 备注

含税总价(大写)
第 * 章 付款方式
3.1 合同款的支付比例及条件
3.1.1付款方式: (略) 承兑汇票,支付了承兑 (略) 了付款义务,即本合同为承兑价。
3.1.2 支付条件及支付比例:
1) 合同签订生效后 *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的预付款。
2) 设备发货款的支付:全部设备具备发货条件,经双方确认后, *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的设备发货款。
3) 性能测试合格支付:全部设备到货及图纸资料交付,卖方指导安装完毕,性能测试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提供合格全额发票后, *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 %的性能测试合格款。
4) 合同实际发货总额的 * %为质量保证金,标的物质量保证金在标的物质量保证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及无质量纠纷的, * 天内买方无息支付卖方。
第 * 章 交货和交货条件
A部分:“标的物”的交货
4.1属卖方供货范围的标的物交货进度应满足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工程进度,并满足买方的书面通知的发货数量清单,交货时间是指货到买 (略) 的时间(卖方应充分尊重并同意买方提出的标的物交货时间调整)。标的物的交货方式卖方应征得买方的确认。
4.2 (略) 供的货物,由卖方负责运输及运输保险,运输车辆须国 * 及以上排放标准新能源车。
4.2.1 交货汽(火)车目的地: (略) ( (略) )。
4.3 (略) 供货物交货 * 天前将标的物装箱计划传真给买方,该装箱计划应以套为单位,包括合同号、标的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净重、毛重、大约总体积、 (略) (略) 在地、预计交货时间、交货方式、危险品的品名等。如买方在收到此传真后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任何意见,则此计划被认为确认。如果买方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双方通过 (略) 协商解决。收到传真的时间以买方确认的时间为准。
4.4 对超大、超重标的物(不能拆卸的单体标的物重量最大限度为 * 十公吨,超过此限度的称超重件。外形尺寸的限度为长 * 米、或宽3米、或高3米,超过此限度的称超大件。)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超重件和超大件的外形图及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 式 * 份。卖方应在标的物发货前 * 天通知买方,以便买方作好标的物接运的准备。如果买方收到上述初步交货计划5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建议,此计划将作为最终交货计划的依据。通知的时间以买方签收书面通知的时间为准。
如买方提出反对意见或建议,双方应在上述时 (略) 讨论,在达成书面协议后,即作为最终交货计划的依据。
卖方在货物发货之日5天前将实际的装箱清单(按买方的要求填写)传真给买方。
4.5 对于特种标的物(压力容器、蓄能器等),卖方在标的物交付时须提供相关资料(安检资料等)及移交手续。
4.6 卖方交付标的物时,应 * 次交清4.3 条所 (略) 包含的内容。 (略) 分,则按4.7条卖 (略) 理。
4.7 凡属卖方责任而需重新补供、更换货物时,卖方必须在买方“合同项目”现场交货。所发生的标的物费、货款及运保费等有关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由卖方赔偿买方。
B部分:“技术资料”的交付
4.8 设计的“技术资料”交付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4.9 标的物(技术和业务)资料的交付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4. * 卖方交付买方的“技术资料”,由卖方按买方指定的收件人交付。
4. * “技术资料”交给买方指定的收件人后,买方的签收日为实际交付日。
4. * 如果买方收到“技术资料”后发现有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应尽早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 * 十天内补供给买方。
4. * 买方在收到每批“技术资料”(按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及相应的 * 份详细清单后,7个工作日内核对无误后,将其中 * 份清单签字返回卖方。
4. * 卖方代表应按照买方要求定期向买方通报“技术资料”交付情况。
4. * 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后(技术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卖方应将根据合同技术协议的已交付的“技术资料”总目录和《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确认书》各 * 式 * 份提交买方。买方在收到该清单及确认书后7个工作日经核对无误后,将其中 * 份签字后返回卖方, (略) “技术资料”的交接证明。但是《全部“技术资料”交付完毕确认书》签署后,根据已交付材料的数量和深度的实际情况,卖方仍有义务按买方的要求及技术协议 (略) 需要的“技术资料”。
第 * 章 包装与标记
5.1 (略) 有货物应具有适合长途内 * 运输或空运和多次及安全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类别、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防变形、防放射性等相应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合同项目” (略) 。如采用集装箱运输,集装箱内也应用木箱包装适合多次安全搬运、装卸。货物运抵“合同项目” (略) 后,买方按卖方事先提供的保管要领书储存,如实际储存条件不允许按照卖方提供的保管要领书储存时, (略) 总代表协商,确定合理的储存方案。
5.2 卖方对包装箱 (略) 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装箱单序号、主机名称、部件 (略) 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品备件、易损件和特殊工器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品备件”、“易损件”或“特殊工器具”字样。
5.3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 * 个侧面上,用不退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订单号:
(2)合同号:
(3)唛头标记:
(4)目的地: (略) 市 (略) 区工业园。
(5)收货人: (略) 石 (略) 基建仓库
(6)按技术协议规定的“标的物”名称、箱号及标的物编号
(7)箱号/件数
(8)毛重/净重(公斤)
(9)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 * )货物类别(如机械标的物、电气标的物、仪表等)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中文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标记图案。对有盘面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标的物需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标明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凡重量为 * 公吨或超过 * 公吨的货物,除上述标记外,还应在包装箱的 * 个侧面标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
5.4 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5.3的有关内容。
5.5 安装、试车用特殊工器具、材料、消耗件、油漆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均需同标的物分开,并按种类分别包装,分别装箱。
5.6 对电气设备及仪表应该和机械标的物分开包装,对 (略) 分组装的电气标的物需采取特殊保护措施,并在箱外注明。不同合同号、不同机组的标的物不得混装在 * 个箱内。
5.7 每批货物应有下列单据和文件(解体分箱包装标的物的下列(4)、(5)资料可按标的物为单位提供):
(1)装箱单 * 式 * 份(其中 * 份应附在每件包装箱外面);装箱单内容应包括:合同号、箱号、标的物编号、名称、数量、图号、 (略) 件图位号、重量、尺寸;
(2)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 式 * 份;
(3)按本合同技术协议规 (略) 详细检验记录(包括:材质、加工和装配精度及有关检验参数) * 式 * 份;
(4)安装使用说明书(包括:空运转调整、操作和维修) * 式 * 份。
(5)标的物装配图(包括:详细总装配图、部件装配图、接线图、管线图) * 式 * 份。
第(4)、(5)项资料如来不及随标的物提供,则可按技术协议规定的时间交付。
卖方须将上述单据和文件按机组妥善包装集中放在单独的资料专用箱内,该资料专用箱应放在第 * 个货物包装箱内随该批货物 * 同发运。
5.8 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的装订和内包装:
文字资料:装订成册或夹装
蓝图:标的物图纸应以标的物编号为单位,配套折叠成A4尺寸提供,每套图纸必须附有图纸目录,内容包括:图纸名称、图号、数量、规格、标的物编号等。图 (略) 列顺序依次自上而下叠放,无图纸或文字面朝上,右下 * 度大折角,露出标题栏。
电子版图纸资料: (略) 有书面技术资料均应提交相应的电子版至少2份(U盘)。
5.9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易于搬运、防潮和防湿的妥善包装,每个包装箱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 * KG,外包装上应用不退色涂料醒目标示:“技术资料”字样并以中文注明以下内容:
(1)订单号:
(2)合同号:
(3)唛头标记:
(4)目的地: (略) 市 (略) 区工业园
以上内容见5.3
(5)收件人: (略) 石 (略) 仓库
(6)重量:
(7)箱号/件数
5. * 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防护措施不够造成的承运人拒运、货物损坏或丢失,根据本合同4.6条、4.7条卖方责任条款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补齐或赔偿。
第 * 章 设计与设计联络
6.1为使本“合同项目”的建设 (略) ,卖方应按照本合同技术协议 (略) 设计。
6.2 卖方在交付“基本设计”以后,应向买方设 (略) 说明,买方有权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买卖双方经过认真讨论并协商 * 致后,应签署“基本设计”审查确认书(或审查会议纪要),该确认书即作为 (略) “详细设计”的依据,此时的确认书并不能免除卖方对标的物最终应承担质量保证的责任,确认书的签署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的 (略) 。
6.3卖方在交付“详细设计”后,卖方 (略) 技术交底。买方有权对卖方提供的上述“详细设计”提出修改、补充意见,经双方协商 * 致后,由卖方作出修改。
6.4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人员对卖方的标 (略) 设计审查和设计联络,详见技术协议。
6.5卖方应从“基本设计”到“合同项目”的“考核验收”为止的时间内自费派遣称职的设计人员到“合同项目”现场解释卖 (略) 理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如需要时,负责对资 (略) 必要的修改,但对资料和图纸的修改必须经买方书面确 (略) ,该设计人员的人数、时间和具体事宜可根据当时情况, (略) 商定。
6.6 为了讨论和澄清有关设计中重大的技术问题,或是因买方的要求,或是卖方认为必要时,卖方应自费派遣代表到“合同项目” (略) 理有关事宜。
6.7 如果在卖方设计中发现内容遗漏或错误,卖方应在保证交货期和质量的前提下及时更正、补充,并由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 * 切费用。
6.7.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买方提出合同范围内的有关设计和技术上的问题(包括排除标的物故障技术)和要求时,卖方需及时给予答复,并向买方提供有关资料、图纸。如卖方就买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图纸提出询问时,买方亦应及时答复。
6.7.2 买卖双方在适当时机任命设计联络代表各 * 人,负责双方设计问题意见的交换。
6.8 卖方交付给买方的“技术资料”所使用的文字,度量衡制以及份数规定如下:
6.8.1 技术资料用的文字为中文。在图纸和底图有文字注解时须留出加注中文的适当空位。标的物维护使用说明书应用中文(引进标的物资 (略) 委托、并经双方协商 * 致后可译成中文), (略) 指导专家书面指导、工作日志或会谈纪要等可用中文。
6.8.2 度量衡制:法定计量单位。
6.8.3 份数:按技术协议的规定。
6.9 所有“技术资料”都要清晰无误,白底黑字黑线(除蓝图外),能长期保存,纸质良好,凡图纸修改(包括卖方技术人 (略) 所作的修改)都应有修改通知单和相应的修改图并提供修改后的图纸目录,修改图应作修改标记,从第 * 次修改开始连续递增(电子版本应同步更新)。
6. * 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由买方提 (略) 工程设计的技术资料为 * 式 * 份,图纸 * 式 * 份,U盘 * 份。该技术资料应清晰无误,全部用中文。
第 * 章标准与检验
7.1 卖方供应本“合同项目”的“标的物”在设计选材、制造、检验和试验,应按本合同 (略) , (略) 分由卖方按买 (略) 。
7.2 凡属卖方提供的“标的物” (略) 检验、试验或试运转,卖方交付的“标的物”须 (略) 出具的、 (略) 日期并经卖方签署的质量合格证和按本合同技术协议规 (略) 详细检验记录(包括材质、加工和装配精度及有关检验参数),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明,该质量证明并不免除卖方对本合同项目应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7.3 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会同卖方检验人员 (略) 车间 (略) (略) 前的检验。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提供标的物制造进度表 * 式 * 份。 (略) 需检验的标的物交货前1个月提交标的物检查要领书(或检验大纲) * 式 * 份给买方。 (略) 装配和检验前 * 天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决定是否派员参加检验,如决定参加,则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检验事宜。买方检验人员还有权参加本合同其他标的物的检验、查看标的物制造档案、参加卖 (略) 召开的有关标的物的质量会议。
7.4 买方检 (略) 前检查过程中发现“标的物”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缺陷,以 (略) 质量。
7.5买方检验人员 (略) 的检验不代替“标的物”运抵本“合同项目”现 (略) 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 * 章 (略) 规定的保证责任。
7.6卖方应为买方检验人员提供“标的物” (略) (略) 技术资料和图纸(检验前 * 周提供)、实验室设备、检验用工具、仪器材料等。
7.7 如买方检验人员不能按期参加或买方通知卖方不参加上述检验时, (略) 检验,但应将检验结果提交买方。
7.8 卖 (略) “标的物”的开箱检验应在买方“合同项目”现场( (略) )进行,正常情况下货到2天内开箱,卖方应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合同项目”现场参加买方开箱检验工作。2天内未开箱,买方应在检验前3天将开箱检验日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标的物”有缺陷、损坏、短缺,型号规格、质量以及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和不符合7.1条、不符合技术协议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检验规范,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署“开 (略) 理协议书”。如属卖方责任,此“协议书”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供的有效索赔证明。
7.9如卖方检验人员不能按期参加开箱检验或卖方通知买方不参加开箱检验时, (略) 开箱检验,卖方认可买方的检验结果,如发现本合同7. (略) 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买方通知卖方,卖方应立即派 (略) (略) 理。
7. * 卖方接到上述索赔证明或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后,若卖方对索赔要求有异议, 应在两周内提出复议。若属卖方责任,应立即无偿更换、 (略) 分,并负担由此产生 (略) 的换货费用和风险。卖方换货、补供的时间,应满足买方工程进度要求。
7. * 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标的物”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7. * 当买方对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质量疑问时,经双方协商对“标的物”进行必要的材质、性能、容量等的品质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如属卖方责任,应由卖方负责无偿更换、补供并负担由此产生 (略) 的换货费用、风险及检验费用。卖方换货、补供的时间,应满足买方工程进度要求。
7. * 上述检验并不解除卖方对本合同第 * 章、第 * 章 (略) 承担的责任。
7. * 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按本合同第7.1条 (略) 需的标准和规范仍不完整,卖 (略) 补供。否则,买方 (略) 业及有关的法律、 (略) 检验,其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7. * 涉及到人身、财产、环保方面的“标的物”,以及特殊装置,如压力容器标的物、消防标的物、防爆电气标的物、起重机械等按技术协议的各项 (略) 并提供相关资料(安检资料等)及移交手续。
7. * 卖方的供货标的物按技术协议要求供货。
7. (略) 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第 * 章 安装、试车和验收
8.1 定义:
“安装”系指“合同项目”全部标的物的装配、安装、调整和无负荷试车。
“无负荷试车”即冷试车,系指机器、标的物安装后单机空运转及根据技术和工艺上的要求的联动空运转。
“热负荷试车”即热试车,系指在负荷的状态下,对所 (略) 调整和对“合同项目”各生产机组、辅助机组和 (略) 的试生产和使用。
“考核验收”系指在“热负荷试车”合格后,为验证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各 (略) 进行的技术考核,在“合同项目”已稳定地达到本合同技术协 (略) 保证指标达标后, (略) 验收。
8.2 买方应制定安装调试计划并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 * 周内派有关专 (略) 进行免费指导安装调试,服务周期以满足买方实际需求为准。 (略) 服务和技术指导的派遣的事项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8.3 本“合同项目”标的物安装完毕后, “热负荷试车”过程中 (略) 详细记录,记录每台标的物在热负荷试车中的运转情况,出 (略) 理情况,记录全线各标的物功能的匹配情况及产品的产量、质量,进行“热负荷试车”总评价,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热负荷试车”合格,具备“验收考核”的条件。
8.4 在“热负荷试车” (略) 标的物性能和产品品种、产量、质量的“验收考核”。当“合同项目”达到 (略) 后由双方总代表商定首次“验收考核”开始日期,“验收考核”的项目、内容、时间、方法、条件详见本合同技术协议。
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在卖方技术人员配合下,对“考核验收”的各项 (略) 鉴定和考核。
8.5 “验收考核”在“合同项目”热负荷运转条件下已经达到本合 (略) (略) 指标,并能稳定地、连续地操作, (略) 总代表签署“合同项目”的“考核验收”证明 * 式 * 份,双方各执 * 份,作为本“合同项目”的验收凭证。
8.6 如因卖方原因致使“验收考核”未能通过时,卖方应尽快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对“标的物”进行必要的修理、更换、修改。其后应重新按照合同技术协议的规定尽快再次验收考核,当需将“标的物”运出“合同项目” (略) 修理或更换时,全部运保费、修理或更换费用应由卖方负担,并按4.7条卖 (略) 理。
8.7 在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验收考核期满,而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如有任何 * 项或多项未能达到时,双方应会同研究,找出原因,明确责任,并 (略) 理:
8.8 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时,应按本合同9.6条的规定办理。并且卖方负责完善改进合同项目直到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达到保证值后双方应签署有关“验收考核”记录。改进“合同项目” (略) 费用和卖方技 (略) 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9 如属买方、卖方双方共同责任未能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时, (略) 总代表按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8. * 按本合同及技术协议规定的“合同项目”的验收,并不免除卖方对“合同项目”的“标的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应负的保证责任。
8. * 在“合同项目”的“安装”、“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和正常生产的全过程中,卖方应自费派遣高层或中层管理人员 (略) 的不定期的“双边协调会”,以 (略) (略) 过程中各环节的双边关系,使双方充分 (略) ,共同努力,将“合同项目”按本合同技术协议的工程进度建成。会议的地 (略) 。
8. * (略) 服务,卖方委派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具备相关资质, (略) 安全管理及各项制度。买方应为 (略) 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
第 * 章 保证,索赔和罚款
9. (略) 提供的本“合同项目”的技术是签订合同时, (略) 中较先进的技术;“标的物”是全新的,质量是优良的。“标的物”的选型均符合生产工艺,安全的要求以及长期生产的需要,并符合本合同的技术协议的规定;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清晰、完整和正确并能满足“合同项目”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修的要求并符合技术协议的规定,使“合同项目”能长期、安全、稳定地正常运转。
9.2卖方保证“合同项目”在本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验收考核”期满前,能够达到本合 (略) (略) 保证指标。
9.3在本“合同项目”的“安装”、“热负荷试车”期间,如果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缺陷,或由于卖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和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的错误造成“标的物”的损坏,卖方应在保证“标的物”质量和性能的情况下,立即消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更换件按4.7条卖 (略) 理。消除缺陷的费用、运保费、更换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卖方负担。如属买方责任,卖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指导,以便消除缺陷或更换“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4本“合同项目”的质量保证期规定如下:
本“合同项目”的质量保证期为性能测试合格后 * 个月。
“合同项目”的质量保证期满时,双方协商 * 致后,由买方出具《“合同项目” 质量保证期满确认书》 * 式 * 份。
9.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标的物”存在缺陷或在运转中发现由于缺陷引起的任何问题,或卖方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本合同及技术协议有关规定时,买方应立即通知卖方,双方共同确认缺陷和问题的责任及解决的办法。如属卖方责任,卖方应消除缺陷或更换有缺陷的“标的物”,更换件按4.7条卖 (略) 理。消除缺陷的货款、运保费、更换费和有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略) 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项目”的正常生产为原则。 (略) 理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修理、更换的标的物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更换完毕之日起重新计算。
如属买方责任,卖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指导,以便消除缺陷或更换“标的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9.6 (略) 供标的物达不到技术协议规定的参数,每项性能测试最多给予两次测试机会,仍达不到合同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根据技术协议罚 (略) 考核,并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买方有权从合同款中减扣。 (略) 罚并不免除卖方负责完善改进合同项目直到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保证值的责任。
9.7卖方应保质保量按时供货,因卖方原因,每逾期 * 周按迟交标的物金额的3‰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不足 * 周按 * 周计算,卖方 (略) 违约金,并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同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卖方应赔偿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9.8 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索赔通知最迟应在质量保证期满后 * 天内发出。
9.9 在“合同项目”质量保证期满以后,卖方应对买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当“合同项目”的生产遇到紧急异常情况时,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在 * 小时内 (略) 给予迅速而有效的支持。如有必要,双方协商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商务问题。
9. * 如卖方供货的标的物在修理、更换后仍然无法满足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买方要求或严重影响合同项目的生产,通知卖方以后,买方有权对相应 (略) 采购,卖方应 (略) 采购标的物的费用,并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9. * 卖方发 (略) 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未按时到位等),视情节考核卖方 * 元到 * 0元罚款,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需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保证金XX万元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项目”验收合格、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9. * (略) 件存在质量问题或达不到技术协议规定的各项参数、指标、保证值、功能的,严格按 (略) 考核,并赔偿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买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更换,直至达到技术协议规定的各项参数、指标、保证值、功能为止,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供货中出现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缺斤短尺的加倍考核,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应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章 侵权与保密
本 (略) (略) 提供的标的物、文件、技术资料、诀窍等的知识产权归卖方享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任何 * 方未经对方的书面许可,均不得向第 * 方转让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责任方承担 * 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如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标的物和资料中有与第 * 方的知识产权纠纷时,由卖 (略) 责任。
(略) 提供的标的物、服务、技术及技术文件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负责,满足技术协议的技术要求和合同目的的要求,确保本项目未侵犯第 * 方的知识产权,不受第 * 方关于专利、商标、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侵权指控。如果第 * 方向买 (略) 供标的物、资料侵犯了其知识产权的合法主张,均由卖方负责与第 * 方交涉,第 * 方合法的侵权指控、索赔以及停止侵权等主张给买方造成的 * 切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买方可以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对卖方提供的合同项目下的标的 (略) 改进、升级,改进、 (略) 取得的知识 (略) 有。
双方理解本合同技术协议的保密要求,并且同意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提供或采用其它方式将本 (略) 分所涉及到的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诀窍透露给任何第 * 方。
由卖方或以卖方名义为本项目编制的任何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双方共有。
本合同项目 (略) 所取得的技术成 (略) 有。但原属于卖方的专利技 (略) 有。
未经买方许可,卖方不得泄露任何有关该项目的资料、文件、软件、程序、技术内容以及卖方接触到买方的技术资料、经营信息、软件、程序等。
第十 * 章 不可抗力
* .1 不可抗力定义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买方和卖方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
(1) 天灾(如:地震、洪灾、火灾、泥石流等);
(2) 战争、武装冲突(不论宣战与否)、入侵, (略) 为、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
(3) 叛乱、动乱、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
(4) 由核燃料、或者由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料、放射性有毒爆炸物、任何核爆炸 (略) 件的其他有害性能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5) 暴乱、动乱或骚乱, (略) 限在买方、卖方或其分包人雇员中间的这类情况除外。
* .2 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
若因合同生效日之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事 (略) 合同,买方与卖方均不应被视为违约或毁约。
* .3 卖方的责任
如果卖方认为某 * 事故将构成不可抗力、并可 (略) 合同,那么,该事故 * 发生,卖方就应立即通知买方,同时,应按实际可能尽最大 (略) 其义务。卖方还应将他的各种建议(包括其他合适的履约方法)通知买方,但是,未经买方代表同意,卖方不得将上述建议付诸实施。
* .4 买方的责任
如果买方认为某 * 事故将构成不可抗力。并可 (略) 合同,那么,该事故 * 发生,买方就应立即通知卖方,同时,应按实际可能尽最大 (略) 其义务。买方还应将他的各种建议通知卖方,以期能完成本工程并使买方和卖方都能少增加费用。
* .5 索赔
如 * 方因双方均认可的不可抗力 (略) 合同义务,对方不能向其提出索赔要求。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 * 方应尽最大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减 (略) 受损失。
* .6 选择性终止合同、付款及免除履约义务
不管工期是否延长,如果发生了某种不可抗力事故而且其持续时间超过 * 天,那么,买方就可给卖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则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损失事宜。
第十 * 章 税费
(略) 税法对卖方课征有关本 (略) 本合同 * 切税费由卖方支付。增值税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卖方向买方开具相应的发票。
第十 * 章 争议解决方式
*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尽力通过共同协商 (略) 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 * 方均可将其提交合同签 (略) 诉讼解决。
第十 * 章 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在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生效,双方即可 (略) 各自责任和义务。
* .2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继续有效。
* .3 本合同正文正本和技术协议 * 式 * 份,卖方 * 份,买方 * 份。
* .4本合同技术协议、《安全约定》(附件1)、《 (略) 建设项目廉政协议》(附件2),为本 (略) 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合同技术协议内容与合同正文发生抵触时,以合同正文为准。
* .5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并盖章,作为本 (略) 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 .6 任何 * 方未能取得另 * 方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 * 者。
* .7 卖方对本合同及技术协议内容必须妥为保密, (略) 本合同的目的外,不得泄漏给第 * 者。
*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 (略) 商定。
* .9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修改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 * 章 法定地址
* .1 买方(盖章):石 (略)
通讯地址: (略) 东路 * 号
授权代表:
日期:
电话: ***
传真: ***
(略) 号: (略) (略) 石 (略) ***
账号: ***
税号: *** H
邮编: ***
* .2 卖方(盖章):
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
日期:
电话:
传真:
(略) 号:
(略) 账号:
税号:
邮政编码:
(略) (略) 及行号:
(略) 承兑的账号:
安全约定(买方合同编号)
* 方(买方):石 (略)
* 方(卖方):
1、在安全生产方面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 * 方必须遵守 * 方的安全、环保、消防、治安、交通等规章制度,接受 * 方的统 * 协调、管理。
(2) * 方有义务为 * 方提供作业、管理中的便利。
(3) * 方有权利对 (略) 监督、考核,对 * 方作业未达到标准的,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扣减合同应付金额; * 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整改的, * (略) 罚,甚至解除合同。
(4) * 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为其车辆、人员缴纳各种保险。
(5)因 * 方原因产生安全事故导致 * 方涉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 * 方承担。
2、安全生产管理奖惩:依据 * 方《相关方安全监管办法》及《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执行。
3、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配 (略) 理的约定。
(1) (略) 合同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工伤事故的,由 * 方承担主要责任;因 * 方作业给 * 方或者第 * 方造成人员伤害,由 * 方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由此给 * 方造成损失的, * 方还应赔偿 * 方或第 * 方的损失。同时 * 方有权按照《安全生产协议书》 (略) 罚,直至解除合同。
(2) * 方车辆在 * 方区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 (略) 处理,并依据责任大小承担相应比例的经济赔偿。
(3) (略) 罚从合同履约金中或合同结算费用中扣减,如额度超出合同履约金中或合同结算费用, * 方仍 (略) 分向 * 方赔付。
以上有关约定作为 (略) 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方(盖章):石 (略) * 方(盖章):
签字:签字:
(略) 建设项目廉政协议
* 方(买方):石 (略)
* 方(卖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 (略) 关于进 * 步贯彻落实“ * 重 * 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略) 新基地项目建设中的廉洁从业风险,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打造清廉工程,达到共赢的目的,经 * 、 * 双方 (略) 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 、本协议期限:自 * 年 月 日起至项目终止日止。
*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自觉 (略) 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 (略) 环境;加强对各自人员的管理及廉洁从业教育,自觉 (略) 为,杜绝发生违纪违法现象。
* 、 * 方及其人员的责任:
1、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河钢石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
2、不得以各种名义和形式给河钢石钢人员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不得邀请河钢石钢人员参加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不得邀请河钢石钢人员未经单位批准参加的宴请;
5、不得以其他手段为河钢石钢人员提供可能影响业务公平开展的服务。
* 、 (略) 属 (略) 教育和管理, (略) 属人员发生 (略) 为。
* 、 (略) 属人员有义务反映、举报、 (略) 属人员 (略) 为。
* 、 (略) 属人员有权利拒绝并主 (略) 属人员不 (略) 为。
* 、 (略) 为的确认,以司法机关或河钢石钢纪委( (略) ) (略) 理依据。
* 、违 (略) 理办法:
( * )在业务合同结算前发现 * 方及其人员有违反 (略) 为的,视情节轻重,处5万元以上 * 万元以下罚款,并在此后1~3年内禁止 * 方参与 * 方的任何业务;结算以后发现有违反 (略) 为的,3年内禁止 * 方参与 * 方的任何业务。
( * ) (略) 属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本企业规定 (略) 处理。触犯法律的,移 (略) 理。
* 、本协议书是协议 (略) 签订相应业务合同的附件,经 * 、 * 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 * 式两份, * 、 * 双方各执 * 份备查。
* 方(盖章):石 (略) * 方(盖章):
* 方授权代表人(签名): * 方授权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略) 保函,格式如下。
履约保证金
石 (略) :
鉴于 (招标方名称,以下简称“招标方”)接受 (投标方名称,以下称“投标方”)于 年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略) 项目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 (略) 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 。
2. (略) 方与投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 * 日后失效。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果 (略) 合同约定的 (略) 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日内无条件支付。
4. 招标方和投标方变更合同时,无论我方是否收到该变更,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 *
(略) 石 (略)
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轧钢 * KV高压电缆采购
技术协议
买方:石 (略)
卖方:
时间: * 年5月
* 总则
1.1概述
本技术规格书适用河钢石钢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略) * KV供配电系统高压电缆采购项目,它提出了电力电缆的功能设计、结构、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1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 * 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相关标准的,并通过相关认证的优质产品。在投标文件中,对标的产品应标明产品型号、技术规格、产地、 (略) 商等必须内容。
1.1.2标的设备应按国家标准和I (略) 设计和制造。当标准不 * 致时,按 (略) 。
1.1.3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文件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无论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以“对技术文件的意见和同技术文件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4本技术规格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技术规格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2技术标准
投标方应在投标技术文件中给 (略) 采用的最新版本的GB国家标准、 (略) 业标准、IEC标准、国际单位制(SI)的清单,包括标准号和标准名称。与 (略) 分标准列举如下:
GB/T *** 8 额定电压 * 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GB/T *** 电缆外护套
GB/T *** 电缆的导体
GB * - 控制电缆技术要求
GB *** 4 聚 * 烯绝缘塑料技术指标
GB/T * — *  阴极铜技术标准
GB/T *** 0 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 电线电缆机械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GB/T *** 8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 电线电缆识别标准
GB/T *** 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额定电压 *** V及以下聚氯 * 烯绝缘电缆》
《额定电压0.6/1kv及以下铜芯塑料绝缘耐火电力电缆》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
《电缆附件试验方法》
《电线电缆交货盘》
《电缆外护层》
《电缆的导体》
《成束电线或电缆的燃烧试验方法》
《在火焰条件下电缆或光缆的线路完整性试验》
《电缆或光缆在特定条件下燃烧的烟密度测定》
《取自电缆的材料燃烧时析出气体的试验》
上 (略) 分的列出了需要遵守的标准,并且若标准有最新版本,则按 (略) 。
1.3使用条件
1.3. (略) 条件:
1)系统标称电压U0/U:8.7/ * KV(变压器);3.6/6KV(中压传动)
2)工作频率:: * HZ ±2%
1.3. (略) 要求:
电缆导 (略) 温度 * °C
短路时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 * °C
短路时间不超过 5秒
电缆弯曲半径 单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 倍,多芯电缆不小于电缆外径的 * 倍。
1.3.3环境条件
气象寒冷干燥少雨雪。
(略) 区多年常规气象参数如下:
(1)气温:多年平均气温: * .8℃
* 月平均气温:-2.1℃
* 月平均气温: * .9℃
极端最低气温:- * .4℃
极端最高气温: * .6℃
(2)气压:多年平均气压: * .4hPa
夏季平均气压: * .3 hPa
冬季平均气压: * .2 hPa
(3)风向:常年主导风向SW风(9. * %)
夏季主导风向:E风(9. * %)
冬季主导风向:SW风( * . * %)
( 4)风速:截止 * 年,前4年平均风速:2.0m/s
最大风速: * m/s
(5)降水:日最大降水量: * .8mm
年平均降水量: * .4mm
(6) (略) :年 (略) 时间数: * .2小时
无霜期: * 天
(7)湿度:年平均相对湿度: * %
(8)冻土:最大冻土深度:0. * m
(9)积雪:最大积雪深度:0. * m
地震加速度为0. * g,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海拔高度小于 * 米
敷设方式:直埋、电缆桥架、电缆托架、钢管内、塑料管内敷设。
* 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轧钢区域 (略) 用的 * KV电力电缆,按采购表中型号和数量报价。包括电缆的设计、制造、试验、检验、包装、运输、指 (略) 调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文件等。
采购电缆的型号规格和参考数量见表:
电缆分项价格表 单位:元(含税价)
电缆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合价
ZR-YJV-8.7/ * KV 3x * 米 *
ZR-YJV-8.7/ * KV 3x * 米 *
ZR-YJV-8.7/ * KV 3x * 米 *
含税总价(大写)
* 、技术要求
3.1. 总体要求
3.1.1投标人应对电缆的功能、技术和材料的可靠性、完整性、规范性总负责,即对电缆的功能、设计、制造、供货、产品质量、使用性能、试验、检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总负责。
3.1.2投标方使 (略) 合格,并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材质证明(原件),出厂合格证书(原件)。
3.1.3投标方应采用 (略) 的全新的且未经露天存放的材料制造电缆,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电缆。
3.1.4 * KV电缆的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最新电力规程的要求。
3.1.5 交联工艺必须是全封闭干式交联,内、外半导电层与绝缘层应采用 * 层共挤。
3.1.5合同电缆每批实际交货长度取上公差的±0.2%.
3.1.6电缆的包装(包括电缆盘)和运杂费均包括在报价中。
3.1.7如果某项标准或规格在本技术协议中未作规定,或供方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供方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需方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并得到需方认可。
3.2导体
3.2.1★导体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轨渠道采购的优质电解铜或优质无氧圆铜丝绞合压制而成,其铜含量≧ * . * %,同时满足抗拉强度与伸长率等机械物理性能要求,其性能和外观满足GB/T *** 规定。
3.2.2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3.2.3电线电缆的每芯导体在 * °C时的电阻符合GB/T *** 各种导体规定的要求。
3.2.4电线电缆的载流量符 (略) IEC—6 *** — * 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2.5成缆: * 芯绝缘线芯应绞合成缆,成缆绞合方向为右向,缆芯外采用非吸湿性薄膜带绕包,填充采非吸湿性填充料。
3.3绝缘
3.3.1绝缘厚度符合GB/T *** 8规定。
3.3.2绝缘线芯识别按红、黄、绿,符合GB * 标准的规定。
3.3.3采用交联聚 * 烯挤包,绝缘厚度的任何 * 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 * %-0.1mm,绝缘偏心度不大于 * %,绝缘性能符合GB/T *** 8标准。
3.4 绝缘屏蔽、金属屏蔽
3.4.1 绝缘屏蔽:采用可剥离型半导电挤包,无明显绞线凸纹,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痕迹,厚度符合标准要求。。
3.4.2采用单层铜带绕包形式,单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 * mm, * 芯电缆铜带厚度不小于0. * mm,铜带绕包连续、均匀、平整光滑。
3.4.3内衬层:铠装电缆采用聚氯 * 烯挤包内衬,内衬标称厚度符合GB/T * 6标准规定YJV * 需要。
3.4.4外护套:采用阻燃型聚氯 * 烯护套材料,护套厚度和材料符合GB/T * 6规定。
3.5电缆的包装
3.5.1电缆包装符合GB * 规定,为使电缆头可靠密封,伸出盘外的电缆终端头均钉保护罩,伸出长度不小于 * ㎜,重量不超过 * ㎏的短段电缆,允许成卷包装。
3.5.2成品电缆的标志符合GB * 规定,标志具有连续性,且字迹清晰,易于辨认,耐擦。
3.5.3每根成品电缆其外护套外表面至少有下列标志内容
(1) (略) 名称
(2)型号规格
(3)长度及每隔1米的连续长度
(4)额定电压
(5)制造年份
* 、质量控制、检验规范和标准
4.1. 质量保证
4.1.1. 投标人应保证制 (略) 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4.1.2. 投标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4.1.3. 投标人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程项目的ISO- * 质量保证体系,且该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
4.1.4. 质量保证要求:投标人应按质量体系标准组 (略) 有产品的生产, (略) 前应经 (略) 检验,并具有测试数据和检验报告。
4.1.5. ★投标人提供的电缆电线必须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1.6.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如因制造质量而 (略) ,投标人应无偿为用户更换。
4.2. 试验: (略) 出厂质量检查、检验并提供检验合格证(书)。
序号 试验名称 技术要求 试验类型 试验方法
1 交流电压试验 符合GB/T * 6规定 R GB/T * .8
2 结构尺寸检查
导体结构 符合GB/T * 规定 T、S GB * .2
绝缘厚度 符合GB/T * 6规定 GB/T * . *
护套厚度 符合GB/T * 6规定 GB/T * . *
铠装结构 符合GB/T * 6规定 GB/T * 6
3 热延伸试验 符合GB/T * 6规定 S GB/T * .9
4 4H交流高压试验 施加4U0电压4h,不击穿 T GB/T * .8
5 绝缘机械性能试验
老化前机械性能试验 符合GB/T * 6规定 T GB/T * . *
老化后机械性能试验 GB/T * . *
热延伸试验 GB/T * . *
吸水试验 GB/T * . *
收缩试验 GB/T * . *
6 护套机械性能试验 T GB/T * . *
7 成品附加老化试验 T GB/T * 6
8 成束电缆燃烧试验 GB/T * 0.3 T GB/T * 0.3
9 电缆燃烧烟浓度试验 GB/T * 0.7 T GB/T * 0.7
* 护套燃烧释放气体试验 PH值不小于4.3,电导率不大于 * us/mm T GB/T * 0.2
4.3. 标准及规范
对投标人提供的电缆, (略) 人提供国际通用标准、 (略) 标准、行业标准、工厂标准及规范并按标 (略) 设计、制造、出厂检验。
4.3.1. 投标人 (略) 标准应等同或高于签署合同时有效的 (略) 业标准。
4.3.2. (略) 人提供的标准、规范, (略) (略) 必须的判断基准。
4.3.3. 标准和规范的提交:投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前述的标准、规范 * 式2份同时还应提交设备和标准、规范对照表(设备名称和实用规范编号) * 式2份。
4.3.4.标准及规范的协商: 买卖双方协商并取得 * 致意见的标准及规范应作为产品的验收依据之 * 。
* 包装、运输和储存
5.1 电缆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并得到切实的保护,其包装应符合铁路、 (略) 门的有关规定,运输途中电缆必须放稳,固定,防止电缆互相碰撞或翻到。
5.2运输 (略) 礽下带有电缆的电缆盘,严禁机械损伤电缆。
5.3电缆应避免露天存放。
5.4吊装包装件时严禁几盘电缆同时吊装。
* 、主要性能及考核指标
6.1、阻燃电缆采用的电缆纸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其力学性能、化学性能及电绝缘性能的要求。
6.2电缆采用的铜材应当为标准电解铜,其铜含量≧ * . * %;同时满足抗拉强度与伸长率等机械物理性能要求。
6.3 * 芯高压 (略) 电缆应有相别标识,电缆表面应有长度标尺、 (略) 家、型号等标识;低压 (略) 电缆表面应有长度标尺、 (略) 家、型号等标识,标识应清晰、不易擦掉,便于识别,电缆每相要有不同颜色区分,每卷电缆均不允许有中间接头。
6.4各类 (略) 电缆在首次投入使用前,经招标方电缆试验出现电气参数超标至不能正常使用时,由投标方负责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6.5低压电缆包装长度要求:按要求包装。
6.6根据电缆使用条件的特殊要求阻燃及防腐等,严格按照要求的规格型号生产。
6.7每项指标达不到要求考核合同总额的2%。
* 、设备监制、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7.1设备监制:在制造过程中,招 (略) 监制。
7.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投标人提供详细的设备制造、设备监制及验收计划, (略) 人参加设备监制和验收。
7.3招标人监制人员到 (略) 后,投标人应提供食宿方便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检验工具
和办公室,对招标人监制人员在监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投标人要认真考虑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7.4最终验收由投标人提供验收大纲,招标 (略) 前的验收不签署验收文件,不代表
(略) 现场的验收,也不能免除投标人按照合 (略) 承担的保证责任。
7.5即使招标人没有设备监制 (略) 验收设备, (略) (略) 满足
使用要求。
7.6质保期:热负荷试车合格后 (略) * 个月,如果在质保期电缆发生质量问题,质保期将从问题解决后重新计算。
7.7在电缆使用中,如发生问题,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 * 小时内,派出技 (略) 维修服务。
* 、★交货期要求:
8.1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 日历天内运抵买方库房或指定地点批供货。
8.2投标人提供最短的设备交货期。
8.3请根据以上要求提供交货期进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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