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38-200712LGG02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炼钢厂新区连铸浇筑位增设除尘装置工程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炼钢厂新区现有5#、6#转炉及配套的八机八流连铸机,在钢包浇铸时有烟尘外逸。这些未被捕集的粉尘均从从厂房屋顶外逸,一方面影响厂区及周边的环境,另一方面也影响工人的身心健康,同时也造成了资源浪费。随着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及陕西省《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标准、法规的发布,拟在炼钢新区连铸回转台浇铸位增设除尘装置,治理环境烟气。
本项目为炼钢新区连铸回转台浇铸位增设除尘装置,就是将5#、6#连铸机浇铸位烟气分别接至现有5#、6#转炉的二次除尘系统。建设主要内容有:
工艺专业:移动捕集罩、除尘管道及气动阀门;
土建专业:管道支架、轨道基础、支架基础;
电气专业:阀门和移动罩控制。
风量分配初步方案
序 号 | 除尘点位置 | 除尘点数量 | 最大同时工作点 | 处理风量(104m3/h) |
1 | 5#连铸大包 | 1 | 1 | 20 |
2 | 6#连铸大包 | 1 | 1 | 20 |
系统及管道施工不得影响业主现有二次除尘系统的风量分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总承包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一份(含一份)连铸回转台浇铸位除尘业绩,业绩资料以合同及发票扫描件为准,合同需体现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提供项目经理(具备有效二建证书或环境工程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及五大员证件。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09时00分到2020年7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第九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