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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勘察设计 装置 基地

所属地区 天津市-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0/7/30 关键词勘察设计装置基地   近期更新52932项目点击关注“勘察设计,装置,基地”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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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北京化工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北京化工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19】3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中试装置及配套设施勘察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化工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3建设规模:7套乙烯聚合中试装置、3套丙烯聚合中试装置、3套催化剂中试装置、1套特种弹性体中试装置以及办公、测试房屋、公用工程等。


2.4建设投资:169856万元;本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000万元。


2.5计划工期:913天,本招标项目勘察工期90天,基础工程设计12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可研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工程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基础工程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持有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及以上、GA2及以上,压力容器A1、A2),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2及以上、GA2及以上,压力容器A1、A2)


③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0年以来有聚烯烃聚合装置的基础设计项目业绩;


(5)201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的勘察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勘察设计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的基本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持有工程设计类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0年以来有聚烯烃聚合装置基础设计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勘察技术负责人持有岩土工程专业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5 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勘察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设计负责人持有化工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0年以来有聚烯烃聚合装置基础设计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4)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持有化工 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2010 年以来有聚烯烃聚合装置基础设计项目工艺设计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涉及特种设备的设计人员应有与设计范围相适应的设计资格和设计审批资格)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勘察资质、业绩,可以将勘察工作进行分包。投标阶段,投标人应按照资格要求明确勘察分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第3.1(1)、(2)③、(3)、(5)、(6)项,以及第3.3(2)项证明材料,并通过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的审查。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时间:2020年7月30日16时00分至2020年8月4日16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8月4日16时00分。


5. 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00分。


7.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秦岭;


电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qinl.bjhy@sinopec.com。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马岭;


电话:***-********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maling@sinopec.com。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国家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0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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