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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2年学校暑期工作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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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安徽省-马鞍山市 发布时间 20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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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各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

2012年暑期即将到来,为切实落实好暑期各项工作、安排好暑期各项活动,保证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有意义的暑假,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就做好2012年学校暑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暑假时间安排

根据统一安排,全市中小学7月5日学期工作结束,正式放暑假,新学期8月27日教师报到,8月30日学生报到、缴费、注册,8月31日整理学校环境、进行开学教育,9月1日正式上课。全市各校要按照统一安排放暑假,不得擅自缩减、延长或更改暑期时间。暑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等)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学校在报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习,但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

二、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是今年我市的重点工作,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再动员,再强化,增强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迎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校要把迎检工作放在暑期工作的重要位置加以落实,统筹兼顾,特别是校容校貌、校园内环境卫生、校园周边环境、交通秩序、中小学生文明素养、校园文化氛围的整体设计等突出问题,利用暑假时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今年,列入全市“学校少年宫”建设目标的学校要抓紧完成建设任务,利用假期投入使用,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规范活动的程序、内容和标准,健全师资保障机制,加强教师辅导员队伍、志愿者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日常管理,提高管理利用水平,确保充分发挥其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圆满完成迎检任务。
三、认真组织学生假期实践教育活动

坚持“安全第一、休息调整;小型多样、重在实践;立足当地、资源共享;注重实效、齐抓共管”的原则,组织好学生暑期实践教育活动。要以“学雷锋,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灵魂和根本,精心设计假期活动,引导学生“在家做一名好孩子,在学校做一名好学生,在社会做一名好公民”。精心组织组织江南江北学生手拉手活动,以“学校结队、班级牵手”为主要形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让一江两岸的中小学生通过思想与学习上的交流,增进友谊,增长见闻,优势互补,形成区划调整后全域马鞍山的理念。大中专院校要按教学计划合理安排学生实训实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指导学生自主设计暑期生活,将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等作为假期活动的重要内容。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暑期“读一本好书”活动以及中华经典教育吟诵、背诵、征文、诗歌创作活动。按照《2012年马鞍山市双拥工作要点》(马拥[2012]6号)精神,在“八一”建军节前后,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双拥”工作,妥善解决随军子女入学问题,认真做好高一新生军训工作。

四、积极组织学雷锋志愿者活动

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我是小小志愿者”等学雷锋活动,开展关爱空巢孤寡老人、宣传低碳环保等公益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深入家庭和社区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和谐社区”,“爱心奉献”等活动。通过社区家庭教育知识宣传咨询及专题讲座,引导未成年人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大中专院校要高度重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根据实际制定学雷锋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引导广大青少年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

五、积极做好学校活动场所开放工作

结合《马鞍山市体育场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积极创造条件,加大管理力度,按全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有关规定全面开放学校室外体育场所,提高体育资源利用水平,做到公共环境优美、人文环境健康、服务质量优良,满足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各校要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积极休息,健康运动,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养成自觉体育锻炼的习惯。

六、加强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工作

各校要充分发挥市、县(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和学校咨询室的作用,通过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提高教师心理健康和班级管理水平。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学生尤其要关注中考、高考、留守儿童、残障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疏导和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引发各类意外事故。市教育局将在暑间组织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专(兼)职教师参加暑期心理健康培训。

七、巩固“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开展文明养犬教育

今年是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的最后一年,主要是巩固前两年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成果。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扩大活动实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的形成。各学校要组织文明小分队到马路上开展“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文明交通体验活动,组织“小手拉大手”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努力实现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的提高。2011年7月,市政府出台了新的《马鞍山市犬类管理规定》,大力弘扬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要求教育部门通过在市区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教育引导市民了解《文明养犬须知》,自觉执行相关要求。

八、扎实开展教师教研培训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认真学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内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积极参加“对照标准找差距、依据标准做规划”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每位教师要对照《专业标准》撰写自查报告和自我专业发展规划报告,增强教师专业发展的自觉性。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根据“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的安排,组织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举办新教师岗前培训班。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加“学雷锋、行师德、争做学生喜爱的好教师”主题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要学习“全国优秀教师”张丽莉等师德模范和学雷锋榜样的先进事迹,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

暑期,市教育局将举办中学班主任高级培训班及政教主任培训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培训,举办市级职业院校教师暑期培训班,加强职业院校师资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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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

要高度重视暑期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假。放假前,各校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工作要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特别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等重要场所及校舍设施、防雷设备、消防设施等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要突出开展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广泛开展未成年人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学习预防溺水自救自护知识,掌握预防溺水自救自护技能。要采取有效措施把暑期防止学生溺水工作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广大学生出行时要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存有安全隐患车辆,不违规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等。加强学生防人身侵害和防受骗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往返途中人身和财物安全,不参与非法传销活动,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到歌厅、酒吧、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提高学生防范人身侵害、防受骗和自护自救的意识和能力。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短信多种形式做好假期学生安全家校对接工作,强化学生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的意识,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指导家长做好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要求家长及时、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突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加强校园值班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要重视做好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15周岁以上女生毕业后计生关系及时送达工作,扎实做好暑期教职工及其家属以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确保今年各项计生工作任务的落实。

十、规范学校招生行为

坚持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免试入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办初中择校,各校择校生比例不得突破学校招生数的5%,确保今年各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生比2011年择校生下降。民办初中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小班化教学。建立公办初中择校生的预警制度和公示制度。2012年,凡公办学校招收的择校生,初中毕业时不得报考市二中和市红星中学,各民办初中不得超计划招收学生。各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确保公平公正。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对学校暑期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暑期工作方案;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重创新,加强宣传,确保各项工作有声有色。市教育局德育办、团委、基础教育科、组织宣传科、人事科、学校安全科、招生办等负责学校暑期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推动工作。

各直属学校、民办中学于7月5日前,将学校暑期活动计划、主要活动安排表、假期教师学生护校安排表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德育办和学校安全科,逾期视为没有安排,并进行通报。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县(区)属学校报送到各县区教育局。暑期结束后,将开展暑期工作评比活动,暑期活动将设暑期活动组织奖、暑期活动特色奖、暑期活动先进个人(包括学校少年宫辅导员)、关心支持暑期教育先进集体(个人)。评选主要依据学校上报材料和学校假期工作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学校申报评奖须认真填报申报表和推荐表。各项表彰申报截止的日期为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暑期活动组织奖申报表

2.暑期活动特色奖申报表

3.暑期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4.关心暑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5.关心暑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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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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