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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利用 资源化

所属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 发布时间 2020/7/15 关键词总承包利用资源化   近期更新26303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利用,资源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安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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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项目,已由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安发招核[2020]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省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EPC总承包项目。

2.2 建设地点:安仁县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粪污处理设备建设:雨污分离管网1000米,沼液田间输送管网2800米,沉淀池600立方米;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立页增氧系统16套,干湿分离机30台;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建设:沼液运输车5辆;沼气工程:小型沼气池1000立方米。

2.4 工期要求:总承包周期:290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20天,设计方案批复下发30天内,施工方必须开工建设。

2.5 质量要求:设计:满足国家现行规程规范要求的工作内容和设计深度。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建设,按照项目内容与实施计划对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工期和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2.8项目投资规模:1721.91万元(其中省财政600万元,规模养殖场建设主体自筹1121.9万元);本次金额为:57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20万元;工程结算以财政评审(先财评再施工)为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以安仁县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施工单位)、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设计单位)。

3.2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设计资质:环境工程设计水专项和污染修复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市政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其他要求: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外其余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5月-2020年7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网上查询网页打印版为依据)。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

(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能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投标。

(5)其他要求:另外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上述规定“母公司”,其一 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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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以省级及以上行 政主管门的文件为准);

3.10招标人不接受在最近三年内(指2017年、2018年、2019年)因骗取中标、围标、串标或严重违约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以省级以上(含)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3.1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上为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开户银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户名: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82013350000004622300000076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7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等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均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网上同时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招标文件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8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8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如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地址:安仁县七一东路3号

联系人:李剑平

电话:1397352205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345号

联系人:胡春奕

电话:13973520721

邮箱:421799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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