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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广电传媒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食堂托管 广电传媒 十堰

所属地区 湖北省-十堰市 发布时间 2020/9/24 关键词食堂托管广电传媒十堰   近期更新358项目点击关注“食堂托管,广电传媒,十堰”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十堰广播电视台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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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十堰广电传媒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ZX-FW-2020-027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0】XM3157号

3、项目名称:十堰广电传媒中心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9(万元)

6、最高限价:79(万元)

7、采购需求:

完成十堰广电传媒中心食堂托管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叁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通过详细考核,如果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托管服务比较满意,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在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出现食物中毒、消防安全事故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不续签下一年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餐饮管理或大型餐馆服务或酒店管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企业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17年、2018年、2019年经财务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0月、11月、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发票或银行回单,其中社会保障资金证明需提供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盖章的人员缴费明细表;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中国采招网(bidce nter.com.cn)


(5)供应商近几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三年以上从事行政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堂承包或食堂托管服务相关经历,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
(6)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备5年以上相关管理经验,并承诺仅服务于本项目;拟派本项目厨师长1人,须具备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及厨师资格证;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专业服务人员13人(厨房厨师、打荷、切配、洗摘、保洁、服务员、刷卡收银等)须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相关查询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时间为准;
(8)供应商近三年内在承包食堂或食堂托管服务中,未发生过食品中毒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9)供应商须承诺直营不转包,不得私自将食堂全部或部分区域转让、二次招租或委托他人经营等,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25日至2020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3、方式:

(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现场领取磋商文件纸质版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十堰广播电视台

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路40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娟

电话:134*****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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