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消化道病房楼消防、电梯、通风工程
建设项目采购委托代理公告
(********查看详情417)
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消化道病房楼消防、电梯、通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实行分散采购。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购招标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招标采购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中介机构资质为政府采购代理乙级;
2、具有在财政部门确认的工程招标代理乙级资质;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3、具有相应招标经验,良好的信誉,诚实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1)法人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盖红章)。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盖红章),报名时须携原件核对。
5、取费标准(一式两份并密封):按国家标准取费下浮百分比报价。
6、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1日至2012年07月17日
7、资料报送时间:2012年07月11日- 07月17日上午11点至18点(北京时间);
8、报送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
(乌市喀什东路北一巷100号)
9、联系人:江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传染病医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