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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 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堂配套设备 餐厨垃圾处理 检察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上海市-崇明区 发布时间 2020/9/22 关键词食堂配套设备餐厨垃圾处理检察院   近期更新70项目点击关注“食堂配套设备,餐厨垃圾处理,检察院”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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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3.2、投标单位必须为本项目投标燃气设备的制造商并具有相应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及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3.3、投标单位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根据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5、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2020年6月份或以后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清单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

2、招标编号:SHXM-00-********-****查看详情(代理机构内部编号:CMJZCG(H)*******查看详情

3、预算编号:00-20-0943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餐厨垃圾处理及食堂配套设备 1项 包括垃圾处理机等(内容详见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方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 工期30天

7、采购预算金额:540000.00元(国库资金:54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9、最高限价:54万元

10、合同履行期限:30天

11、项目联系人:刘勇

12、电话:********查看详情

1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9-2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9-28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2. 燃气设备制造商并提供相应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产品销售备案通知书》及上海市燃气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扫描件;1.3.社保中心提交的2020年6月份或以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的缴费明细清单);1.4.中小企业申明函及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9-22 16:00:00至2020-09-28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各报名单位于2020年9 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上传资料的彩色打印件,至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室核对验证。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文件工本费300元/本。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10-13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10-13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2、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3.3、网上投标回执;3.4、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27号 地址:崇明区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

邮编:202150 邮编:202150

联系人:刘勇 联系人:郁菁

电话:********查看详情 电话:135*****146

传真:********查看详情 传真:********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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