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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堂经营 技术学院

所属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发布时间 2020/8/7 关键词食堂经营技术学院   近期更新1378项目点击关注“食堂经营,技术学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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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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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

项目编号:SYH(3)ZB2020-015G

招标单位: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目 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1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8

第六章 合同基本条款........................................ 31

第一章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现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

二、项目编号:SYH(3)ZB2020-015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Ⅰ标段:第二食堂经营服务

Ⅱ标段:食堂经营服务

注:每个法人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尚在有效期内的原《食品卫生许可证》, 近两年来单纯经营高等院校食堂的企业单位可提供该院校食堂的许可证复印件及合同原件)。

4.2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待查)、报名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0年度4-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4.3业绩要求:近5年来具有独立经营大、中专院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历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材料),就餐人数2000(人/家)以上,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4.4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在采购人提供有同类经营服务且该服务合同期未满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在采购人有同类经营服务,该服务合同期已满且跟采购人完成食堂交接的公司可参与本次投标(提供采购人盖章的交接报告)。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法人代表是采购人单位教职工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三代直系血亲的公司投标(提供承诺函)。

4.6项目经营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其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4.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及地点:各投标人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于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8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6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首次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20年8 月27 日上午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6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开标时间将于 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6楼),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联系方式:

8.1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8.2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05、06、07、08、09单元

8.3采购单位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戚老师

8.4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园区明阳大道19号

8.5投诉举报:学院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771-*******查看详情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查看详情;电子邮箱gzyjcs@gxzjy.com

九、网上查询地址:

本次投标公告同时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

项目编号:SYH(3)ZB2020-015G

采购内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其中1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项目完成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2

服务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餐饮业经营资格,持有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尚在有效期内的原《食品卫生许可证》, 近两年来单纯经营高等院校食堂的企业单位可提供该院校食堂的许可证复印件及合同原件)。

2.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待查)、报名单位为授权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0年度4-6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3.业绩要求:近5年来具有独立经营大、中专院校或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历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服务合同证明材料),就餐人数2000(人/家)以上,经营业绩良好,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非餐饮企业投标、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不接受投标人中标后以子公司的名义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在采购人提供有同类经营服务且该服务合同期未满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在采购人有同类经营服务,但合同期已满且跟采购人完成食堂交接的公司可参与本次投标(提供采购人盖章的交接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法人代表是采购人单位教职工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三代直系血亲的公司投标(提供承诺函)。

6.项目经营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其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服务商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服务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报价(比例报价):

其中:第二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第三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超出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4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

5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应有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6

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6楼

8

投标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时30分截标

投标地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6楼)

9

现场考察时间及地点:

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12:00,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后勤处办公室) 集中后统一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组织工作人员负责介绍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考察结束后,由采购人开具参与现场考察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现场考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联系人:李老师 137*****295

1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评标方法)

11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与收取:■中标单位支付。第二食堂经营服务中标服务费为:伍万元;第三食堂经营服务中标服务费为:叁万元。


(一)总则1、适用范围及定义

1.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投标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第二食堂、第三食堂经营服务采购的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定义:

1.2.1“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或买方。

1.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3“服务商”系指本竞争性投标采购文件且提交《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2.4“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2.5“投标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投标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2.合格的服务商

2.1服务商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2符合服务商资格的服务商应承担竞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 投标费用

3.1 服务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 合同基本条款

4.2服务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服务商自己承担。服务商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服务商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服务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服务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上及广西盛元华网站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服务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服务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5.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5.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5.5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6.1 投标文件及服务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6.2 除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投标文件的组成

7.1服务商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否则,文件失散引起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负。

(1)封面

(2)投标函:按招标文件附件“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参与投标不需此项)

(6)企业信誉及证明材料(含银行存款证明)(必须提供)

(7)近5年来独立经营大、中专院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历及业绩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所经营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

(8)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采购人向符合条件的到场投标人出具现场考察证明材料回执等有效材料。(必须提供)

(9)报价表(单独封装一份,投标文件中一份;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10)经营方案

(11)企业业绩及证明材料

(12)服务承诺书

(13)需要提供的原件材料清单(原件由投标人保管,备查)

(14)在采购人有同类经营服务且该服务合同期已满的,须提供跟采购人完成食堂交接的报告,报告须有采购人盖章。

(15)投标人认为递交的其他材料

8.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文件中注明“必须提供”的文件均必须提供,所有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提供不全或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将被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文件必须每页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格式

9.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4条中规定的内容,服务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0.2投标报价:

10.2.1本项目按营业总额的比例报价。

10.2.2 所有价格均以比例报价,服务商投标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应包含项目编制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力成本、设备成本、材料费、调研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费、验收费用、评审会会务费用及专家费、利润、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切费用。

10.2.3投标报价上限(比例报价):第二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第三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如果服务商的最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上限价,投标无效。

10.2.4本项目按营业总额的比例报价,服务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各种风险和自己的承受能力。最终投标报价经评标小组审核为严重不平衡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投标有效期

11.1招标文件在本须知第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2.投标答疑

12.1 服务商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通过“招标澄清及补遗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如果服务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问题未得到采购人的书面解答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招标管理机构,否则,将视为提出的问题不再需要答复。

12.2招标澄清及补遗文件包括所有问题和答复,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书面报告的服务商。投标须在前附表所列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招标澄清及补遗文件。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共六份。并在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招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3投标文件包封面均应加盖服务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招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招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或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13.4 除服务商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服务商加盖服务商的印章,否则修改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递交

14.1投标人投标应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有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14.2投标人应将投标函、投标定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另行密封装袋。14.3投标人应将上述文件一并装袋,并在封贴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5.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 采购人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服务商。

16.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6.1 服务商在提交招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 服务商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招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6.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服务商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17.开标

17.1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服务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服务商如为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并携身份证原件备核。

17.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服务商。

17.3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7.4 开标程序:

17.4.1 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17.4.2 介绍项目概况及参加开标会议人员;

17.4.3 宣布监标、记录人员名单;

17.4.4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监标人员一同检验参加开标会的各服务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法人到场的请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请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上述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无效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将于开标会结束后予以退还。

17.4.5宣布评标、定标办法及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17.4.6由各服务商或其推选的代表交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合格后,并宣读核查结果;

17.4.7主持人宣读在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17.4.8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结束。

1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的时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封装、密封标记;

18.2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予以废标: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字和盖单位公章;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无法辨认;

(4)服务商未根据“项目需求”中公布的招标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5)服务商有虚假响应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

(6)服务商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报价错误更正的;

(7)服务商未按要求提供 “原件备查”材料原件的,或所提供材料原件与其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9) 不符合法律、法规 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8.3采购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属于招标失败或者终止招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服务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服务商不足2家的;

(2)服务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六)评标19.评标过程的保密

19.1 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招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19.2 在招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服务商向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9.3 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0.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0.1资格审查合格材料要求:(以下文件均需要加盖服务商单位公章且合法有效,注明必须提供的必须提交,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必须每页加盖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0.1.1封面

20.1.2投标函

20.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0.1.4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0.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代表参与投标不需此项)

20.1.6企业信誉及证明材料(含银行存款证明)

20.1.7近5年来独立经营大、中专院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历及业绩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所经营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

20.1.8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20.1.9报价表

20.1.10经营方案

20.1.11企业业绩及证明材料

20.1.12服务承诺书

20.1.13需要提供的原件材料清单(原件由投标人保管,备查)

20.1.14在采购人有同类经营服务且该服务合同期已满,须提供采购人盖章的交接报告

20.1.15投标人认为递交的其他材料

20.2以下服务商在资格后审时将被拒绝:

20.2.1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

20.2.2企业是一个由几个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专业单位组织的;

20.2.3企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20.2.4 在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行为的企业;

20.2.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的。

21.投标文件的澄清

21.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服务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服务商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2.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2.1 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审查符合本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服务的发包范围和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服务商的义务方面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的服务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服务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3.投标程序

23.1投标小组与服务商就可投标范围内的内容进行投标,并由投标小组决定是否根据投标记录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

23.2服务商提交最终报价。

24.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4.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4.1.1 如果阿拉伯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标报价,服务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服务商起约束作用。如果服务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5.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5.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要求服务商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25.3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原则上应当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25.4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

25.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七 其他事项

26.解释权

2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代理机构。

27. 通讯地址

27.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8号广西合景国际金融广场28层05、06、07、08、09单元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及项目说明

(一)项目内容

标段1:第二食堂餐厅经营服务

标段2:第三食堂餐厅经营服务

标段

经营期限

使用面积(㎡)

经营范围

第二食堂经营服务

约3年(签订合同之日-2023年7月15日24时止)

约2900

(仅含西侧副楼,不含东侧副楼的2层楼)

学生食堂:大众伙食(快餐)、粉、面食、风味小吃、甜品、定型包装饮料;食堂西侧副楼设教工餐厅。不能经营小卖部或超市。

第三食堂经营服务

约3年(签订合同之日-2023年7月15日24时止)

约1700

学生食堂:大众伙食(快餐)、粉、面食、风味小吃、甜品、定型包装饮料。不能经营小卖部或超市。

说明:

1.上表所列使用面积仅供参考,以各餐点现场实际面积为准。

2.要求在2020年9月20日前正常开餐营业。

3.寒暑假按照采购人要求由食堂轮流开餐。

(二)经营方式

1.经营方式

中标单位在服从采购人监管的前提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筹资金,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风险及法律责任。

2.经营期间经营方须承担以下费用:

(1)中标单位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投标报价的比例)按月缴纳给采购人,作为学生食堂价格平抑基金。

(2)中标单位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添置购买厨房设备、餐具,以及食堂装修装饰等。

(3)风险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缴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合同期届满,中标单位将原属甲方的设施设备(按签订合同时所符的设施设备移交清单移交)完好移交学院后,学院再向中标单位返还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如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除经营期内的风险保证金。

(4)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原材料成本、水、电、燃气、油及场地卫生清洁、卫生检测等相关费用;因故停电造成食堂经营的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5)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餐具及清洗消毒的费用。

(6)中标单位的垃圾清运费,按当月营业额的0.15%向采购人缴纳。

(7)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所聘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奖金、补贴等人力成本费用。

(8)经营企业只能使用电或燃气作为能源,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水电气计量装制以后的水电气安装及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水电气安装需由中标单位提供书面方案,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接管,中标单位不得拆卸。

(9)食堂消费一律使用由采购人统一安装的收费机具,包括一卡通POS机、二维码POS机。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食堂使用的一卡通POS机、二维码POS机安装、维护、维修、更换的费用。

(10)中标单位自行支付天然气管道维修费用,承担所消耗天然气的费用。

(11)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其他各有关费用。

(12)采购人不提供食堂员工住宿场地,由中标方自行解决。如果需要租用采购人场地,需要按市场价格支付租金。

(三)基础设施配置

1. 食堂正常接入水、电、排污排水设施。食堂排污管道及排烟管道由经营者出资每年至少定期清理疏通两次,定期清洗后还出现食堂排污管道、排烟管道使用不畅问题的由经营者出资适时清理疏通;

2.采购人提供基本设施、设备主要包括部分用具、一卡通机器等,由采购人出具清单,中标单位签名领用,所有设施设备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维护、维修。中标单位应妥善保管,在经营期满后,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设备完好,由采购人进行盘点,损坏的设施设备由中标单位照价赔偿。

3.中标单位根据经营方案需添置厨房设备、餐具,按照餐饮经营有关要求和合同对厨房建设各有关要求自行购置,报采购人备案。中标单位经营方案中对就餐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应提供施工方案,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

4.食堂环境、设施设备等如经有关部门年检或抽查未达标,罚款由中标单位负责,与此有关的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必须在整改要求规定的时间内投入费用改造至达标为止。

5.原食堂服务商的食堂装修及设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评估,中标单位按评估价承接,并在2020年9月20日前结清款项。

(四)科学合理定价

1.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学院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2002年9月20日教育部、卫生部令第14号发布)进行管理。按照《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指导价格表》(附件1)加工制作和销售各类饭菜、面食、点心、粉类等。饭菜价格要相对稳定,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对学院食堂价格管理的要求。中标单位不得擅自提高饭菜价格,如需对饭菜价格进行调整及增加饭菜新品种定价须提出书面请示,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

2. 自治区教育厅《广西高等学校标准化学生食堂评估标准(2010年版)》中,对主、副食价格结构的要求是:高、中、低档的比例为2:5:3比例进行配置,保证有30%以上的低菜价。

3.原材料比:食品原材料(直接成本)占营业额比例60%以上;其中主要原材料占50%以上。

(五)食材采购管理要求

1.食堂办伙食材及设备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等食品法规要求进行采购和购置,采购人依法依规进行监督管理。

2.食堂办伙原材料七类产品(米、面、油、肉、禽、水产品、冻制半成品)由中标单位统一采购、管理,确保原材料安全、质量可追溯。

(六)经营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经营区域范围的安全、保卫,包括员工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盗、防火、用电、用气安全,如发生食品安全、火灾、失窃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直至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包括采购人根据各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采购人实际重新修订的学院食堂管理制度、办法)等学院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饮食安全。

3.中标单位必须采用6T精细化管理,即天天规范、天天清扫、天天检查、天天整合、天天改进、天天检查;建设无水、无烟厨房,以改善食堂加工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建设无水、无烟厨房,以改善食堂加工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工作效能;推行 “明厨亮灶”和 “色标管理”,投入资金建设食堂物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监督。

4.中标单位须自觉接受采购人后勤保卫处和各级市场监督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日常检查和监督、管理,接受采购人后勤保卫处的日常考核。采购人可根据各中标单位违约的情况,给予警告、收取相应的违约金、停业整顿或终止合同等处理。

  5.食堂潲水、废弃油脂等废弃物需按照城管局要求进行处理,如发生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支付。

  6.中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人和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大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自觉接受后勤保卫处等采购人相关职能部门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流程、卫生消毒、饭菜质量、饭菜价格、饭菜品种、服务规范等全方位监督管理。

  7.中标单位必须保证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符合饮食行业操作的规范要求。如遇上级卫生防疫部门或食品执法部门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因中标单位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处罚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合同条款的处罚。

8.食堂消费一律使用采购人统一的支付方式,如校园一卡通、二维码扫码机等,中标单位在营业时,不得收取消费者现金,也不得以其他任何代金券形式进行交易。

9.中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应及时结算业务单位货款,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由于中标单位拖欠业务单位货款或员工工资导致相关投诉的,将影响采购人对中标单位的考核;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合同期内若中标单位存在拖欠货款或员工工资现象,采购人有权直接从营业款中支付给供应商或员工。

10. 中标单位不得将采购人食堂经营进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除大众伙食外,还需开设特色餐饮服务项目,需向采购人后勤保卫处提交中标单位与特色餐饮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

11.中标单位开设大众伙食窗口不得少于所有窗口数的1/2。

(七)用工管理要求

1.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和管理,并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中标单位必须予以配合。

2.中标单位在用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一年一检。

4.中标单位所聘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并建立相应管理档案,且报采购人备案。

5.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其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给采购人备案。

6. 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所聘用员工的住宿,或自行在校外解决,或租用采购人提供的住房,中标单位承担经双方商定的租金。

(八)入场要求

中标单位在入场接受食堂委托经营时需遵守以下原则和要求:

1. 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评估原受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的有关基础装修、装饰及不可拆除设施设备的价值,中标方按该评估价无条件承接,并于9月20日前结清款项。

原受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投入资金进行的基础装修、装饰及不可拆除的设施设备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价值评估(评估费用由原受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承担),中标单位需按估值无条件接收不可拆除部分的基础装修、装饰和不可拆除部分的厨房设施设备,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原受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估值款;中标单位可选择性接收原受委托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可搬离的厨房用品用具,价格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2. 中标单位签领由采购人投入建设的场地及各有关基础装修、装饰及设施设备,并负责维护、保养,经营期满后原样交还采购人。

(九)退场要求

1.中标单位根据经营方案需添置厨房设备、餐具,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采购人。合同期满10日内,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将经营场所清理交还采购人。中标单位经营方案中对就餐环境、基础设施的改造经营期满后无偿移交给采购人。

2.中标单位需于委托经期满后10日内将可搬离的厨房用品用具、设施设备搬离食堂;不可拆除部分的基础装修、装饰和不可拆除的大型厨房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采购人,交由采购人处置。

(十)其他要求

1.经营范围:限于餐饮经营,不得超出《餐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其他业务。不得经营超市。

2.中标单位提交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整,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按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3.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中有违约行为时,采购人可按合同约定从营业款中扣除违约金额,并通知中标单位。

4.中标单位在履约期内无违约行为的,合同履约期满,采购人在7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中标人。

5.其余要求详见合同基本条款。投标单位应对上述要求和合同基本条款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和承诺,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实地考察时间

2020年8月17日上午10:00~12:00,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9号后勤处办公室) 集中后统一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组织工作人员负责介绍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考察结束后,由采购人开具参与现场考察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现场考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联系人:李老师 137*****295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商名称:

服务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副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三、投标文件格式

1.封面

2. 目录

  3.投标函(格式)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如法人代表参与投标不需此项

  7.企业信誉及证明材料(含银行存款证明)

  8.近5年来独立经营大、中专院校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经历及业绩的证明材料:服务合同、所经营单位或相关部门的业绩证明材料

  9.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10.报价表(格式)

  11.经营方案

  12.企业业绩及证明材料

13.服务承诺书

14. 需要提供的原件材料清单(原件由投标人保管,备查)

15. 投标人认为递交的其他材料

16. 现场考察证明材料

17.在采购人有同类经营服务且服务合同期已满,须提供跟采购人完成食堂交接的报告,报告须有采购人盖章。

投标文件必须每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 标 函 (格 式)

致:(本项目采购与代理单位)

根据贵方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服务采购需求和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

2、我方承诺已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风险保证金。

(3)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日期:

注:1、未按照本投标函(格式)要求填报的投标函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2、投标函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本项目采购与代理单位)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项目编号

报价

(比例报价)第二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 第三食堂经营服务上限控制价:营业额的5%

承诺开始正常运营时间

经营期限

备注

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此表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报标段所需的全部报价总价。

服务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方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及原则

1.评委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委依法由评审专家共5人组成。

2.本次招标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权重分配为:报价分 20 %,经营方案分占40 %,装修方案占15%(含厨房装修方案),业绩分占15%,服务承诺分占10%。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公平、公正、科学、客观地评审,由全体评委投票确定名次,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 本项目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7.(1-10项)文件进行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才进入后续评审,资格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第二阶段为技术评分细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经营服务技术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及计分。

二、评标标准

序号

项目(分值)

具体评价内容和分值

备注

报价得分(20分)

Ⅰ标段

(0-20分)(第二食堂投标人经营服务投标报价÷5%)×20

Ⅱ标段

(0-20分)(第三食堂投标人经营服务投标报价÷5%)×20

食堂经营方案(40分)

1

从业人员管理

(5分)

(0.1-1.0分)1.从业人员上岗要求

(0.1-1.0分)2.从业人员的培训

(0.1-1.0分)3.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要求

(0.1-1.0分)4.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0.1-1.0分)5.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签订合同)

提供人员管理有关制度

2

采购环节(3分)

(0.1-1.5分)1.索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疫合格证等)

(0.1-1.5分)2.验收及其记录、原材料存放管理

3

加工环节(5分)

(0.1-1.0分)1.粗加工间管理

(0.1-1.0分)2.切配间管理

(0.1-1.0分)3.烹调间管理

(0.1-1.0分)4.熟食间管理

(0.1-1.0分)5.操作间其它加工管理

提交加工环节管理制度

4

出售环节(3分)

(0.1-1.5分)1.出售食品管理

(0.1-1.5分)2.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提交出售食品管理

制度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5

消毒环节(3分)

(0.1-1.0分)1.餐点场所的卫生

(0.1-1.0分)2.餐具消毒

(0.1-1.0分)3.消毒方案及消毒设备投入

提供方案

6

存储环节(3分)

(0.1-1.0分)1.食品储存的方法(低温、常温)、卫生要求。

(0.1-2.0分)3.食品储存卫生管理(①建立入库、出库登记②分开存放,存入食品要求防老鼠、防蟑螂、防霉变、防尘工作)

提交食品材存储管理制度

7

人员配置(3分)

(0.1-3.0分)餐点运营所必须的人员配置及其合理程度:专职业务主管、厨师,点心师、质检员、安全员、服务员、餐厅保洁员、餐具收拾收捡清洗员等。

提交设计方案

8

食堂布局(5分)

(0.1-5.0分)针对投标的食堂,提供有符合国家有关卫生监督部门规定的食堂流程布局装修方案

提交设计方案

9

菜品设计(5分)

(0.1-5.0分)提供相应的菜肴、点心品种花样多,价格高、中、低档比例合理,符合学院特点,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符合微利的要求,开有特色菜肴等。

提交设计方案

10

专业技术人员

(5分)

(1分)1.有厨师专业证的≥6个或以上

(1分)2.有营养师证的≥1个或以上

(3分)3.专职食品安全员2个得2分,3个以上得3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备查

食堂装修方案(15分)

餐厅、后厨及售卖间(15分)

(1.0-5.0分)投资装修总体思路、具体改造方案(含预算清单)基本合理,设备采购方案简单,厨房设备安装方案简单

(5.1-10.0分)投资装修总体思路、具体改造方案(含预算清单)合理,设备采购方案较为详细,厨房设备安装方案布局合理,符合要求;

(10.1-15.0分)投资装修总体思路、具体改造方案(含项目效果图、施工图、预算清单等)科学合理,设备采购方案详细全面,提供抽排烟平面布置图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布置图。

需要详细设备清单及报价,装修工程量清单,装修工程造价预算书,没有不得分)

业绩(15分)

1

持续经营年限及口碑(3分)

1. 持续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年限达1年且获好评的(以被服务单位盖章的评价服务表为准) 得1分;

2. 持续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年限达2年且获好评的(以被服务单位盖章的评价服务表为准) 得2分;

3. 持续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年限达3年且获好评的(以被服务单位盖章的评价服务表为准) 得3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获得认证及荣誉(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分)

1.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所经营的大型餐饮单位有被政府卫生监督部门评为A级或教育厅评定为标准化食堂的,得3分;

2. 企业通过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的 得2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

经营食堂数量

(4分)

1.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数量2家以内的(含2家),得1分;

2.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数量3-5家的(含5家),得2分;

3.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数量6-8家的(含8家),得3分;

4.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营学院食堂或2000人以上企事业食堂数量9家(含9家)以上的,得4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

服务人数规模

(3分)

1. 所服务学院或企事业人数规模在0.75万人以内的(含0.75万人)的 得1分;

2. 所服务学院或企事业人数规模在0.75-1.5万人(含1.5万人)的 得2分;

3. 所服务学院或企事业人数规模在1.5万人以上的 得3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服务承诺(10分)

1

注册资金(0-2分)

1. 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以内的 得0分;

2. 公司注册资金在500万-900万元的(含900万)得1分;

3. 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 得2分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服务承诺

(4分)

(0.1-1.0分)让利师生承诺;

(0.1-1.0分) 每天最低价承诺;

(0.1-1.0分) 承担学院大型活动餐饮服务承诺;

(0.1-1.0分) 支持学院定点扶贫事业承诺;

提供投入及服务承诺方案

3

其他

(4分)

(0.1-4.0分)其他服务承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每个承诺项价值5万加1分,最高4分

总得分=一+二+三+四+五

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食堂经营方案优先、食堂装修方案优先、业绩优先的顺序排列)。采购人不承担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义务。

签订合同:由采购人书面通知中标人。

第六章 合同基本条款

(一)说明

合同基本条款是指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作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

(二)项目

1.乙方按照营业额的承若比例按月支付甲方经营服务投资费用(投标时确定),由甲方原有的设施设备(另附清单)(产权全部归属甲方),甲方将    食堂经营服务交由乙方负责。经营服务年限(从 2020 年 月 日起至 2023年 7 月 15 日24时止)。

2. 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支付合同风险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整。

3.乙方自行承担根据经营需要对食堂后厨、售卖间和就餐大厅进行美化、装修、改造及空调等设备添置及维修的费用,经营期满后自行处置,恢复原貌。室内及环境维修(装修)改造的应提供施工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添置及维修的应提供设备型号、品牌、质量规格、价格等内容。所有投入的费用以甲方审计部门审定,双方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经营方式和范围

1.甲方将食堂委托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在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下,由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 乙方经营范围为大众伙食(快餐)、粉、面食、风味小吃、甜品,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黄花菜、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禁止加工制售凉菜;禁止外购散装的直接入口的熟食制品;禁止销售各种非定型包装饮料,禁止向学生出售含酒精度的饮料。乙方开设的大众伙食窗口数不得少于所有窗口数的1/2。

3. 合同期一年内乙方按照《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指导价格表》(附件1)加工制作和销售各类饭菜、面食、点心、粉类等,价格不得超过驻邕同类学校平均水平,比校外同类餐饮价格低10%左右。乙方不得擅自提高饭菜价格,如需对饭菜价格进行调整及增加饭菜新品种定价须在合同期一年后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行。

4.原材料比:食品原材料(直接成本)占营业额比例60%以上;其中主要原材料占50%以上。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5. 食堂基本大伙(大众主副食)要按2:5:3比例供应高价菜(4元以上)、中价菜(2元至3.5元,含3.5元)和低价菜(2元以下,含2元),中低价菜比例要在80%以上;开设6元经济套餐(一荤两素,包吃饱)在食堂明显的地方设足够面积的专窗(明确专窗位置,面积大小)。维护学生食堂的公益属性,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伙食。

6. 每餐供应的种类: 按照“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的原则,本着“改优,改小,改精”的产品改良方针开发和提供菜品,学生食堂早餐品种不少于20个品种,中餐和晚餐菜品种类不少于30个品种(节假日除外);教职工餐厅早餐品种不少于15个品种,中餐和晚餐菜品种类不少于20个品种(节假日除外)。注:原早餐品种是不少于20个品种,中餐和晚餐菜品种类是不少于30个品种;对教职工餐厅品种数量无要求。

7. 售卖方式:既要有常规的百货式服务模式,即普通的大众食堂的售卖方式,也要有自助式服务模式,即自选和自助售卖方式。在甲方后勤信息化建设成熟时还需增加订餐及配送服务。

(四)管理模式:中标单位必须采用6T精细化管理,即天天规范、天天清扫、天天检查、天天整合、天天改进、天天检查;建设无水、无烟厨房,以改善食堂加工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建设无水、无烟厨房,以改善食堂加工生产环境,提高员工的工作舒适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有效提升工作效能;推行 “明厨亮灶”和 “色标管理”,投入资金建设食堂物联网监管平台,实现食品制作实时监控,公开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自觉接受师生及学生家长监督。

(五)相关费用

1.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水、电费用按政府有关规定收取,由甲方每月从营业款中扣除代缴。

2.食堂垃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对外签定合同或由甲方与乙方协商定费缴费。

3.食堂餐具清洗消毒费用由乙方承担。

4.管道燃气使用费由乙方自行向供气部门缴纳。

(六)投资款项用途及产权归属

1.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对房屋、设备清点,一式三份造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留存二份,乙方留存一份。合同经营期满,甲方如数收回,如有损坏,乙方必须修复方可移交。

2.一卡通和二维码消费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委派人员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各食堂消费POS机的安装、维护、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经营需要对经营场所美化、装修、改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营期满后保留原样。

4.食堂经营服务期间,乙方自行添置的可搬离的用品用具、设施设备,产权归乙方,经营期满后10日内搬离食堂。

(七)在食堂经营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将甲方食堂经营权出租、转让、转签、分包给第三方个人或公司。如需开设特色餐饮服务项目,须提交中标单位与特色餐饮服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等,无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的视为出租、转让、转签、分包行为。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的房产、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使用权。

(2)甲方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涉及到甲方利益、声誉、综治、食品卫生安全、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发现问题的,甲方予以书面通知或其它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经甲方通知后,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作相应处理。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项目场地、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并保证通水通电及排污通畅(双方清点造册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负责检查和监督食堂的食品采购、索证、加工、食品卫生、售卖、留样、环境卫生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6)甲方根据物价政策和市场变化、《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指导价格表》(附件1)监督食堂饭菜价格、质量和份量,督促乙方将饭菜价格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即不高于驻邕学校平均伙食价格。

  (7)甲方负责一卡通和二维码消费系统的统一管理,按月与乙方结算,每月10日前与乙方结算上个月营业款。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由于经营需要,项目对外名称由乙方自行决定,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校名、校标及注册商标。在校园内进行经营宣传和广告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2)乙方做好安全、防盗、防火和食品安全卫生等工作,承担经营期间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3)乙方应按要求配备至少2名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相关培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

  (4)乙方应做到食堂伙食供应质量好、营养搭配合理、分量足、品种多、价格合理,满足不同层次消费水平的需要;持续提升餐饮服务质量,不断满足师生对餐饮服务质量提升的需要;保持饭菜价格总体稳定,价格不高于同类院校平均价格水平。

(5)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广西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和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建设。乙方对食堂后厨和售卖间的设计和装修必须符合广西高等学校标准化食堂建设的要求,乙方对食堂的管理必须符合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评定办法的要求。

(6)乙方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教育员工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协助甲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员工关系及员工其与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情况的排查,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必须每周向甲方书面汇报食堂工作情况一次,内容包含但不只限于食品安全监管情况、餐饮服务质量提升情况、上周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下周食品安全监管和服务质量提升的计划。

  (8)乙方办伙原材料七类产品(米、面、油、肉、禽、水产品、冻制半成品)必须在证照齐全、信誉好的供应商中自行采购。乙方需100%报备各种食材、调味品供应商基本信息,配合甲方开展乙方各有关食材和调味品供应商的资质、证照、货品采购渠道和品质、存储环境、运输条件等各方面条件的考察工作。

(9)乙方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周配(补)齐所有员工,并将员工名册报甲方备案,从业人员必须持有三证:健康证、岗位培训证、身份证,并将其扫描件传甲方备案,新员工要补齐手续后方能上岗(要求组织和督促员工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及时清退)。

(10)乙方每学期必须定期和不定期举办食品安全卫生和餐饮操作规范方面的专题培训,其中开学前一周和期中分别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参与的集中专题培训,培训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能实施,并将培训的各有关材料提交甲方备份,平日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需要,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食堂膳食。

(12)乙方设置专用电话、邮箱,用于接收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接收整改通知书的电话、邮箱。甲方在向乙方邮箱发出整改通知书的同时,通过电话发短信通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短信通知之日即为乙方收到整改通知书之日。电话故障、通信网络故障不成为免除责任的理由。乙方接收整改通知书的电话:    、邮箱:     。

(九)对乙方经营服务规范的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包括甲方根据各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和甲方实际重新修订的学院食堂管理制度、办法)等学院相关管理制度,确保饮食安全。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合法经营,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证照。制定该项目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按投标文件要求配齐相关管理人员,为甲方提供专业、规范、安全、优质的服务。每次各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中考核分必须>80分;每次食堂满意度调查不满意度<40%。

3.把好原料关。认真执行《餐饮业食品索证管理规定》,对食品原料采购进行控制性管理,保证所采购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把好加工关。严格按照卫生操作规程,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差的食品;不销售隔夜食品;禁止加工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实行食品每餐留样品制度。

5.把好消毒关。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须在食堂内部的洗消间洗净、消毒、保洁,不得另行从食堂外部引进餐具。

6.把好从业人员卫生关。乙方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每个学期集中开展两次以上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平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开展相关培训;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要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实行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挂牌服务。

7.把好环境卫生关。配备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及时处理垃圾和废弃物,保证采光、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8.要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每天检查煤气、水电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有完整记录。

(十)用工管理要求

1.乙方自行招聘、管理员工,甲方有权对用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乙方所聘员工要证件齐全(居民身份证、健康证、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并报甲方登记备案。

3.乙方在用工招聘、工资发放、保险福利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所聘员工合同的签订、劳务纠纷的处理等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必须配备2名以上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并提供其资格证书或培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有效材料给甲方备案。食堂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中专(高中)级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在餐饮行业经营管理三年以上的经历,基本熟悉学校饮食工作规律和特点。炊事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5.乙方要对员工的思想道德、业务素质、安全健康等进行全面管理,每个月开展一次员工关系及员工与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情况的排查工作,适时掌握员工关系情况,及时梳导员工情绪,改善员工关系,杜绝因食堂员工产生矛盾,关系紧张,个人恩怨发生投毒事件。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法定或约定的依据单方解除合同而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的,按第三方有资质的部门认定的数额,由甲方负责赔偿损失,并无息退还风险保证金。

(2)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造成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第三方有资质的部门认定的数额,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无约定的违约行为时,甲方在乙方清理退场后10个工作日内将风险保证金返还乙方,否则每延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天。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间,食堂消防条件不达标的,甲方给予警告;甲方发出警告后,乙方应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2)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由甲方从营业款中扣人民币500元作为违约金。

1)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有一人以上(包括一人)不穿工作服或不戴工作帽或销售饭菜时不戴口罩的;

2)销售含有酒精度的饮料或酒;

3)学生在食堂内猜码划拳或其它形式的赌酒、酗酒的;

4) 生熟不分乱堆放的;

5)操作间垃圾不按规定处置的;操作间有污水的;就餐大厅有老鼠的;

6)师生投诉没有及时处置的;饭菜中有异物的;

7) 每餐供应种类少于规定数量90%的;

8) 作业流程标识不明显的;

9)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未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的;

10)每周未向甲方提交食堂周书面工作情况报告的、或提供的信息不全,或不真实的;

11)食堂或档口不满意率不降反升的或满意率不升反降

12) 未提供周、月工作报告的;

13)在日常抽检中发现饭菜分量不足或计价超过实价的;

14)餐具清洗不干净的;

(3)乙方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由甲方从营业款中扣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

1)在经营过程中收取消费者现金的;

2)餐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

3)原材料包装无三证的;

4)不按要求作熟菜留样的;

5) 食品运送到食堂卸货时无数量与品质验收记录的;

6) 食品入库与出库使用时无数量与品质记录的;

7)发生员工吵架或打架斗殴影响食堂秩序的;

8)出现标价虚高或没有实行标价三位一体的;

(4)经甲方通知后,未按时缴交水电费,直接从营业额中扣除水电费,并从营业款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5)食堂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在岗的,从营业款中扣人民币1000元/人·天作为违约金,并限3个工作日配备到位。

(6)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从风险保证金内扣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作为违约金。

1)使用过期产品、无证产品等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产品进行加工或售卖的;

2)未经甲方同意停餐一次的;

3)索证与原料不符或没有食品安全合格证的;

4)采购易引发群体性中毒食材加工出售的(四季豆、发芽的土豆等);

5)本合同期满后10天内,乙方未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

6)食堂消费不使用甲方规定的支付方式,或者以其他任何代金券形式进行交易的,每发现一次,则从当月营业款中扣除人民币10000.00元/次作为违约金。

(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每次从风险保证金内扣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作为违约金。

1)采购肉类产品,经结合抽检、相关部门认定不合格,除执法部门处罚以外,每次从风险保证金内扣人民币50000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未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被师生上传至网络造成恶劣影响,证明属实的;

3)限于餐饮经营,超出了《餐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其他业务,经营超市业务,经甲方劝阻仍不改正的;

4)乙方开设的大众伙食窗口数少于所有窗口数的1/2,经甲方劝阻仍不改正的。

(十二)任何一方单方违约,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万元。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免责

1.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自然灾害、战争、暴乱、疫情等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造成的所有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2.因国家政策调整原因等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对于乙方的投资,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

(十四)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解除、终止本合同。

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下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场地使用权达三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情形并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乙方全部风险保证金。

(1)故意使用死病畜禽产品,或不合格肉类产品,经相关部门认定的;

(2)甲方委托第三方对食堂满意度调查不满意度≧60%的;

(3)乙方出租、转让、转签、分包给第三方经营,经甲方劝阻仍不改正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停餐达3次的;

(5)发生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的;

(6)发生群体事件、劳动用工纠纷,造成恶劣影响的;

(7)疏于安全生产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的;

(8)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

(9)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

(10)食堂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不在岗超过5天的;

(11)乙方开设的大众伙食窗口数少于所有窗口数的1/2,经甲方劝阻仍不改正的达3次;

(12)经市场监督部门现场检查,认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如可能导致食物中毒发生)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13)经营范围:限于餐饮经营,超出了《餐品经营许可证》范围经营其他业务,经营超市业务,经甲方劝阻仍不改正的达3次。

(十五)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合同实施过程中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次招标文件的内容,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指导价格表》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饭菜指导价格表

(执行期不少于一年,期满后可按学院价格调节机制申请调价)

素菜类(1.5元/份)>100克


菜心

韭菜

油麦菜

小白菜

节瓜

豆角

菜花

上海青

青瓜

生菜

萝卜

土豆丝

豆芽

空心菜

大白菜

南瓜

茄瓜

冬瓜

素菜类(2元/份)>100克


莲藕

西兰花

豆腐

玉米

莴笋

包菜

混合菜类(2.5元/份)>100克


蒸蛋

油腐肉沫

韭菜炒蛋

番茄炒蛋

酸菜肉沫

时菜炒火腿

豆腐肉沫

玉米肉沫

酸豆角肉沫

西芹木耳炒淮山

酸甜炸蛋

韭菜鸭血

混合菜类(3.0元/份)>100克


时菜炒猪杂

时菜炒鸡杂

香辣鸭肝

凉拌皮蛋

红烧茄子肉沫

香辣鸭肝

肉丝豆角

老干妈猪肝

混合菜类(3.5元/份)>100克


莲藕炒肉片

时菜肉片

莴笋肉片

酸笋炒肉片

冬菜肉饼

竹笋炒肉片

豆腐焖鲶鱼

孜然土豆鸡块

菠萝炒鸭

花生炖鸡

黄豆焖鱼

时菜炒腊味

黄豆炖鸡

混合菜类(4.0元/份)>100克

香菇炒鸡

花生焖猪手

辣子鸡

川味回锅肉

香菇炒肉片

红烧肉焖黄豆

麻辣鸡爪

火爆田鸡

清蒸鱼

蒜苔木耳炒肉片

剁椒鱼头

时菜炒鱿鱼

主荤类 (4.5元/份,炖肉)>100克


白切鸡

红烧排骨

红焖猪脚

白切鸭

蜜汁叉烧

清蒸排骨

烧鸡

红烧扣肉

炒 虾

烧鸭

时菜炒牛肉

炸泥鳅鱼

炒猪腰

萝卜炖牛腩

卤猪手、耳朵

特色窗口(8元/份)>100克


烧鸭

盐焗鸡

叉 烧

鸡鸭腿翅

白切鸭杂

卤鸡

蜜汁叉烧

卤猪手

白切猪手

双拼(10元/份)

白切鸡

卤 鸭

卤猪舌/耳

白切猪杂

主 食


各种烤包 (1.5元/份)

马蹄糕(1.2元/份)

叉烧包(1.5元/个)

河南煎饼 (1.5/份)

(大葱饼、韭菜蛋煎饼等)

米粉糕(1.2元/份)

莲蓉包(1.0元/个)

糯米饼(1.2元/份)

豆沙大饼(1.2元/份)

豆沙包(1.0元/个)

葱油饼(1.5元/份)

芝麻油团(1.5元/个)

豆蓉包(1.0元/个)

比 萨(1.5元/份)

油 条(1.5元/条)

南瓜馒头(1.2元/个)

发 糕(1.5元/份)

肉 包 (1.5元/个)

馒 头(0.8元/个)

熟米饭(二两0.8、三两1.2元,四两1.6元)

大众烫粉


二两

三两

加菜

素 粉

2.0元/份

3.0元/份

碎肉(2.0元/份)

碎肉粉

4元/份

4.5元/份

叉烧(2.5元/份)

叉烧粉

4.5元/份

5.0元/份

卤蛋(1.5元/个)

螺蛳粉

4.5元/份

5.0元/份

青菜(1元/份)

桂林米粉

4.5元/份

5.0元/份

油果(0.3元/个)

大众炒粉

5.0元/份

豆芽(1元/份)

粥 类 >500克


绿豆粥(3元/份)

肉 粥(4元/份)

八宝粥(3元/份)

皮蛋肉粥(4元/份)

南瓜粥(3元/份)

芥菜肉粥(4元/份)

小米粥(3元/份)

猪肝瘦肉粥(4元/份)

红豆粥(3元/份)

鱼 片 粥(3.5元/份)

黑米粥(3元/份)

附件2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食堂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遵循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规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基本指导思想,通过后勤社会化改革体制、机制创新及相应的制度设计,整合社会和学校资源,构建集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保障为一体的复合型教育服务载体,提高资源利用率,打造集健康饮食、文化传播、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文化食堂,将良好的就餐环境与浓厚的人文氛围相结合,最终达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目的。

第二条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责任制,促进后勤部门和餐饮企业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现根据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通过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学校构建对餐饮企业全方位、多角度的管理监督与考核评价体系,对餐饮企业进行食品质量与安全、饮食服务质量、餐厅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考核,从而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督,并充分发挥企业积极性。

第四条 在分管校领导和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的领导下,学校后勤管理处负责食堂的管理与考核工作,食品安全管理科负责食堂的日常监督、管理、协调等事务,并会同相关部门、学生社团、餐饮企业和师生代表共同参与,全面实施学校对食堂的管理与考核评价工作。

第五条 学校对食堂的管理与考核本着“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师生评价、全面考核”的原则进行,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 考核是食堂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考核,使食堂切实做好食品卫生安全预防工作,避免师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影响学校稳定的突发事件发生,规避学校食堂管理风险,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秩序和广大师生身心健康;通过考核,实现对食堂物价的有效监督;通过考核,实现学生食堂集健康饮食及其文化传播、沟通交流、休闲娱乐等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七条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为经营学校食堂的餐饮企业。

第八条 学校后勤管理部门和餐饮企业要具有高度责任感,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展工作和经营活动,逐级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在充分保障饮食服务的基础上实现资源整合与优化,探索出可持续发展、多方利益互锁和共赢的全新校企合作模式,为高职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九条 学校成立食堂管理与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食堂管理与考核工作。该小组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院长办公室、团委学工处、保卫处、医务所、各系、餐饮企业、学生社团等组成,其职责是:

  (一)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与考核工作的指导,确保食品安全、饭菜质量和饭菜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学生食堂正常运行;把食堂办成集健康饮食及其文化传播、沟通交流、休闲娱乐于一体的多种功能平台;

  (二)定期召开学校食堂工作会议,通报考核情况,部署、指导和组织各职能部门做好食堂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协调、督促存在问题的部门及时整改;

  (四)严格执行食堂管理办法,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努力为餐饮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立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依照契约,在饮食服务充分保障的基础上实现校企资源的整合,维护学校、学生和企业利益。

第十条 食品安全管理科为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协调职能部门,在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和后勤产业处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食堂考核评价工作,其职责是: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卫生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二)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检查考核力度,食品安全管理科会同餐饮企业专职安全员每天至少一次对照《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附表1)、《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监管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附表2)、《学校食堂大厅卫生管理监管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附表3)、《学校食堂服务及内部管理监管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附表4)等四个表格的内容检查和评分,对食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书,督促餐饮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并通报整改结果。

  (四)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及时了解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发现存在突出隐患的,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预防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学生社团(学生会生劳部、伙委会)和师生代表对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物资采购、服务质量、饭菜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定期日常检查考核和不定期抽查考核,发现问题则限期整改,组织师生每学期至少两次对食堂经营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建立学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六)认真履行协调职能,及时反映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

  (七)与团委学工处、学生社团和餐饮企业共同倡导节约、爱护环境和文明就餐,组织引导学生参与食堂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 餐饮企业为学校食堂日常服务和经营部门,负责学校饮食服务和保障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餐饮企业与下属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交食品安全管理科备案。

(二)及时按照投标承诺购买饮食场所食堂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公共责任保险。

(三)积极配合学校职能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和考核,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一旦发现食物中毒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汇报,并做好相应应急处理工作。

(四)抓好员工队伍建设和日常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管理水平,坚决杜绝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安全与稳定。

(五)坚持自查自纠,定期和不定期对食堂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把食品卫生安全和其他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奖惩、有效果。

(六)为师生提供的餐饮服务,要做到花色品种变化多样,不得擅自提价,既要保障安全和遵守市场规律,又要充分考虑到大多数师生的消费能力,严格控制饭菜价格,保持饭菜价格稳定。食堂基本大伙(大众主副食)中低价菜比例要在80%以上,按2:5:3的比例供应高价菜(3.5元以上)、中价菜(2元至3.5元,含3.5元)和低价菜(2元以下,含2元)。

(七)提升烹饪制作和服务的科技含量,做到每餐营养搭配合理,体现饮食文化和保健功能,并根据不同的季节,为师生提供汤水、各类保健和营养套餐等服务。

(八)餐饮企业负责人应在岗在位,亲自参与食堂经营管理,构建畅通有效的学生投诉和意见处理的渠道和机制,以开放的态度接受和处理师生的投诉和建议;餐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要通过实施餐厅值班经理制度,并结合设立意见箱、参与相关会议、公开餐厅负责人联系方式、现场征求和处理师生意见与建议等方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餐饮企业负责人应参加学校召开的相关工作会议,听取师生代表和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进,进一步将食堂办得更好;

  (九)餐饮企业要认同学校的管理理念,积极参与后勤服务和教育教学活动,与学校共同打造新型文化食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 食堂按时营业,工作时间开足窗口并且保证有热饭菜及副食品供应,努力做到膳食质量好、价格适宜、服务优质。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热情服务,耐心听取师生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中的不足。

第十四条 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时注意个人卫生,工衣、工帽、手套、口罩穿戴整洁。食堂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 食堂有通风、防潮、防尘、防鼠、防蟑螂、防蝇和排烟、排气、洗手消毒等措施。

第十六条 食堂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桌椅干净整齐,无垃圾、杂物、无污渍。要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食堂内外的油渍应及时清理。

第十七条 食物放置离墙离地,洗消间、粗加工间、烹调间、熟食间、售卖间、仓库等干净整洁,功能布局合理;冰箱冰柜内生熟食品分开,内无杂物、无过期霉变食物,并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

第十八条 餐具洗消有洗消流程,进行洗消登记及管理;熟食间、售卖间、传菜电梯等每天进行紫外线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留样要足量,留样品种要齐全,留样必须记录,样品保存时间须满48小时,留样冰柜内不得存放与留样无关的食材。

第十九条 在食品原料加工、生产、贮存、包装、留样、销售过程中,要加强管理,防止交叉污染。不得销售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第二十条 坚持从正规渠道采购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规范进货索证制度,建立食品采购电子台账,按规定对有关票、证进行存档。

第二十一条 设立专职食品安全监督员,每天对食堂卫生、证照、操作流程、原材料质量、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饭菜质量等各个环节进行检查记录,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及时改正,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第二十二条 每月定期公布主、副食市场信息、价格;保持饭菜价格和质量稳定;饭菜应明码标价,售价与标价一致。

第二十三条 按照“营养、卫生、合理”的原则,丰富饭菜品种,保证饭菜质量稳步提高,价格档次合理搭配、物美价廉。食堂基本大伙(主副食)中低价菜比例达80%以上。

第二十四条 开展特色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师生多层次、多元化和多样化的饮食需求。

第二十五条 按照现代高职教育发展方向,加强食堂文化建设,不断优化餐饮服务环境,将食堂办成集教育和后勤服务保障为一体的复合型教育服务载体,打造集健康饮食、文化传播、沟通交流、休闲娱乐等多功能的新型文化食堂,达到“环境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的目的。

第四章 考核方式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餐饮企业采取日常检查、师生评价两种考核方式,并做好相应评分、统计、存档和公布工作。考核分数作为学校对餐饮企业进行扣除违约金的依据之一。

(一)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是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日常工作,也是检查人员每天需要认真做好的本职工作。日常检查由食品管理安全科食品安全员和各餐饮企业专职安全员共同对附表1-4进行评分。

(二)师生评价:食品安全管理科会同伙委会、餐饮企业,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师生对食堂满意度的评价调查。调查形式为现场调查或网上调查,评价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具体表格见附表5。

第二十七条 在检查考核过程中,对于餐饮企业违反招投标书、双方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师生投诉要做好记录,作为按照合同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罚经营单位的依据。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运用

第二十八条 每次检查考核后,考核人员(食品安全员)将评分进行统计汇总,形成食堂检查档案,并及时反馈给餐饮企业,对于存在的问题要下达《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监督整改通知书》(见附表6)。餐饮企业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监督整改通知书回执》(见附表7),并报食品安全管理科进行检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学校有关职能交叉的问题,由食品安全管理科负责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理,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问题,要及时上报处领导,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解决。

第三十条 对于检查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食品安全管理科应认真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加强沟通与合作,逐步健全完善食堂管理与考核制度。

第三十一条 每次各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中考核分≦70分的,每表每次由甲方从风险保证金中扣人民币500元作为违约金;每次食堂满意度调查不满意度≧30%的或每次各日常检查量化评分表中考核分≦60分的,每表每次由甲方从风险保证金中扣人民币1000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监督整改通知书

后勤监管【 】   号

整改单位

整改问题简述

问题来源

□现场检查 □师生投诉 □有待加强改进

存在的问题

整改意见

整改期限

从整改书签收日期开始即进行整改,本整改工作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签发人:   食品安全科负责人: 日期:

整改单位

签收人(签名):

签收日期:

附表7: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后勤服务监督整改书回执

整改单位

整改编号

后勤监管【 】  号后勤服务监督整改书

整改问题简述

整改情况及结果

整改落实人签名: 日期:

备注:请按照整改书所列各项问题详细填写整改情况及结果

检查验收结果

(本栏由后勤服务监管中心填写)

检查验收人: 食品安全科负责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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