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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局三华东分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钢结构预埋招标20200712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钢结构 技术中心 合肥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0/7/12 关键词钢结构技术中心合肥   近期更新3921项目点击关注“钢结构,技术中心,合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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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钢结构预埋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

招标人(盖章):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车大勇联系电话:13752166559

技术负责人:代麒联系电话:18243110909

发出时间: 2020年 7月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全称):中国建筑材料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

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黄河路与重庆路交叉口

3、招标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建设单位: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5、结构形式:框架结构

6、现场情况简介:

6.1临电:招标人只提供二级配电箱以上部分;其余三级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均由中标人提供。

6.2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要由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及信息。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二、投标单位资质与合格条件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投标单位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有关在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或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项目经理部的安排、指挥、调配。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管理体制与要求,配置项目管理班子(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管理员、各专业工长、劳动力管理员、后勤管理人员等),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各种人员应持有效证件,否则因此造成一切社会和经济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中途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以及按照政府职能部门及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保险、实名制管理等。

3、招标人月度考核时,因投标人的责任,使投标人施工的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商务管理等达不到招标人计划要求的,招标人书面责令投标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除按投标人投标承诺书和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予以处罚外,有权提前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和更换投标人,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投标人必须确保季节性施工人员质量和数量,如果出现劳动力不足、工作质量差等问题,影响了所施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的,招标人和招标人项目经理部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插入施工。另行安排的施工队伍所完成工程量的款项将从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的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投标人违反本招标文件第1、2、3、4条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退场通知书后三日内无条件退场,仅留相关人员办理结算,同时签订解除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退场协议,并在30日内办理完已完工程结算和相关事宜。如果投标人施工人员未在三日内退场,由此产生的施工人员工资、生活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6、投标人通过对招标工程现场考察,结合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施工内容所包含的一切工作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劳务及加班费、材料费及损耗、机械费及进出场费、场地狭小造成的施工降效费用、工具用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施工生产工具、中小型机械及其维护、各项检验试验费用、成品保护费、工程水电费、保险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各种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管理、利润、税金、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合同期内因燃料费、电费、水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现场文明目标所发生的全部措施费用,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其他吊装机械、机具费及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机械费;二级以下电箱及所需电线、电缆及照明器具等。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招标人工程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计划的能力和措施办法,并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给予支持。

9、投标报价应考虑有可能因其它专业失误引起的返工风险;

10、投标报价中还应考虑结构施工中遗留的问题;

特别注意:

1、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填写投标联系人要求必须填写投标人姓名,不能填写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必须响应招标文件,不响应者不得入围。

2、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单位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 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 6~12 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投标单位在云筑网报名时,确保投标联系人为投标人姓名,而不是投标单位名称,若不是投标人姓名,必须按要求修正,否则不得入围。

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招标人管理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及配合招标人关于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管理的相关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相关管理文件为主,如投标单位。

不能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为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及索赔。

三、投标费用

投标单位自身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现场踏勘等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四、招标方式

本分包工程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

五、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5.1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有钢结构预埋工作。(详见图纸)

5.2工作包括:依据施工图纸、相关标准规范、施工工艺等要求,本工程承包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所有钢结构预埋制作加工、运输,安装,探伤和安装施工,废料清理等。由上述工作可合理推论得到的对完成上述工作的稳定、完整、安全、环保、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3施工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满足中建 CI规范要求,具体施工尺寸及其他要求以施工图纸及甲方现场工程人员工程指示单为准。

六、工期要求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七、质量标准及奖项

7.1质量标准达到合格(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招标人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达到业主认可的标准为依据。)

7.2本工程必须达到合格质量奖项标准。

7.3本工程要求投标方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并配备专职质检员。 八、安全目标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合格率 100%,且满足绿色建筑三星标准要求,确保项目达到“安徽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

九、文明施工目标

“安徽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

十、CI 形象目标

“安徽省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黄山杯”、“国家优质工程奖”

十一、投标报价

11.1本次招标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投标方应在招标方提供的统一格式的投标报价单上填写综合单价,并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以此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分包方式为:包人工、包机械、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的承包方式,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已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该综合单价不得进行调整。工程量为暂定量,结算时依据招标方工程部签发的施工图纸及有效的变更、洽商进行计算。单价不因暂定量与实际量之间存在差异而进行调整。

十二、工程量计算

工程量按照2018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工程量规则计算。十三、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无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支付为所完工程价款的70%(技术中心总部3层完成后,支付第一次工程款,之后按月付款至累计结算金额的70%),全部结算完成付到结算额的 80%,业主方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 97%,剩余 3%作为保修金。(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后开始算起,保修期两年,保修期满后,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分包人不按承包人要求进行月度结算的,即视为承包人可不向分包人支付当月工程款。付款宽限期3~6个月,宽限期不计利息。中标人结算必须做到月度结算,没有月度结算的一律不予付款。

3、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供应链】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的任何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在招标方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允许招标方以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工程款,且不予贴息。

十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投标费用:

1、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3日内向招标单位缴纳 1000元的招标管理费,此费用不予退还。

2、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该招标工程所有投标人必须向分公司指定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额的 2%,且最低不得低于 1万元,最高不超过 10万元。

2)应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分供商,需在开标前交纳。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

4)提交投标保证金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接收方可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以此为限。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需在定标后,签订合同前缴纳履约保证金 2

万元(合同额的 5%不低于 2 万不超高 20 万),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退还程序是由投标人提出申请, 项目批准后并报分公司经济管理部确认后,由财务部无息退还。

十五、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十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投标文件递交、开标与评标

以云筑网要求为准。


附件一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合肥)技术中心项目钢结构预埋招标清单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暂定工程量

单位

税前单价

税前合价

税率%

税额

含税单价

含税合价

备注

1

铁件制作安装

140

t








2

M24锚栓制作加工及安装

2035







预留预埋

3

M30锚栓制作加工及安装

216







预留预埋

合计








1、以上综合单价及总价中包含:1、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设备费、材料费(包括主材及螺栓、地强螺栓、焊条等各种辅材、材料外购及其他满足施工需要的材料费用、损耗、材保费)、人工费、运输费、场内材料搬运费(含二次搬运)、二次深化费用、机械进出场、油费、日常维修、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现场赶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夜间施工费、竣工清理费、冷热天气施工费、环境保护费、配合其他分包施工费用、施工措施费、投标人自行管理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同本工程招标范围内工作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考虑并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已考虑合同期内因燃料费、运输费、任何税率、工资、物价、备案所需相关费用、地方征收的有关费用等变动因素而产生的风险,不得提出任何调整要求。综合单价报价中含税金。具体综合单价中包含的工作内容,详见合同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2、乙方人员和乙方自带工具运输交通工具采购费、工资及工资附加费、雨季施工费用、文明施工费;超高建筑人工降效和施工措施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施工不可预见费、抢工费、措施费、焊缝探伤及外观等各种检测试验费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水平及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工具加工费、成品保护费、高空作业难度、各种办证费、节假日补助费、误餐费、医疗费、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各项保险费、差旅费、劳务人员的养老统筹等合同范围和合同内容所规定、国家及地方法律、规章等规定的与该承包工程有关的所有费用。

3、包工期、包质量、包成品保护、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包甲方验收达标、包施工中乙方工人安全保护用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包施工过程中一切工伤费用、包物价上涨因素, 劳保基金、安全措施、技术指导支持、使用培训、质保期服务以及与该工程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并综合考虑楼层高度超高、本工程在施工期间,不管工、料、机等价格如何变化, 均不再调整单价和费用,工程款支付时须开具工程所在地正式发票。

4、乙方要充分考虑企业在当地工人的调配能力,一但出现工程工作不饱和的情况应在本企业内进行调节,不得以任何理由在业主没有确认工程窝工的情况下提出窝工损失费。

5、依据经甲方、业主确认的施工图纸按合同中约定的计算规则计算经甲方生产经理、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6、投标报价中应当充分考虑为实现质量目标、工期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与业主及招标人指定的专业分包或其他专业分包配合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7、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材料的市场变动所带来的风险。

8、满足招标人及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要求。

9、工程量的计算方式:结算总价=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其他款项

10.1、分包人负责协助承包人同业主进行结算,清单量少于承包人与业主的结算工程量部分,在分包结算金额中扣除。

10.2、工程量增减变更、签证须经承包人和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后的有效方可作为工程量结算增减依据,未经承包人、业主代表共同书面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增减变更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分包人需按甲方确定的二次深化图纸要求施工。

10.3、本工程所有措施费用不单独计取,均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

10.4、分包人需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

10.5、工程结算:工程完工,经承包人验收达到合格,并经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经审定后,正式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10.6、在合同签约时,分包人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分包人同意承包人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


附件二: 技术要求

钢结构预留预埋

1、材料

(1)锚栓材质为Q345B,其质量标准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等有关标准的要求;

(2)所有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具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本工程所有使用的材料必须提供合格保证,并经检验方可应用;

(3)柱脚底板两种规格:-φ900×30;-φ600×25

(4)柱脚底板与螺帽之间的垫块:-90×90×20孔φ32;-80×80×20孔φ26。

2、钢结构构件的制作与安装

(1)钢结构构件的制作,其放样、号料、切割、矫正、弯曲和边缘加工、组装、焊接、制孔、摩擦面的加工、端部加工等均应严格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YB9254-95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17)中的要求进行;

(2)钢构件加工前按1:1放样,且与土建部门校核尺寸无误后方可下料,下料时应采用自动切割机切割;

(3)构件在制作下料时,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收缩余量及切割、刨边和铣平等的加工余量,焊接收缩余量必要时应进行试验测定;

(4)本工程所有地脚螺栓应采用钻孔制孔的方法,地脚螺栓垫板孔径应比地脚螺栓直径大2mm;

(5)所有螺栓螺帽需点焊防松;

3、M24锚栓安装

(1)锚栓应按规范(GB50205-2017)进行施工及验收;

(2)所有锚栓均采用双螺母;

(3)锚栓预埋前施工图需与上部钢结构图对照复核后方可施工;

(4)锚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成品保护,防止外漏锚栓锈蚀与污染;

4、M30锚栓安装

(1)锚栓应按规范(GB50205-2017)进行施工及验收;

(2)所有锚栓均采用双螺母;

(3)锚栓预埋前施工图需与上部钢结构图对照复核后方可施工;

(4)锚栓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成品保护,防止外漏锚栓锈蚀与污染。

5、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信息来源:https://jc.yzw.cn/SL/Index?tenderSysno=1822610&target=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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