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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横二路以南,纵五路以东地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结果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地块

所属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发布时间 2020/8/21 关键词总承包设计施工地块   近期更新60592项目点击关注“总承包,设计施工,地块”实时招标项目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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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横二路以南,纵五路以东地块项目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备案证号:2020-440606-70-03-02824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部乐从镇,东至新桂路,南至钢铁世界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隔路为规划教育用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90.68亩(其中住宅建设用地面积79.70亩),总建筑面积17.40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2.5,绿化率为3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95万平方米,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45万平方米。项目业态包含高层住宅、底商、幼儿园及市政道路等。其中住宅12.55万平方米,10栋22-26层高层住宅,底商0.38万平方米,项目配套1.02万平方米,地下室3.45万平方米。(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为准。)

2.3 计划工期:978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竣工时间:2020年9月20日至2023年5月26日(含设计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

完成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横二路以南,纵五路以东地块项目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设计部分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分包、招标配合、图审、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2.4.2施工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的建筑及结构(含装配式建筑)、防雷工程、防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外墙装饰、铝合金门窗工程、栏杆百叶、给排水、电气(含智能化)、户内门、消防、园林绿化、景观及市政、电梯工程、燃气、外电、人防、室外配套工程、单元户外有线电视、燃气工程、电力工程、电信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永久路口开设、市政永久给排水工程等,完成以上工作内容的报、验收,接通、开通,直至投入使用为止。同时负责预算、结算编制和审核及审计配合工作,分包人管理和协调,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报监、报建、报验手续,完成检验监测,负责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保修维护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BIM技术运用,装配式建筑应用,竣工图纸及竣工结算编制,竣工验收、移交和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协助配合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等工作。具体详见合同相关条款。

具体工作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2.4.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查看详情0.00元。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承诺获得“佛山市建设工程优质奖”,争创“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承包人有责任督促、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的工程达到评优的相关条件和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GBT 51129-2017 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2019版》、《佛山市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指引》实施装配式建筑施工及质量管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和②所要求的企业资质:

①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 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施工方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提供),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施工方派出)

4.5.1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

4.5.2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方提供)

4.6.1对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级)职称,或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4.6.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方提供)

4.7.1对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7.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锁定状态。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7.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8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承担施工工作的施工方提供)

4.8.1对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至少3名;须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4.9拟投入到本项目的以上所有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除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总负责人外),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 2月至2020年7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打印件,或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按要求提供)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10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10.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10.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10.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8月2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5.2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现金收取,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如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6.2 投标人应采用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具体会议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公告栏显示为准)。

7.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星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新桂路15号电创时代大厦B座1608

联系人:杨先生 158*****961

邮 编:52830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联系人:区工、钟工

邮 编:528000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E-mail:gddz36@126.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二〇二〇 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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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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