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招标公告

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调查 状况 卫生

所属地区 四川省-内江市 发布时间 2020/8/4 关键词调查状况卫生   近期更新31674项目点击关注“调查,状况,卫生”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询价邀请函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
2、采购人: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资金情况
1、本项目采购预算:7.5万元。
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7.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形式,提供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调查群众对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的评价,了解影响城区环境卫生的主要因素以及对城区卫生状况的建议和意见等方面内容。调查样本量1500户(人)。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neijiang.gov.cn/)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经营许可范围。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三)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六、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6日期间在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j.neijiang.gov.cn/)获取。
本项目询价通知书免费获取。
登 录 内 江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http://wsj.neijiang.gov.cn/),在公示公告栏中获取询价通知书,并打印报名回执。同时,可以到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现场报名获取询价通知书。
八、递交响应文件组成及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响应文件内容:《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直接参加询价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具有承担此服务项目能力的承诺函,报价函。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达。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8月7日18: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 75 号)。收件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0832—2279267 。
4.询价时间:2020年8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注: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可以选择将响应文件邮寄到采购人,也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响应文件送至采购人。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供应商在寄出响应文件前,应咨询快递公司所需时间,避免因快递问题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及时送达。
九、询价地点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五楼会议室(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75号)。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75号
采购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32—2279267
内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材料
一、具有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完成本招标内容的经营许可范围。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且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三、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服务需求
服务项目名称及具体内容:“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此次调查采取入户调查与随机拦截式调查相结合方式(随机拦截的方法调查,要求外地调查对象需占一定的份额),调查范围为市区建成区。根据本次调查的需要,设计符合内江实际的问卷,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市城区的卫生状况作出评价。此次调查目的是掌握群众对内江城区卫生状况的满意率,了解群众对城区卫生状况的建议和意见,为内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有效的措施改进依据和可靠的测评参考依据,
服务能力承诺函
我方具有从事此项服务人员 名,承担过类似 项目,名称为 。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报价函
1、我方全面研究了“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项目询价通知书,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本次询价,我方报价为 元(人民币)。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日 期:
注:供应商应按照此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函。
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即报价最低者中选。供应商提交的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表,待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对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评审。
合同样本
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项目
采购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就群众对城区卫生状况满意率进行调查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定义
1.甲方和乙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2.社会调查费用是指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实施方案完成全部服务工作并达到验收要求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而不限于服务费、差旅费、税费等。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二条 乙方提供社会调查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乙方应积极、负责地按照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群众对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服务,并保证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和行业公认的准则,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事项。
2.乙方应根据服务事项的进度及双方议定的计划日程,及时向甲方提供调查报告。
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意见,调整工作日程和工作计划。
第三条 调查时间及样本量
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31日,完成1500份调查样本。
第四条 成果提交方式及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内江市城区卫生状况群众满意率调查报告》以及原始数据。
以上报告若甲方认为未达到社会调查的目的,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出具报告。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社会调查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的总费用为元(大写: ),除双方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或其他第三方支付额外费用。
2. 结算方式: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提交的成果得到甲方授权代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服务性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费用。如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且不影响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为本项目前期设计和具体运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渠道支持。
2. 甲方有权对整个项目运行过程进行监督、抽查,以保障检查工作真实、有效。
3. 甲方在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后,有权终止本合同,停止支付合同费用。
4. 甲方有权决定检查结果的使用方法和使用范围,未经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相关结果。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从前期的调查方案设计、检查执行到后期的统计分析,乙方应当保障方法的科学性、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本项目应当基本依据事先商定的项目方案进行,项目方案为本协议附件。如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乙方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
3. 乙方应当保证按时完成规定的调查任务。
4. 调查工作完成前,乙方的全部项目参与人员应当对本工作所涉及的全部资料严格保密,不得将掌握的相关信息对外泄露。
5. 乙方项目参与人员须是与乙方建立了用工关系的人员。乙方所有参与人员不得出现吃拿卡要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保密义务
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以及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的保护。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乙方可以向其内部有知悉保密资料必要的雇员披露上述保密资料,但是乙方应保证其雇员在得知该保密资料前承诺接受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
2.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或者过失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有关记录证明是由资料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其效力不受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的影响。
第九条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服务工作转让第三人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在其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社会调查服务过程中及其为甲方提供的社会调查服务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有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使用社会调查服务成果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乙方同意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构成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乙方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第十三条 双方确定,当发生不可抗力和行政通知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发生不可抗力或行政通知相关情形的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解除后乙方退还甲方所付预付款,甲方支付乙方合理的工作成本。
第十四条 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行政通知:是指甲方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通知变更咨询内容、延期或停止实施等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中国采 招,网(bidcenter.com.cn)
第十六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
1.任何一方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内容。
2.任何与合同相关但未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事项将由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予以解决。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加盖公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与其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冲突时,以补充合同或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 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以及双方约定的实施方案、问卷和调查报告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