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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金龙大道北段土石方开挖(二期))工程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所属地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 发布时间 2012/5/10
招标业主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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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恩施市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金龙大道北段土石方开挖(二期))工程的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1.1 本采购项目恩施市低丘缓坡地综合开发利用(金龙大道北段土石方开挖(二期))工程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恩施市财政局批准为自行采购。项目业主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恩施市金龙大道北端
2.2 工程规模:第一标段总挖方 574659.4立方米,总填方 590609.9立方米;第二标段总挖方 581434.7立方米,总填方 588387.5立方米。概算投资1387.31万元。
2.3 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40日历天。
2.4 采购内容:该工程内的场地平整,达到建设方规定(设计图纸)的标高。
2.5 采购方式:自行采购,公开竞标。
3 .竞标人资格要求
3.1 竞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相关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竞标申请人拟派的相应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3.3 本次采购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4 恩施州外竞标申请人必须到恩施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4 .竞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 2012 年5月10日至 2012 年5月15日中午 12:00 前(北京时间,下同),在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报名;竞标申请人可就上述一个或多个标段同时报名参与竞标,但每个标段必须派驻不同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承建。
( 1 )竞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
(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2竞标文件获取时间:以恩施市政府采购中心通知为准。中国采招 ,网(bidcenter.com.cn)
4.3 现场踏勘及竞标答疑:报名的竞标申请人请于 2012 年5月15日下午3:00时到市住建局集合参加现场踏勘及答疑。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文 武
电话: 131*****866

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 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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