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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食堂乳制品第二次重新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乳制品 食堂 后勤

所属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发布时间 2020/9/7 关键词乳制品食堂后勤   近期更新31010项目点击关注“乳制品,食堂,后勤”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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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重新公告)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查看详情1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后勤食堂乳制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0-2021年后勤食堂的乳制品及其他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乳制品或预包装食品的制造或销售。报价人须具有相应《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中国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人电话:****-********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5日15: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报价文件的交至开标室(综合楼1140室)。

注:报价人如采用快递方式递送报价文件的,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

八、评审办法:

1、本次采购采用先入围(通过符合性审查)后投票的评审方式。报价人根据采购人《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报价和服务方案;

2、采购人内部公示入围的报价人及其服务方案,后由员工通过钉钉平台投票选择,按报价人得票率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得票率大于30%的前N名报价人(N≤2)获得成交资格;所有投标人得票率均未超过30%的,则选择得票率总计超过50%的前M名(按得票率由高至低,逐名累加至第M名,使总计得票率正好超过50%为准,M≥2)报价人进行二次投票,二次投票后得票率大于30%的前N名报价人(N≤2)获得成交资格。

【成交结果将在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及中国e车网公示(如有不同,以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发布为准),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模式,仅确定货物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如成交人有续签意向应提前120天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认可后,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续签合同至2022年9月30日。续签的合同条款、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物资名称、质量要求均与本合同一致,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续签合同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本合同暂定总价。如成交人未在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续签合同意向,则视为成交人放弃续签。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止。

十二、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度(自然月)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每满一个月,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相应月份货物验收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应付金额(含增值税)的100%。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李工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需求咨询联系人:肖工

电话:****-********查看详情

地址:杭州江干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213室。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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