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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东苑、银河明珠及路河新苑安置房建设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安置房

所属地区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 发布时间 2020/7/14 关键词总承包安置房   近期更新26278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安置房”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商丘市住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河南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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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南湖东苑、银河明珠及路河新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丘市睢阳区南湖东苑、银河明珠及路河新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住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丘市睢阳区南湖东苑、银河明珠及路河新苑安置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0】217号 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0】133号
2.3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商丘市睢阳区境内
2.4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
南湖东苑:总用地面积约7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81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46500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约186000平方米、商业面积约10818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面积约4782平方米。
银河明珠:总用地面积约84381.7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7925.3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0831.99平方米)。主要包括:住宅约201274.78平方米、商业面积约3759.05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面积约2059.5平方米。
路河新苑:新建安置区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7378.12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0590.71平方米(地下面积约22529.11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约77960.5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13113.67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约4552.97平方米,配套养老设施用房面积约2434.4平方米。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等。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及内容:
第一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第二标段: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服务等。
2.7计划工期:第一标段:1095日历天;
第二标段: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含缺陷责任期)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合格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9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246389.84万元
第二标段:施工标段中标价的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 cn),
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资质要求:
3.1.2.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人员要求:
3.1.3.1①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可不提供)】;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并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1月以来);
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在建项目;
③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可以为同一人).
第二标段:
3.1.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5资质要求:
3.1.5.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3.1.6项目人员要求:
3.1.6.1拟派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连续12个月的社保证明(2019年1月以来)。
3.2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万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万㎡及以上的类似施工业绩(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在施项目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公告网页截图)。
第二标段: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施工工程总造价(含总承包)不小于19万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0万㎡及以上的类似监理业绩。(已竣工验收项目或在施项目均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或公告网页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近年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
3.4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公告报名期间)。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资格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sqggzy.com )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陆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确定投标者需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特别提醒:未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入库办理数字证书。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请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6开标席位(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为2020年8月5日9时00分至2020年8月5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投标人应根据交易中心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中的《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本单位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场主体库相应位置,为确保材料上传成功并方便评标评审专家查找核对,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资料上传并在投标文件中列明资料上传位置。市场主体诚信库中市场主体信息以评标评审专家核对时为准,核对后主体库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没有上传的视同没有提供相应评审资料,不再要求投标人现场提交原件。
6. 投标保证金交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至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2020年8月5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6.4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0年7月15日9:00至2020年8月4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qggzy.com)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金账号”。(保证金账户由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7. 特别声明
7.1 在该工程投标有效期内,中标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等对投标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2 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3 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7.4 中标候选人存在本声明1、2、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7.4.1没收投标保证金;
7.4.2因投标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中标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招标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7.4.3中标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7.4.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公告中“7.特别声明”中的内容进行响应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招标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住投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北海路中段路北房管局楼上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安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与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东方银座C座东单元806室
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166*****612
监督单位:睢阳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商丘市张巡路31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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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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