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医药品/生物化学制品/生物制剂/其他生物制剂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行政区域 | 惠农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11:5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获取方式: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8月10日14:30 | ||
开标地点 |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 ||
预算金额 | ¥2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文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查看详情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红军联系电话:136*****8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卢文彬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方式: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CZ【2020】07-17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中小微型企及监狱企业 | 价格扣除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通知》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价格扣除幅度:6% |
节能、环保产品 | 报价评分项 | 若所投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得分×4%】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报价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的加分。(节能、环保产品的界定具体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网页截屏为准,下同。) |
技术评分项 | 若所投全部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4%】的加分,若所投部分产品为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技术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合计报价/投标报价)】的加分。 | |
政府采购政策及适用范围 | 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发布的清单为准。 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6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需注意,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公开公布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3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参加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政府采购货物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的政策适用性说明表,否则不予认可。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药品经营许可证(含诊断药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20日至2020年07月2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方式: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方式: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检测、公共场所检测、艾滋病检测耗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石嘴山市惠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NXCZ【2020】07-1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人:石嘴山市惠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赵红军联系电话:****-*******查看详情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文彬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五、标段及采购内容:
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 预算金额:220000.00元;
3、采购内容:惠农区疾控中心实验室水质监测、公共场所监测、消毒效果监测、疾病监测、地方病监测耗材采购项目(具体参数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含体外诊断试剂)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药品经营许可证(含诊断药品)(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8时00分
2.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1-4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7月20日8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8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领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仟元整(¥:4000.00元)
交纳方式:转账或现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前
账户名称: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39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兰天鹅湖小镇支行
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交纳的视为无效投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10日14时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0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惠农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诚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贺兰山路与虹桥南街交叉口天源财汇中心A座13层
联系方式:联系人:卢文彬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文彬
电 话: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