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百货公司十字路口人行天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康县百货公司十字路口人行天桥建设 工程, 已由 保康县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源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光千路与迎宾路交叉口
建设规模:修建光千路人行天桥(主梁6根,跨度分别为20.4米,16米,18.7米,21.4米、桥面宽3.3米、梯道宽2.4米。)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设计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桥梁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几年在建或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保证金专用帐户:保康县综合招标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康县广场支行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至 2012 年 5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公司保康分公司持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上资料均核原件留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 年 5 月 17日9:00 时前,地点为 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保康县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联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0—*******查看详情 133*****903
日 期: 2012 年 5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