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华亭段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邀请莆田市山水水土保持咨询有限公司、南平禾泽环境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闽水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溪防洪工程华亭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项目;
2.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
2.3.项目概况:华亭段新建或加固建设5个堤段长度合计14.82km的防洪堤,新建12座水(涵)闸,重建4座支流跨河桥梁,新建14处穿堤引、排水涵管。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水土流失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进行评估,编制完成华亭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所需的全部材料,并通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成果要求:提交符合相关部门、《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要求的水土保持验收材料,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项目最高控制价:本项目工程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8.38万元;
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质量要求: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满足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 2020 年9月8日起在莆田市水利局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水利局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招标代理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当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二层会议室;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编制并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会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三天退还。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莆田市水利局网站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木兰溪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木兰黄头村210号,邮编:/;
电话:****-*******查看详情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联系人: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