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复合脱硫剂采购公告

复合脱硫剂采购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脱硫剂

所属地区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发布时间 2020/8/25 关键词脱硫剂   近期更新252项目点击关注“脱硫剂”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采 购 文 件

项目名称: 复合脱硫剂采购

项目编号:JJSN[2020]91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单位: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08月


第一章 采购信息公告 - 1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3 -

第三章 谈判方案 - 6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7-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19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 22 -


第一章 采购信息公告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公告

一、采购谈判条件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0年-2021年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

二、采购项目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地点:

序号

货物名称

需求量(暂定)

交货地点

1

脱硫粉剂

250吨

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场内

2

脱硫水剂

850吨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响应供应商必须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2、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尚未办理“六证合一”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资格证、工商税务登记证、基本户开户证明)。

3、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与本次报价需求相适应的营业范围;

4、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未被列入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

5、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谈判活动。

6、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活动;

7、不接受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活动。

8、 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与谈判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需到采购人处领取采购文件。

2、采购文件发放时间:2020年8月24日~2020年8月27日,上午8:30 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

3、采购文件发放地点: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三楼安环部采购(二)办公室。

4、采购文件的获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采购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活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下午13:30时,地点为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四楼小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质疑与投诉

报价报名后,供应商若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或谈判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信息公告在发布。

八、评审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评审。

九、合同授予

1. 成交通知

根据评审结果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签订合同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3个工作日内),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报价过程中所确定的要求和格式与采购人商谈、签订合同,逾期将按弃标处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三楼安环部采购(二)办公室。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1*****469

电子邮件:********查看详情3@qq.com

十一、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1、部门名称: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室

2、采购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方式:

部门名称:贵州西南鱼峰水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监督邮箱:********查看详情7@qq.com">********查看详情7@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城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3楼纪检监察室。

采购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生产办公楼三楼安环部采购(二)办公室。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1*****469

2

采购项目名称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

3

计划服务期限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0日(具体服务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4

交货地点

详见第一章

5

质量要求

详见第五章

6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第一章

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8

供应商提出疑问、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天以前

9

采购人发出补遗澄清问题、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天以前

10

报价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120日内

11

报价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 万元,成交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在合同期满后30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报价保证金的形式:现金形式(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交纳)

供应商最迟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全额报价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号:

开户银行: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

12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报价保证金的情形

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1)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能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按要求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者补正;

(3)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供应商提交了虚假资料;

(5)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不符合要求;

(6)未提供证明材料给采购人进行核查;

1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

□有,具体要求:

14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响应文件份数: 1份。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否

15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识

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6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8月25日13:30(北京时间)

17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办公楼四楼。

18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响应文件

19

评审时间和地点

评审时间:截止响应文件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地点:为递交响应文件地址

20

报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为提高报价保证金退还效率,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人单独递交《报价保证金退还申请书》(格式见附录1)。申请书不需装订及密封在响应文件中,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采购人。如供应商未能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递交上述申请书,也不做废标处理,但事后需适时提供。

21

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合同授予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1.授权委托书、采购文件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公司资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按要求递交了谈判保证金;

4.编制的实施方案可行

22

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应签订相应的廉政合同;采购人发出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23

谈判流程

1.编制采购文件;

2.发出采购文件;

3.接收响应文件;

4.组织谈判小组评价响应文件,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5.完成谈判评审报告;

6.确定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

7.采购人与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4

谈判小组的组建

谈判小组构成:由采购人根据情况自行组建,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人员构成;

25

评审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公开评审

26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

1名。

27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28

受理质疑及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质疑的联系方式:

名称: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室

采购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方式:

部门名称:贵州西南鱼峰水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监督邮箱:********查看详情7@qq.com">********查看详情7@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城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3楼纪检监察室。


第三章 谈判方案

1.谈判流程

(1)采购人成立的谈判小组将与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a.资格条件符合供应商须知中规定要求。

b.签字及盖章符合供应商须知中的要求。

c.授权委托书符合供应商须知中的要求。

d.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可行。

(2)谈判时间:截止响应文件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人另行通知。

(3)地点: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生产办公室楼四楼小会议室,供应商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4)供应商参与人员及提供的材料:各供应商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参与采购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的负责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参与的人员应持有效的身份证供采购人核验并签到,同时提供有关材料供采购人核查。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本次谈判共二轮报价。各供应商的首轮报价后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对采购项目供货方案进行技术性评审答疑,经谈判小组评判后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组织第二轮报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第二次报价中,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退出谈判。

(7)供应商在谈判时做出的所有书面承诺等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按手印。

(8)在供应商响应采购文件的情况下,谈判小组根据最终报价,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成交候选人的推荐

2.1本次采购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谈判小组按符合以下条件下的供应商,按第二次报价(本款所指的报价指算术修正后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列,报价最低的为成交候选人。

(1)第二次响应文件中签字等符合要求;

(2)第二次报价中,供应商按要求填报响应文件。

(3)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响应供应商若对以下合同条条款有异议的,请在“响应及偏离说明”中作出偏离说明)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拟向成交人购买复合脱硫粉剂、水剂,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复合脱硫剂采购相关事宜达成以下条款,特订立本合同,供、需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产品的名称、品种、主要成分:

1.1脱硫粉剂:;

1.2脱硫粉剂:;

2.产品的质量基准:

2.1脱硫粉剂质量标准:

≥%;≤%。

2.2脱硫水剂质量标准:

≥%;≤%。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1.产品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采购人每月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委托代理人以书面或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必须根据采购人通知,按要求时间组织供货;

2.产品的计量单位:吨为计量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运输、交货、结算

1. 产品价格:综合含税到厂单价:人民币元/吨(小写元/吨,开具税率为13%的全额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有效期内,此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行政性指令引发变化的除外)。

2.运输方式:自卸车运输,相关运输费用、路途运输风险及保险费等由成交人承担;

3.交货方式:成交人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金桥村)脱硫粉剂库、脱硫水即可或采购人指定的厂区其它地点 。

第四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先货后款,最终凭“一票”结算;每月成交人按照结算量,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按月结算。货款采用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若成交人所开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所导致的税收损失(包括税金、滞纳金、罚款等)由成交人承担。

第五条:验收及计价方法

1.数量、质量验收

1.检验方法:。

1.1数量验收:过衡计量,以采购人地磅(检定合格)计量计时数据为准;

1.2质量验收:质量以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为基准要求,采购人“车车取样”,“车车检验”,检验结果出来后有不合格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检验结果出来前,采购人应妥善保管所收货物,若因采购人为妥善保管造成的货物问题,由采购人承担。

2.综合约定

2.1成交人确保所供货物不得有任何掺杂使假,高、低品位搭配混装等舞弊行为,采购人验收过程中察觉后有权拒收或拒付款;

2.2成交人确保所供货物不含任何粘状物料,不含其它任何杂物;

2.3单车结算脱硫粉剂质量指标严格按≥%标准执行,质量指标在下列区间;%≤ <%,每降低1%,结算单价降低 元/吨;<%的,该批次物料结算单价双方协商解决,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4单车结算脱硫水剂质量指标严格按≥%标准执行,质量指标在下列区间;%≤ <%,每降低1%,结算单价降低 元/吨;<%的,该批次物料结算单价双方协商解决,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5 水份指标(如涉及)以双方共同取样的检测结果为准,不参与封存样复检。当水分指标大于%时,超过部分折合成相应吨位在总重量中等量扣除;当大于%后,采购人有权拒收。

2.6质量数量异议处理:采购人在到货后五日内将质量初步验收结果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若有异议,24小时内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出,并于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启用已卸货封存样复检,封存样送至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数量验收有异议时,成交人必须在现场提出,经供、需双方现场重新复查确认验收数量、并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成交人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方法提出异议,则视同成交人已认可采购人的验收结果。

3控制效果验收:

3.1成交人承诺采购人SO2本底排放值对应粉剂、水剂每小时成本应符合下表要求:

SO2本底排放值(mg/Nm3)

SO2排放目标值(mg/Nm3)

粉剂参考添加量(t/h)

水剂参考添加量(m3/h)

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元/小时)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SO2本底排放值(mg/Nm3)

SO2排放目标值(mg/Nm3)

粉剂参考添加量(t/h)

水剂参考添加量(m3/h)

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元/小时)


≤50





≤50





≤50





≤50





≤50





≤50




3.2采购人发现有违反上述控制指标或者有必要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确定SO2本底排放值:

①停运复合脱硫剂,通过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得出结论;

②停运复合脱硫剂,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通过手工检测的方式得出结论;

3.3控制效果异议处理:采购人在控制效果出现异常时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并于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通过上述3.2的方式与采购人共同确认本底值。

3.4控制效果异常的考核:单批次在用复合脱硫剂超出对应本底值、排放目标值的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后,该批次在用复合脱硫剂按照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结算。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采购人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由于采购人生产连续性的要求,为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防止可能发生的供货或廉政风险,成交人应向采购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整(合同签订前三日内缴纳)。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成交人不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如:1)成交人行贿采购人采购、验收、制样、化验及相关人员;2)在供货过程中有掺杂使假行为;3)合同签订后未按采购人要求组织供货;4)未按采购人约定完成采购人要求的供应量(除不可抗力因素及采购人生产自身原因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如成交人按合同约定的事项履行义务,在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完全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标的物供应断货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采购人有权考核2000元/次;断货时间大于12小时(或断货次数大于三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成交人运输车辆到达采购人生产现场,必须服从采购人生产调度指挥和卸货组织安排,并遵守现场作业秩序和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成交人运输单位车辆在采购人厂区内发生违规行为或造成采购人设备设施损毁,采购人有权对其违规行为收取每次不少于500元/次的违约金,损毁的设备设施按照采购人原设计要求修复,费用成交人承担;情节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人供货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车辆的一切运输安全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其它

1.供、需双方在货物采购全过程中,均不得有行贿受贿或有意刁难对方的行为,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严惩;

2.成交人车辆及司机进入采购人厂区后,应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一车一人,限速行驶(15km/h),严禁超速;

3.禁止成交人司机及其他人员在公司物料卸货区域及其它地方随意逗留、穿行,由此引发的安全风险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成交人车辆及司机证照应齐全有效,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我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5.禁止成交人司机及其他人员在公司物料卸货区域及其它地方随意逗留、穿行,由此引发的安全风险及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成交人车辆外观要整洁,车况完好,不得带病行驶,运输散状物料必须加盖篷布,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遗洒和扬尘。成交人车辆如在采购人厂区内发生事故需要维修时,修理产生的废物不得随意乱扔、焚烧,必须按采购人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纠纷和责任由成交人承担;

7.成交人物料无法满足采购人生产工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要求停止供应直至终止合同;

8.合同期内,确因采购人生产需求或工艺配方发生变化等其它因素引发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减量履行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该潜在风险成交人应科学评估并依法承担。

9.为确保发票传递安全,成交人应采取专人送达发票的方式,交采购人指定的经办人当场查验签收,如指定的经办人员不在,必须交采购部门负责人当场查验签收,若未按上述要求送达与签收,发票遗失所造成的税损由成交人全额承担。成交人如采取邮寄方式传递发票,需采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邮寄方式,采取其他邮寄方式造成发票污损或遗失的,由此造成的税损由成交人全额承担;

10.成交人承诺在出票日50天内,送达或采用EMS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寄达采购人,若超过50天,采购人将拒收,由成交人负责重新开票。若成交人不能重新开票,导致发票无法正常抵扣,由此造成的税损由成交人全额承担。成交人若同意,造成的税损则由采购人在应付成交人的货款中扣除。

11.若需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原则上由成交人携带委托书、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签收手续。若通过邮寄方式成交人需出具书面承诺,因邮寄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失与采购人无关,同时,做好收妥确认手续。

12.成交人与采购人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成交人必须履行通知义务;采购人与成交人的业务涉及税务调查,成交人有义务配合。

第十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2020年 月 日起至2021年月日止,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

廉政合同(样本)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甲乙双方业务往来活动,从制度机制上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立诚信、廉洁的业务合作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廉政合同。

一、双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鱼峰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廉洁方面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或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开展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有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七)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行贿、索贿、受贿及其他不廉洁行为,有义务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举报。乙方对甲方所属机构和人员违反廉洁规定的,应收集有关违规情况,并有义务提供甲方不廉洁行为的文字、音频、视频证据或其他证据。

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方式:

部门名称: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贵阳市修文县久长镇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综合办纪检监察室

甲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举报方式:

部门名称:贵州西南鱼峰水泥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查看详情

监督邮箱:********查看详情7@qq.com">********查看详情7@qq.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城街101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23楼纪检监察室。

二、双方的廉政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2.索要或接受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3.未经批准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4.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5.索要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成交人便等。

6. 甲方工作人员自己从事或帮助其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从事与甲方有关的物资供应、服务、劳务等经济活动。

7. 以任何理由向乙方介绍或推荐分包单位。

8.营私舞弊,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等。

2.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当由甲方单位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未经甲方准许的宴请或娱乐活动。

4.为甲方单位或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5. 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成交人便。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廉政义务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性质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或其工作人员以及甲方工作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本廉政合同规定的廉政义务的行为,被相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检查、监察、纪检等部门立案调查的,甲方有权临时决定中止履行与乙方签订的       合同至调查结果公布。如经立案调查查实确有违反廉政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上述合同,并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五、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期及有效期与主合同相同,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安健环协议

甲方: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以下简称“安健环”)方面的职责,促进双方各司其职,避免在双方合作期间发生安健环事故事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业务名称:复合脱硫剂采购。

三、业务内容:复合脱硫剂的运输与装卸等

四、协内议容:

(一)甲方安健环职责:

1.甲方有权对乙方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进行审查。

2.甲方应合理安排、指挥、协调入厂车辆,促进装、卸流程规范有序。

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车辆和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约束乙方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要求。

(二)乙方安健环职责:

1、乙方所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3、乙方应为承接甲方本项业务的相关人员和设备设施购买足够保额的保险,避免突发事件发生时无力应对。

4、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安排、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车辆在甲方进厂道路路段(210国道与厂区大门之间),应控制车速不超过20Km/h,如遇雨、雪、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应进一步减速甚至停车;该路段有多处强制减速带,必须提前安全减速、缓慢通过,因车辆抖动造成物料洒落的,必须把造成的污染清理干净,并处罚款200元/车.次;因驾驶车辆损坏甲方或第三方物资财产的应赔偿相关方的经济财产损失。

(2)车辆应根据进厂顺序和甲方要求有序排队,不得有插队等不文明行为,违反的视情节轻重处罚(50—200)元/车次。

(3)车辆在甲方厂区行进期间,必须严格控制车速不超过15Km/h,如遇雨、雪、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应进一步减速甚至停车;厂区内有多处设置强制减速带,必须提前安全减速、缓慢通过,因车辆抖动造成物料洒落的,必须把造成的污染清理干净,并处罚款200元/车.次;因驾驶车辆损坏甲方或第三方物资财产的应赔偿相关方的经济财产损失。

(4)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证照齐全、有效,进入厂区后,仅限“一车一人”,并遵守上述条款的限速规定,违反的处罚200.00元/车次。

(5)司机必须自备安全帽,在厂区内必须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帽系带应紧扣至下颌部位),违反的处罚50.00元/人次。

(6)司机进入厂区装、卸货期间,应文明着装,禁止打赤膊、穿拖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礼貌文明交流及处理有关事宜,违反的视情节轻重处罚(50—200)元/人次。

(7)禁止司机在装、卸货物以外的地方逗留、穿行,非工作原因,应在车内等候,违反的处罚200.00元/人次。

(8)进入生产厂区严禁吸烟,违反的处罚50元/人次。

(9)禁止车辆在厂区山体附近长时间停留,通过厂区山体附近时,应留意附近警示标语,远离山体边缘,防范落石伤人。

(10)运输车辆必须外观整洁、车况完好,严禁带病行驶,运输散状物料必须规范装车,禁止物料超车厢装运,且必须加盖篷布(建议设置自动铺盖篷布装置,未使用自动铺盖篷布装置的在揭开篷布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自行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自行承担相关的安健环风险及责任),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扬尘,违反的必须对造成的污染清理干净,不听劝阻的依情节轻重处罚(500—1000元)/车次,屡次再犯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11)车辆在厂区内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应告知现场工作人员有关事宜,自行做好相应的安健环措施。修理产生的废弃物应自行带走,且不得污染甲方场地,违反的根据对甲方场地造成污染的严重程度处罚(500-2000元)/车次,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安健环违法行为的全部责任。

(12)原料供应车辆在厂区卸货后,车轮、车厢等有脏污现象的,应在堆场内清理干净后沿洗车池通道出场,如有违反的,现场物料验收人员有权不予签字确认,直至整改合格,不听劝阻的,处罚200元/车.次。

(13)运输材料入厂车辆不得随意倾倒车辆内的残余物,造成甲方场地污染的必须进行清扫,并处罚200元/车次。

(14)进入厂内的装卸车辆如遇突发状况,乙方应立即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乙方未遵守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安健环管理规定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亦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主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限协议有效期:自主合同权利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权利义务结束之日止。

(六)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甲方: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一、采购内容一览表:

序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为暂估数,实际数量有可能减少或取消)

1

脱硫水剂

250吨

2

脱硫粉剂

850吨

二、技术要求:

(一)供货能力要求

响应人必须随时满足采购人复合脱硫剂供应及运输能力,在合同期内根据采购人生产需要,按要求安全、及时、保质保量的满足采购人复合脱硫剂的供应业务。

(二)相关要求

1.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考察采购人现场。响应供应商可在评审截止日前自行前往考察,如需要,采购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响应供应商可考察与项目采购有关情况,并对其判断的偏差承担责任。考察期安全责任自负,现场考察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已承担。

2. 响应供应商现场考察获得的认识和资料,仅供响应供应商谈判参考使用,采购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3.成交人应对运输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负责,并负责事故处理和承担事故责任。

4.如成交后,签订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向采购人提出要求变更合同主体。成交人所提供谈判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将作为双方所签合同协议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合同协议享有同等效力。

5.成交人和采购人须签订安全环保协议,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三、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每月结算一次,货到采购人现场且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按月开具合同约定的相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安排付款[若成交人所开发票不能认证抵扣所导致的税收损失(包括税金、滞纳金、和罚款等)由成交人负责承担]。

四、验收方式

1.数量、质量验收

1.检验方法:

1.1数量验收:过衡计量,以采购人地磅(检定合格)计量计时数据为准;

1.2质量验收:质量以合同第一条第2款为基准要求,采购人“车车取样”,“车车检验”,检验结果出来后有不合格样的,采购人有权拒收。检验结果出来前,采购人应妥善保管所收货物,若因采购人为妥善保管造成的货物问题,由采购人承担。

2.综合约定

2.1成交人确保所供货物不得有任何掺杂使假,高、低品位搭配混装等舞弊行为,采购人验收过程中察觉后有权拒收或拒付款;

2.2成交人确保所供货物不含任何粘状物料,不含其它任何杂物;

2.3单车结算脱硫粉剂质量指标严格按≥%标准执行,质量指标在下列区间;%≤ <%,每降低1%,结算单价降低 元/吨;<%的,该批次物料结算单价双方协商解决,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4单车结算脱硫水剂质量指标严格按≥%标准执行,质量指标在下列区间;%≤ < %,每降低1%,结算单价降低 元/吨; <%的,该批次物料结算单价双方协商解决,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5 水份指标(如涉及)以双方共同取样的检测结果为准,不参与封存样复检。当水分指标大于%时,超过部分折合成相应吨位在总重量中等量扣除;当大于%后,采购人有权拒收。

2.6质量数量异议处理:采购人在到货后五日内将质量初步验收结果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若有异议,24小时内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出,并于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启用已卸货封存样复检,封存样送至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数量验收有异议时,成交人必须在现场提出,经双方现场重新复查确认验收数量、并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成交人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的方法提出异议,则视同成交人已认可采购人的验收结果。

五、不可抗力

1、如一旦有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且签约方被认为无力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签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并告知有关细节,采购人按相关办法办理。

2、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应解释为大自然、战争(无论是否公开宣战)、入侵、暴动、叛乱,或其它具有相似性质的事件。

六、转让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承包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卖方的任何权利,利益或责任转让,委派,许诺,安排给其他人。

七、商务条款的承诺

本部分商务条款属于不可变更条款,只要响应人参与响应即视为完全接受本章所列之商务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目录

1、预期控制效果:

2、报价参与人承诺书

3、资格证明

4、委托书格式

5、报价表格式

6、响应保证金协议格式

7、响应保证金的凭证彩色扫描件


预期控制效果:

1.成交人承诺采购人SO2本底排放值对应粉剂、水剂每小时成本应符合下表要求:

SO2本底排放值(mg/Nm3)

SO2排放目标值(mg/Nm3)

粉剂参考添加量(t/h)

水剂参考添加量(m3/h)

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元/小时)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中国采招网(bidcente r.com.cn%)

SO2本底排放值(mg/Nm3)

SO2排放目标值(mg/Nm3)

粉剂参考添加量(t/h)

水剂参考添加量(m3/h)

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元/小时)


≤50





≤50





≤50





≤50





≤50





≤50




1.1采购人发现有违反上述控制指标或者有必要的情况下,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确定SO2本底排放值:

①停运复合脱硫剂,通过窑尾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得出结论;

②停运复合脱硫剂,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通过手工检测的方式得出结论;

1.2控制效果异议处理:采购人在控制效果出现异常时以书面或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成交人。成交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响应,并于24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处理,通过上述1.1的方式与采购人共同确认本底值。

1.3控制效果异常的考核:单批次在用复合脱硫剂超出对应本底值、排放目标值的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后,该批次在用复合脱硫剂按照每小时综合成本上限结算。

报价参与人承诺书

我方郑重承诺:

1、贵方愿意与我方签订合同后,我方在 任何时候 可向贵方提供复合脱硫剂供货服务,严格按照贵方的生产需求进行组织供应。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合同任务量的完成不足或超量供应带来的可能风险。

2、若不能完成任务,我方愿意承担责任,并无条件同意贵方中止合同、扣除全部的合同履约金。

3、我方全权承担因我司开具的税务发票风险及责任,一切与贵公司无关。

4、我方运输车辆完全服从贵公司的日常工作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贵公司厂区环境整治、安全环保管理、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行为,不随地丢弃垃圾,文明排队等候卸货等。

报价单位(签章):

报价人签字:

日期:

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加盖报价人行政公章的、含有本年度年检记录的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公司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如因投标人提供信息不全,导致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能退回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近期主要业绩(合同复印件、结算单等)

7、请将报价保证金缴纳的相关凭证复印件直接粘贴在投标文件密封件的正面,以便查看。

8、其它材料。

0000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我单位 为法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文号:JJSN[2020]91号)复合脱硫剂报价采购,并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投标报价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书我单位均予以认可。

00001 委托期限: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00002

00003法人代表(签章):

00004投标单位(盖章):

00005日期:年 月 日

附: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手机号码: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复合脱硫剂竞争性谈判采购

报 价 书

编号:JJSN[2020]91号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一、我公司拟参与此次贵公司组织的复合脱硫剂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活动,我公司报价情况如下:

原材料名称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报价情况(单位:元/吨)

生产厂家

备 注

货物单价(含税)

运输单价(含税)

总单价(含税)

脱硫粉剂


250吨/年





先货后款,按月据实结算,承兑支付。

脱硫水剂


850吨/年





先货后款,按月据实结算,承兑支付。

二、本公司保供业绩:(可附页)

三、报价承诺:

本公司承诺:此次报价一旦成交,绝不悔标;本公司有能力确保复合脱硫剂供货任务的完成;本公司全体服务人员将以优良的服务态度及良好的敬业精神真诚服务于客户。

报价单位(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0年 月 日


响应保证金协议

采购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

采购人对项目编号为JJSN[2020]91号的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进行采购,为保证项目质量,要求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交纳响应保证金贰万元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响应及履约保证金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响应供应商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人民币贰万元作为响应保证金。

二、响应供应商如果成交,响应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如果未成交,采购人将按编号为JJSN[2020]91号的复合脱硫剂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第一篇第五条退还规定执行。

三、成交后不签订合同的成交单位,响应保证金将不退还,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的成交单位,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采购人: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响应供应商:(章)

日期: 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书

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

兹有我方(供应商全称)申请办理退还(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事宜。退还投标保证金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报价单位名称

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行

账号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供应商: (盖单位章)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的,填写本申请书。

2.供应商填写的账户信息请确保与缴款时的相应基本账户信息保持一致。

3.本申请书不需装订及密封在响应文件中,可单独递交给采购人。



文件下载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

恭喜您抢到

具体详情请联系客服人员

您已参加了618礼品抢购活动
稍候将会有客服人员联系您
请注意来电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采招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