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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宾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勘察设计 宾馆建设

所属地区 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 发布时间 2020/9/28 关键词勘察设计宾馆建设   近期更新5400项目点击关注“勘察设计,宾馆建设”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樟树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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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宾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YCZSZB[2020]6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宾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樟发改基字【2020】18号 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樟树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樟树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

樟树宾馆建设项目位于滨江新城龙溪大道东侧湿地公园内,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8万㎡。主要建设餐饮、会议、住宿等设施。项目建设应符合樟树市城市总体规划。工程总投资约2亿元。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

2.2本项目勘察设计控制价:378万元。勘察设计费实际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相关标准)基价的70%计算(勘察费、绿建、图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等相关费用都已含在设计计费内,不另行计费)。取费基数为经樟树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如果设计费最终经计算超过378万元,则设计费按378万元计,如果低于378万元,则按实际计算费用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勘察设计费用不予增加。

2.3勘察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人防、智能化,暖通、空调、幕墙、园林、亮化设计、绿建设计、总平面及室外管网、室内简装修设计(如需精装修将进行二次设计招标,设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大厅、餐厅、会议室、接待室,客房等)、车库动线及导向标识等)、室内外标识系统、高低压配电设计、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4勘察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60日内(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

2.5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提供网上打印承诺函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评审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接过总投资额16000万元或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单项工程公共建筑类项目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设计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7)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4、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本投标单位人员担任。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胡正

电 话: ****-*******查看详情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丁先生/杨先生

电  话:159*****197/18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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