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所2012年试验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招标人”)及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现就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所2012年试验仪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设备资金已落实。对前来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能满足执行本项目要求的设备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可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拒绝代理商再次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位置交货,并安装、运营、调试、人员培训、维修、保养、修理和储存备件、试运行并提供相关试验仪器的后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表1-1: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与上述1-2个合同包投标,中标合同包数量不限。 3.投标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内在全国范围内提供过本次招标所投合同包仪器设备数量在3倍以上类似供货业绩,并提供所销售类似设备的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2)设备制造厂商或其代理商具有AA级及其以上银行资信证书或1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所投的产品必须有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4)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5.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2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1万元/合同包。若同时对上述两个及以上合同包投标,投标人应分别提交各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7.生产厂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 6月25日至6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8:30~18:00(北京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到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层)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6日 10: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于2012年7月16日8:30~10:00时递交,递交至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10.招标人定于2012年7月16日 10:00时(北京时间)在青海省交通科技大楼裙楼五楼 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出席,否则将视其默认开标结果。 招标人:青海省交通科学研究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68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查看详情 联系人:黄世静 代理人:青海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72-6号 邮 编:810008 电 话:(0971)*******查看详情 传 真:(0971)*******查看详情 联系人:梁富强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