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警务通终端通信费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2020〕1188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GZC2020-Z061-F029采购目录: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评标方式:纸质评标供应商投标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供应商;(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洽谈时必须出具响应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行贿记录的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将予以拒绝。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07月23日 18:00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0日 18:00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宝鼎大厦二楼212室项目部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A | 500.00 | 0.00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
包号 | 包组预算合计 |
A | 280,000.00 |
采购条目流水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明细清单 |
********查看详情 | 服务 | 项 | 1.0 | 采购警务通终端通信费用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