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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工作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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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 发布时间 2012/7/26
招标业主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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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中国采招网(*bi dcenter.com.cn)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拟采购的麻醉工作站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
2、招标货物名称:麻醉工作站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交付使用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
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
(1)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
(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产品合法授权代理证明(如为代理商投标);
(5)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红章。
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
8、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2年8月2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
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
联系人:金建荣 电话:****-********查看详情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李东、周依雯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8015
传真:****-********查看详情
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 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12
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8月3日9:30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1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14、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5日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招标项目:麻醉工作站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七月 前附表下述表中内容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 称内容1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2招标内容麻醉工作站3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4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5000元;须在2012年8月15日11:00前交至我公司或汇至以下账户,逾期拒收。投标保证金交纳帐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342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注:汇款单上需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编号、金额(2)财务室电话:****-********查看详情 -8003、8004周叶5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电话:****-********-****查看详情、8015 传真:****-********查看详情联系人:李东、周依雯6标书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另付50元人民币邮寄费。7发售标书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2年8月2日每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8答疑会召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2年8月3日9: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投标答疑会时间:2012年8月3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9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联系人:金建荣电话:****-********查看详情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为一份副本份数为四份11投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13:30~14:00(北京时间)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13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14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5%,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制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待所有货物安装验收合格满三个月后由保证金收取单位全额返回( 不计息)15中标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具体为:按中标总金额的如下比例支付,以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的比例下浮30%收取,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16评分标准及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17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四)投标报价表(开标一览表)与投标的其它文件装订在一起的或投标的其它文件中出现总报价的;(五)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招标书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拟采购的麻醉工作站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2、招标货物名称:麻醉工作站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4、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交付使用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5、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6、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B、投标人需符合以下特殊条件:(1)应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2)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C、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投标产品合法授权代理证明(如为代理商投标);(5)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身份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材料)注: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红章。7、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资人民币伍拾元整。8、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2年8月2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9、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10、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联系人:金建荣电话:****-********查看详情(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联系人:李东、周依雯联系电话:****-********-****查看详情、8015 传真:****-********查看详情11、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帐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11212、答疑会召开时间:2012年8月3日9:30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13、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14、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15、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1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苏州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uzhou .gov.cn、苏州卫康招标网Http://www.szweikang.com、《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敬请留意。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7月25日 第二章 投标邀请函: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采购的麻醉工作站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招标内容:麻醉工作站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2年8月2日每日8:30~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投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13:30~14:00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8月20日14:00(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一楼会议室联系单位: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邮政编码:215005电话:****-********-****查看详情、8015传真:****-********查看详情联系人:李东、周依雯采购人: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联系人:金建荣电话:****-********查看详情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前附表”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7月25日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 实质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17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8.2投标人的质疑和询问通知不得迟于前附表中答疑会召开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9.2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10、投标答疑会10.1投标人应派代表于前附表中所述时间和地点出席投标答疑会。10.2投标答疑会会议记录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投标人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由于投标答疑会而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13.1.1投标函;13.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13.1.3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13.1.4投标报价表;13.2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投标总价。13.2.1技术部分13.2.1.1设备清单表;13.2.1.2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13.2.1.3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方案;13.2.1.4投标人业绩一览表;13.2.1.5产品质量承诺;13.2.1.6产品彩页或宣传样本;(投标技术参数如与彩页或宣传样本有矛盾之处,以彩页或宣传样本为准)13.2.1.7货物的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体系方案;13.2.1.8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13.2.2资格证明文件13.2.2.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3.2.2.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3.2.2.3投标人(含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2.2.4投标人(含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3.2.2.5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13.2.2.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2.2.7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3.2.2.8投标设备合法代理授权证明文件;13.2.2.9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13.2.2.10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13.2.2.10.1银行资信证明;13.2.2.10.2最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13.2.2.10.3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员工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情况证明;13.2.2.10.4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上述13.2.2.1—13.2.2.8款规定的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13.3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3.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还需向公证处公证员提供如下资料:13.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3.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1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4.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以上资料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完全一致。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投标文件按上述13.1-13.2统一顺序、统一格式编写,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14.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4.3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4.3.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4.3.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的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4.3.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4.3.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未注明正、副本的将由评委从“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中扣分。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需要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公章或签署,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证明。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16.2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并换取收据。 16.3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或直接以现金解缴指定账户,并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室换取收据。16.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16.5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该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方与中标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由保证金收取部门在收到原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后,以银行电汇或转帐等方式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16.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6.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6.2投标人串通投标、行贿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16.6.3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6.6.4中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的;16.6.5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须单独装订;投标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各密封袋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分标段的,需注明标段号,注明“报价部分”、“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公章。18.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投标截止时间19.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聘请的现场公证人员。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3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投标人文件少于三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流标。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必须使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通知或在开标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20.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0.3撤回投标应以书面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该书面撤回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撤回投标的时间以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或邮电到达日戳为准。20.4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21.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并向公证员递交投标文件和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未向公证员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3开标时由公证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标志情况并公证,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23.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招标代理机构将作唱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澄清;22.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4向招标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招标采购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委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开标后,评委会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条件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签署和盖章;24.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或其资格条件不能满足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4.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24.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24.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24.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同一标段中部分内容;24.1.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评委会认为不应雷同的;24.1.8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24.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3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材料、工艺、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4.4招标代理机构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24.5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5.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5.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5.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标;24.5.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5.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7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5.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及实质内容。26、废标26.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废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委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初审合格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7.2.1交货状态和交货期;27.2.2零配件价格及维修服务措施;27.2.3货物设备出厂验收情况;27.2.4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7.2.5投标人的供货状况及销售服务措施;27.2.6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7.2.7参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27.2.7.1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已购买招标文件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若不参加该次投标,必须在该次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不参加原因。否则记为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不良态度(信誉)一次。27.2.7.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具有(或应当具有)或其在以往投标文件提供过的有关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资质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的证明材料,而本次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故意提供不完整的,将被记为参与政府采购工作不良态度(信誉)一次。27.3 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委会有权评定中标人,同时也有权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人中标。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示。各投标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该质疑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如投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提供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审查方式包括询问、调查和实地考察,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30、中标通知书30.1确定出中标人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明确中标人的中标标价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等。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2、履约保证金32.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约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和公证34.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请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公开招标的招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月 日注: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得随意更改。 格式2、投标函投标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公司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公司承诺: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的设备、材料、附配件及其人工、机械、运输、报关、仓储、保险、劳保、协助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售后服务、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方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5、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贵方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方同意因运输或装卸或吊装过程中的不当,造成货物或就位现场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采购方有权要求我方全额赔偿。7、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8、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9、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10、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方交纳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11、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在签订前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币贷款最高利率计付利息;12、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单位: 联 系 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投标方:(单位盖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格式3、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标段: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投标总价交付使用时间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金额大写元(¥: 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表招标编号:标段: 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名称单位单价数量总价备注123投标总报价金额大写: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年月日格式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号序号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日期注:以上项目需提供业绩支持性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 格式6、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人:(公章) 招标编号: 标段: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招标技术要求投标设备技术指标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日期:注: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设备技术对照表》投标,附相关产品彩页。 格式7、资格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投标人:(公章)日期: 年月日 (2)投标人情况表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11年万元实现利润2011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鉴于 (单位名称)将于 年月日参加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本银行提供以下证明: (单位名称)在本银行开设基本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号码为,账户号码为,开设此账号的时间为年月日,开具本证明日该账户的余额为 元。本银行对本证明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银行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银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日期: 年月日注:此《银行资信证明》格式可根据各投标公司开户银行出具的格式。 格式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A、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B、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请在上述A、B项中进行选择打勾)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注:如对上述声明函有异议,投标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当地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第五章招标书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拟采购的麻醉工作站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二、招标内容及数量: 本次采购共一个标段。序号名 称技术要求数量1麻醉机详见招标技术要求1套2麻醉监护仪1套三、招标技术要求:(一)麻醉机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1、流量计1.1具有空气、氧气、笑气等电子流量计, 机械通气量流量计,符合低流量、微流量麻醉要求1.2具有笑氧联动装置,保证氧浓度不低于25%,保障手术安全1.3 具有辅助供氧功能三套设备2、麻醉蒸发罐2只:标配七氟醚、异氟醚双罐位3、呼吸机3.1 适用范围:婴儿、小儿、成人;3.2 ≥12.1英寸彩色液晶触摸屏,方便快捷 操作方式,设定参数与监测参数及波形可同屏显示,可显示两道波形,一个呼吸环3.3通气模式:手动,自动,VCV,PCV,SIMV,PSV,PCV-vg,P-mode3.4 VCV模式下设定潮气量:20-1400ml,可适用于早产儿、新生儿、儿童及成人所有年龄段的病人; 3.5驱动方式:电动电控或气动电控;3.6呼吸频率:4-60次; 3.7 呼吸比:1:4-4:1 3.8 电子PEEP:OFF:4-30cmH2O 3.9潮气量综合补偿(动态与静态)补偿范围0—30L/min,保证不同麻醉条件下潮气量的准确;3.10容量监测,吸入潮气量、呼出潮气量、分钟通气量以及新鲜气体总流量。4、回路:4.1呼吸回路(包括病人端与机器端)可经过134度高温高压消毒,并在回路上标注4.2模块化设计,整体拆装,维护及消毒简单;4.3集成回路,最小的死腔量,有利于快速达到药物平衡,便于调节药物浓度,BY-pass功能方便术中更换钠石灰4.4内置智能化流量传感器校准系统,可完成自动校准4.5拥有斑氏回路,可进行新生儿手术,符合CE标准4.6 麻醉废气排放功能5、报警系统:5.1智能化声光报警,有高/低压、分钟通气量、 传感器、新鲜气体、电源等报警,并有故障原因显示;5.2 氧气不足笑气自动切断及快速旁路供氧的功能5.3 有低氧报警装置,保证混合气体内氧浓度高于25%5.4 有电气故障报警功能6、有后备电池:≥120分钟(断电工作时)7、整体设计:7.1 麻醉机带有插件槽,与监护高端模块可通用7.2 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紧凑设计7.3有超大的工作桌面及抽屉式平台7.4开机不需要预热,开机自检10秒钟即可工作7.5开放式平台,可根据需要升级为麻 醉工作站(可选配电子病历)7.6数据管理功能(配备DICOM3.0接口),符合医疗数据信息化管理要求(二)麻醉监护仪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1、麻醉监护1.1监测参数:ECG、RESP、NIBP、SpO2、PR、TEMP,2IBP,BIS,RM,AG,CO,CCO1.2血氧拥有抗运动及低灌注技术,并提供专利证明1.3一体化插件设计,显示屏:≥17”彩色,分辨率≥1280×1024,配置触摸屏1.4同屏显示≥12导波形1.5单参数测量模块、复合参数测量模块可任意组合1.6模块信号传输采用改革性的红外传输,具有强抗干扰能力,用于手术室环境1.7无风扇设计,铸模散热,适合手术室层流使用1.8可显示心电全屏7导联1.9呼吸力学模块RM,配置呼吸环,配3套流量传感器1.10 麻醉气体模块AG:自动识别麻醉气体,顺磁氧浓度,EtCO2,笑气,5种麻醉气体,MAC值1.11 BIS模块三套及配件,脑电双频指数BIS,采用先进检测技术,是麻醉深度和镇静深度的客观监测指标,目前临床应用成熟,配置20个以上传感器1.12 热稀释法心排量CO模块及配件,采用国际先进技术的有创心排量1.13 连续心排量连接模块CCO,可兼容单机,采集连续心排量和混合静脉氧1.14 监测参数 升级到PICCO功能2、软件功能2.1提供MIT(麻省理工大学数据库)心律失常分析,ST段分析2.2全方位的临床设备信息、多科室的数据整合,可整合呼吸机、输液泵、除颤仪、血气分析等多种床边设备2.3可存储120小时的历史数据分辨率高达1分钟,以及最近70个报警事件的存储2.4数据存储卡,可进行24小时全息波形回顾3、转运模块5个及辅助插件箱两套3.1监测参数:ECG、RESP、NIBP、SpO2、PR、TEMP,配2套体温探头3.2 5寸高分辨率LED液晶显示屏,全屏触控,智能锁屏系统保证了误触的零发生率3.3可连接BeneView T系列作为转运模块使用,也可单独作为监护仪使用3.4内置超大容量锂电池,无限电池续航功能3.5小于1KG重量3.6 配置辅助插件箱2个,热插拔,方便临床自由组合功能模块3.7 配置记录仪模块3.8 监护仪配置和麻醉机匹配的支架4、附件 高质抗电刀耗材(心电导联线、血氧探头、血压袖带)各4套四、质保及服务要求:1、按合同定期到货和安装,安装前供方需把设备资料报采购方审核。2、设备免费质保期不低于叁年,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3、报修后2小时内响应并诊断故障原因,在无法远程在线修复情况下4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若72小时内无法修复开机,须标明赔偿标准或提供备用设备,并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定期上门维护。4、免费提供一周应用工程师上门培训服务并协助用户开发应用测试方法,提供维修资料,提供中文的用户操作手册。5、在质保期满后,只收取配件费,免收其他费用,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2次的机器保养维护,供方需保证提供十年以上优惠价格的主要零配件(主要零配件在投标时注明供应价格);提供维修部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提供设备生产厂商生产商支持的售后服务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条款。五、综合说明:1、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2、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供应商须对该标段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否为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明确所投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设备的原厂技术参数表、彩色胶印宣传页或技术手册,如技术参数和宣传样本彩页不一致时,以彩页为准。3、报价要求:报价须包含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附件、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4、本次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个代理商来参加投标,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有二家或二家以上的合格代理商递交投标文件,则取报价低的供应商进入评标程序。5、投标人所投产品在市场上有一定占有率,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江苏省及周边城市近三年用户名单。6、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7、交货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娄葑医院。8、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标准、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9、知识产权:中标方应保证采购方免除且中标方承担由于采购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或修正,均以苏州政府采购网通知为准。第六章合同一般条款一、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1.1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1合同的特殊性条款2.1.2合同的一般性条款2.1.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2.1.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2.1.5有关图纸2.1.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2.2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3.1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3.2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4.完整物权对于出卖的标的物,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5.质量保证5.1乙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等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5.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5.3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不低于叁年。6.包装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对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双方补充协议约定的方式包装,或者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7.伴随服务7.1乙方除应履行按期按量交付合格标的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7.1.1标的物的现场安装、启动、调试、监督;7.1.2提供标的物组装和一般维修所必须的工具;7.1.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所提供标的物实行运行监督、维修服务的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7.1.4对甲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或培训。7.2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进行支付。三、标的物的交付、检验和验收8.标的物的交付8.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8.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8.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9.检验和验收9.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合格检验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9.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9.3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三十天内。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应在合同的特殊条款中约定。9.4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苏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四、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对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0.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10.2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10.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五、合同价款和支付11.合同价款和支付11.1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11.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货款。11.2.1合格的发票;11.2.2甲方盖章签收后的送货回单和验收合格证明。11.3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11.4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六、违约责任12.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3.甲方违约责任13.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13.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4.乙方违约责任14.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14.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15.不可抗力15.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5.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七、索赔16.索赔16.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6.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6.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6.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6.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6.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16.4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乙方同意的索赔方案应报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审核。八、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7、合同的解除17.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7.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7.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7.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8、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九、合同的生效19、合同的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加盖备案章,并在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到达指定帐户后即生效。十、争议解决20、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附则2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2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 第七章合同特殊条款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招标编号SZWK2012-LF-G-004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内容: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详见《标的物清单》。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中标通知书;②招标文件;③乙方中标的投标书;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二、价格与支付:1、合同价格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投标总价一次报定,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内容的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保险、运费、培训、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付款步骤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待全部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60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按合同总价支付90%的货款,余款10%在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6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A、采购人、中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B、合格销售发票。C、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三、质量与验收:1、乙方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材料;2、材料质量出现问题,乙方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材料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4、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方到场,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通过。5、乙方交付验收时应先用书面方式通告甲方;四、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和乙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服务执行。五、违约责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即生效。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政府采购办公室和招标代理机构备存。3、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办公室各执一份。 第八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产品技术、方案、安装技术、信誉、业绩、服务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分别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书(报价除外)进行评价、打分,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二者相加为投标人的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二、综合评分标准: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方法,并以评分方法进行评估,总分值为100分,评审因素及各比重如下: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5%(权重),技术与质量及其它占55%(权重)。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特别说明:如果某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中有漏项,则该投标方的投标价格评分时需加上漏项部分,漏项部分的价格按所有投标方中相应部分所报的最高价格计算,如果该投标方中标,则其中标价不能调整,即漏项部分的价格需该投标方自行消化(如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不得中标)。(一)价格:(45分)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须未超过采购预算价),其价格分为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价格权值为45%)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如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企业生产的,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投标人若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则必须提供书面承诺(详见附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提供虚假材料,经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为非小型、微型企业,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为中标单位),并由本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二、设备品牌与质量(36分)1、 品牌:品牌知名度比较(6分):由评委酌情在2-6分内评定;2、技术参数符合性(30分):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应符合或高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完全符合的得满分;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偏离一条扣1分,但该偏离不得影响设备使用性能,否则为无效投标,详细评分细则如下:麻醉机(15分)(1)流量计(3分)(2)蒸发罐(3分)(3)呼吸机(3分)(4)报警系统(3分)(5)其它(3分)麻醉监护仪(15分)(1)麻醉监护(10)(2)软件功能(5分)三、售后服务(8分)1、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技术力量比较(2分):由评委在1-2分内评定;2、免费质保期(2分):质保期每增加一年加1分,最高加2分。3、维修响应时间及完成维修时间承诺(2分):时间最短者、且有保障者得2分,其余相应扣分。4、质保期满后维保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2分):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优惠程度在0-2分内评定;四、公司评价(11分)1、投标公司综合实力比较(2分)2、投标公司财务状况(2分):提供2010年、2011年度审计报告,每提供一年得1分。3、销售业绩比较(3分):投标人近三年(2009年以来)同品牌同型号(或同档次)产品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完整销售合同的得1分,最高得3分。4、投标人以往参与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信誉)(2分)近一年内(以本次开标日期为准),每出现过一次不良态度(信誉)的扣1分,扣完为止。5、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完整性比较(2分)(1)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0.5分)(2)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内容(0.5分)(3)是否有投标文件目录、编页码(0.5分)(4)是否有利于评委评审、查阅(0.5分)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关于技术参数及业绩等评审内容,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的资料并作出相应的对比供评分评判,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2、付款方式及交付时间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标。3、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投标单位将不进入标书综合评审也不得中标。(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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