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采招网 > 招标频道 > 招标日历 > 招标公告 >  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招标公告

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施工总承包 勘察设计 农贸市场

所属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 发布时间 2020/9/1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农贸市场   近期更新13729项目点击关注“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农贸市场”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   立即登录     服务热线:400-810-9688

如果您已经是会员请先登录

汉寿县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项目(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项目(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发改财[2020]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寿县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项目(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CDJZHS[2020]011备案编号:ZJZB-HS-2020-017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城区华府路

2.4 建设规模:汉寿县城区农贸综合市场新建项目一期华府路农贸市场,总用地面积为6619.60平方米(约合9.93亩),总建筑面积13206.40平方米,主要包含农贸交易市场8588.60平方米、冷链设施1000平方米,地下室3599.80平方米、地埋式垃圾站18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硬化铺装、绿化等工程,设有机车停车位8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68个,容积率1.45,建筑密度46.57%,绿化率15%。项目工程建设费3270.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35.94万元,设计勘察费134.85万元。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实施全过程服务(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2.7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等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验收规定,分阶段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竣工备案。

2.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要求保修。

2.9标段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总承包项目部设计人员不少于3人,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等其他相关专业。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承诺书中承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文件中不需列明除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具体人员信息及提供相关岗位资格证书等资料。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属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须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格式按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4.2采用保函时,保函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申请保函,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申请保函”按钮。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2092日~202098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changde.gov.cn/,下同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202010091130分,地点为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8(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会议上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罗主任)电话:0736-*******查看详情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原件),其密封要求与投标文件密封要求一致,小信封粘贴在投标文件封套外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10.2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20年 9 月 2 日-2020年 9 月 8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逾期不予办理。暗标资料每套售价2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办事处南郊社区公园路18号(人民银行南侧)

联系人:张哲

电 话:188*****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德市汉寿县龙阳镇辰阳中路322号(住建局院内)

联系人:肖啸

电 话:****-*******查看详情

传 真:****-*******查看详情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项目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