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发布(资格预审)
一.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泾峰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泾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已由横泾街道使用财政、集体资金建设项目申请表【2020】第04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
二.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所属地区:吴中区
(2)工程规模:泾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合同估算价约74.667706万元
工程性质:土建工程招标金额:74.667706万元招标控制价:65.917767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30日历天
四.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0001 | 泾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 | 746677.06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 良好 | 良好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必须为B级及以上;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承包内容如仅为土建、水电施工而非施工总承包(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工程施工)的,其项目负责人取得主体结构验收报告和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证明的,可视为无在建工程。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2.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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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报名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综合考评为C、D类企业。
3.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①开标结束7天内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②签订施工合同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及时进场施工;
③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④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
出现一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停报停招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一次;出现二次,建设单位扣除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吴中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黑名单,不得参加以后吴中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并报吴中区住建局招标办。
六、请投标申请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预审材料,于2020-08-28上午09:00至10:3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53号2楼会议室递交材料并签到,未签到及预审资料不齐全的投标单位资格预审不予通过。(注:投标人需将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劳动合同原件、社保原件(近6个月)提供现场核查,未提供原件的资格预审不合格。)
七、其他:
1.申请人报名提交材料如下: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市外建筑业企业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企业信息登记通知书》或《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大市范围内的建筑业企业提供《苏州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拟选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及原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有效劳动合同和项目经理近12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提供社保网上查询途径)
(4)书面报名申请书(格式自拟,附单位报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传真等),
(5)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加盖法人印鉴及公司公章的允许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6)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业绩以近3年内承担过公共建筑装修装饰改造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5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时间以2017年8月至今为限,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合同备案截图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无法或难以核实的业绩不予认可,为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原件核查)
(7)本工程采用2020年吴中经济开发区预选承包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名录库。
(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申请人名称、委托代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进行原件核验,未核对原件的资格预审时不予确认。
2.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三家以上九家以下(含九家)全部入围,九家以上抽签九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不满三家重发公告。
4、抽签步骤: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将与报名单位数量相同且与报名单位递交报名文件顺序号一致的号码纸放入空盒内,由招标人依次公开随机抽取9个号码纸,抽出的号码纸对应的投标人即9家入围投标单位。
5、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否则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不参与开标的直接进入黑名单,不得参与以后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6、本工程执行苏州市吴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的通知”,明确如下要求:
1)、建筑企业参加吴中区建设工程投标前,应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验本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情况,检查结果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招投标。
2)、企业具有多项资质的,仅对某项检查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对于核查不达标仍参与投标的企业,作为失信行为进行通报并暂停招投标。
八、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泾峰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明溪路153号2楼
联系人:钱俊杰电话:****-********查看详情
九、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08/26至2020/08/28
十、备注:
1、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整),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放在项目经理原件内一起投箱。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缴纳(不接受年度投标保证金),同时提供该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票申请书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视为资审不通过。
收款单位: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32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江分行营业部
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且应按序装订成册,报名时提供原件核验,未提供原件核验的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查中不予认可。投标单位必须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若发现资料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的情况,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并记入横泾街道办事处工程招投标黑名单、将拒绝该公司在三年内参与横泾街道的招投标工作。
2、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者,则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给招标单位;未入围者或虽入围而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十一、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