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4出让结果
宗地编号 | 【 * | 地块位置 | * 国道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土地面积(公顷) | 3. * | 出让年限 | * 年 | 成交价(万元) | * .8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 * | ||||
受让单位 | (略) (略) | ||||
备注: | 1、以上地块按“标准地” (略) 供地,“标准地”出让成交5个工作日内,项目单位与属地开发区管委会或乡镇政府(非开发区内项目)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之后由属地县级政府自然 (略) 门与项目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条款》;2、年亩均税收≥ * 万元,亩均产值≥ * 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0. * 吨标准煤/万元,环保标准应符合《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3、该地块土地与地上建筑物、附属物整体出让,起始价不含地上建筑物、附属物价款(详见挂牌出让文件);4、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 (略) (略) 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为还应符合消防、卫生、环保、防灾、安全、工程管线、建筑保护和施工操作安全等要求;5、具体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