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镇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招租公告
(第二次对外界招租)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2020年8月 25日在沙湾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进行招租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往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咨询。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 | 项目名称 | 资产状况 | 拟出租年限 | 拟出租底价 | 递增情况 | 竞投保证金(元) | 附加条件 | 竞价方式 | 备注 |
1 | 新洲村过沙围耕地。 | 3亩 | 8年 | 30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3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各具体“草拟合同“详见新洲村委会公布栏,竞得人需要预交2年租金为押金且预交1年租金,转租需要5000元/次手续费,(欠租及同一户的子女不允许投标) |
2 | 沙栏围鱼塘 | 40.00亩 | 8年 | 25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31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
3 | 当涌围43号耕地 | 12亩 | 8年 | 30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11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
4 | 当涌围44号耕地 | 1.60亩 | 8年 | 30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1.5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
5 | 石龙围41号耕地 | 0.92亩 | 8年 | 30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1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
6 | 林滘围耕地5.3亩。 | 5.30亩 | 8年 | 3000元/亩·年 | 每4年递增20 % | 竞价保证金5万元,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免息原路退回 | 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竞价默认加价幅度100元/亩·年 | 明标竞价 |
(一)报名时间:2020年 8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4: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保证金缴款凭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备查。
(二)竞价保证金:竞投人请于2020年8月19日下午4:30时前以本人银行转账形式逐笔转入户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人民政府的账户,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湾支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注明:新洲村XXX厂/铺/耕地/鱼塘竞投保证金。
(备注: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转作租金、押金,扣除租金、押金后余额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免息退到竞得人银行账户)
(三)竞投人必须与签合同的名称一致。竞投人持缴纳保证金单据到沙湾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沙湾镇大巷涌路143号一楼)提交相关资料(详见本公告: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四)竞投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20日-2020年8月24日,对竞投资格审核通过的竞投人派发竞投资格确认书。(凭竞投资格确认书入场竞投)
(五)竞得人竞投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开具收据。
(六)非竞得人竞投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免息退到非竞得人账户(无收据开具,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原路免息退回)
二、竞投约定:
(一)凡交纳竞价保证金后,表明竞投人已完全了解和接受本竞投公告的全部内容,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本竞投公告所描述的标的物基本情况),认可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内容并自愿参与竞价招租。若缴交了竞投保证金但无故不到场竞投的,则出租方有权没收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
(二)如在竞价操作过程中,当标的物出现没人应价时,出租方有权在已报名的竞投意向人中,随机抽取一个竞投人,该竞投人必须以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承租上述标的物,否则该竞投人的保证金不予退回,如此类推。
(三)竞得人必须于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如竞得人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出租方将没收其竞投保证金,租赁物由出租方收回,另作处理。
三、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参加报价的竞投人如果是法人机构,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的人。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自然人竞租,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8月19日下午4:30时前按照约定方式交纳竞投保证金,并到沙湾镇农村财务结算中心确认已缴竞投保证金。
四、交易事项
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15时前,携带身份证及竞投资格确认书到沙湾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现场参与竞投,逾期恕不接受。
五、竞投时间:2020年8月25日9 时15分
六、竞投地点:沙湾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交易中心(即沙湾政务中心一楼,大巷涌路143号)
七、咨询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财务室电话:********查看详情。
八、联系方式:
沙湾镇新洲村耕地 联系人:梁锦华、联系电话:136*****387工业、商铺联系人:梁耀强、联系电话:139*****421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招租单位: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8月11日
耕地承包合同
(草拟合同)
甲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下称甲方)
乙方: XXX、 (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XXXXX 电话XXXX
为规范新洲村土地承包制度,发展新洲村农业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乙方现承包位于(详细地址:XXXXX)面积XX亩的耕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8年: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承包租金为每年每亩XXX元,合计年租金XXXX 元。租金每4年递增一次,按上年租金为基数递增20%(即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年租金调整为XXX元)。
三、在签订本承包合同当日,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XXX元(人民币)作为承包保证金(保证金不得抵扣租金或乙方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综合费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的,甲方将承包保证金无息退回乙方。
四、租金缴交: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交一年的承包租金(即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的承包租金)。乙方应于每年X月X日前向甲方缴交不少于一年的承包租金(即至少缴纳本年X月X日至次年X月X日的承包租金)。如乙方不能按期缴交租金,视作违约处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保证金,并向乙方追收拖欠的租金,所拖欠的租金甲方按日息1‰收取滞纳金。上述租金不含税金,甲方收取租金后需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收据。如乙方要求甲方开具正式租金发票或政府部门统一征收物业租赁税时,则相应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五、耕地用途:乙方承包的耕地只能用于种植一般的农作物(如兰花、盆桔等),不得挖土,不得在耕地上进行建筑。
六、承包期内如遇上级有关部门及国家征用该土地时,双方都要服从(双方不属违约)征用多少面积,就减除承包面积多少,在征用前甲方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所征用的承包面积按通知日起,不计租金,甲方按实征的面积并按上级征用单位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只作青苗补偿,甲方不再作任何补偿,若乙方先行违约,甲方不支付青苗补偿款。如不能一次性征用承包总面积而余下部分的,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七、甲方已按上述第六条的规定通知乙方,而乙方故意拖延或拒交征用的耕地,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土地,清理土地上农作物和附着物,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承包期内,乙方不得私自将耕地转租或变卖,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后,乙方才能转租,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5000元转租手续费才能转租,并办理好有关转租手续。如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耕地转租给第三方,视乙方违约处理,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缴交的承包保证金。
九、在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及环境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如乙方违反上述条款,则作违约处理,甲方即时单方终止合
同,收回土地并处理土地上的农作物及附着物,因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没收余下的承包租金待扣款,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一年的租金作违约金处理,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将耕地恢复原状的费用、因诉讼而产生的律师费等。
十一、承包期内乙方要负责所承包耕地的围内水利,如排灌需要用电、要安装的电表、电线、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沙湾镇交易中心,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查看详情
签订本合同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