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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数据 大气网格化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发布时间 2020/10/9 关键词数据大气网格化   近期更新17058项目点击关注“数据,大气网格化”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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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项目概况
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0-00257)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0257
项目名称: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查看详情元。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接入平台使用之日起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概要作为现有国控、市控监测站的重要补充,全面反映沈阳市微观尺度空气质量水平与变化趋势,在沈阳市主城区及城市传输通道布设100套空气质量六参数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为: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实现空气质量污染物7*24小时在线实时监控,并在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和“沈阳环境在线”APP实时显示。提供监测数据的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年报及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二、服务内容 1.免费提供100台空气质量六参数监测设备、1台数据库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4台办公主机、2台质控数据终端、2台监管数据终端、1台业主监控终端,并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2.按时提供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及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 3.所有监测数据进行下载打印(PM10、PM2.5、SO2、NO2、CO、O3、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 4.所有报表进行打印(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 5. 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软件系统;(具体要求见服务要求四) 6.提供日常维护服务; 7.遵守数据考核要求; 8.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技术指导顾问、平台技术分析人员等; 9.当地常驻运维人员3人以上,车辆1台以上。三、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 ★微型空气质量传感监测器(一)设备性能要求: 1.六参数设备:校准后自动修正传感器漂移及环境干扰。 2.安装和拆卸简便,方便点位迁移、设备维护和设备质控。 3.适用于各种气象条件,保证空气流通无死角,内外无温差。(二)设备的数据质控要求: 1.初始化校准:所有传感设备在安装前需要布置在数据质量合格的标准站附近进行>15天时间的初始化校准,确保校准后设备的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 2.在线校准:系统自动获取监测区域内和周边区域已建成标准站数据,对运行中的所有传感设备进行自动数据质控,保证传感器监测数据的长期稳定性;(三)设备技术要求及参数: 1.1 微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总体要求: 1、监测设备可同时监测PM2.5、PM10、SO2、NO2、CO、O3、气象参数(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各监测模块与数据采集子系统采用一体化设计结构。 2、监测设备需符合《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2017 3、监测设备具备报警灯装置并采用一体化设计方式,可实现本地监测因子的超标灯光报警功能。 4、监测设备均采用立杆式安装方式。 1.2 微型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系统技术指标要求: 1、颗粒物监测子系统 1)测量原理:光散射;测量量程:0~1000μg/m3;分辨率:0.01ug/m3;流量范围:≥25L/h; 2)最大允许误差:≤100μg/m3,±25μg/m3、>100μg/m3,±20% 3) PM2.5平行性≤±7.5%;PM10平行性:≤±5% 4) 进气方式:泵吸式(需提供设备实物照片) 5) 配备旋风式切割器,并提供国家级技术认证证书 6) 气路具备加热除湿功能;气路具备鞘气保护功能 7) 具备滤膜更换功能,可用于颗粒物溯源分析(需提供设备实物照片) 8) 要求设备颗粒物与气态污染物分别独立采样与独立测量,提供图片佐证 2、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1)二氧化硫(SO2) 1) 检测量程:0-500ppb;重复性:≤0.5%;稳定性:±1.0%;响应时间:≤60秒 2) 示值误差:±1.5%FS; 3) 浓度变化的影响实验:≤±1.5% (2)二氧化氮(NO2) 1) 检测量程:0-500ppb;重复性:≤1%;稳定性:±1.5%;响应时间:≤120秒 2) 示值误差:±2%FS; 3) 浓度变化的影响实验:≤±1.5% (3)一氧化碳(CO) 1) 检测量程:0-50ppm;重复性:≤0.2%;稳定性:±1.0%;响应时间:≤80秒 2) 示值误差:±0.2%FS; 3) 浓度变化的影响实验:≤±0.5% (4)臭氧(O3) 1) 检测量程:0-500ppb;重复性:≤0.8%;稳定性:±2%;响应时间:≤60秒 2) 示值误差:±2.5%FS; 3) 浓度变化的影响实验:≤±2% 以上主要参数(包含PM10、PM2.5、SO2、NO2、CO、O3)需提供省级以上计量部门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 3、气象参数要求: 1)风速:量程:0~60m/s;精确度:±3%(0~35m/s);输出分辨率:0.1m/s 2)风向:量程:0~360°;精确度:±1°;输出分辨率:1°; 3)温度:量程:-40~85℃;精度:±0℃,25℃时; 4)相对湿度:量程:0~100% RH;精度:±2% RH(0~90% RH)、±5% RH(90~100% RH); 5)大气压力:量程:300~1200hPa;精度:±1hPa; 4、数据采集子系统 1)处理器:嵌入式ARM处理器;串口:5路串口(RS232或者RS485);数据存储:监测参数数据可存储1年以上; 2)设备需配置不低于7英寸彩色触摸屏,便于调试操作(需提供配置7寸屏幕的设备整体照片) 5、数据传输子系统具备高性能工业级无线模块;具备高性能工业级16/32位通信处理器;具备完备的防掉线机制,保证数据终端永远在线;RS232/RS485/RS422接口内置15KV ESD保护;SIM/UIM卡接口内置15KV ESD保护; ★服务器、主机及移动终端(一)数据库存储服务器配置要求: 1.CPU:核心数量八核,主频2.10GHz及更高 2.内存:32GB以上 DDR4 内存 3.硬盘:2.4T*6SAS硬盘 或更高 4.网卡:双千兆或更高 5.电源:冗余电源 6.Raid:支持raid5等(二)应用服务器配置要求: 1.CPU:核心数量八核,主频2.10GHz及更高 2.内存:32GB以上 DDR4 内存 3.硬盘:2.4T*3SAS硬盘 或更高 4.网卡:双千兆或更高 5.电源:冗余电源 6.Raid:H330同级别或更高 支持raid5等(三)办公主机配置要求: 1.CPU:四核及以上 2.内存:8G以上 DDR4 内存 3.硬盘:256G SSD 或更高 4.带独立显卡及23.8英寸显示器或更大(四)质控数据终端配置要求: 1.CPU:四核及以上 2.显卡:独立显卡 3.内存:16GB LPDDR4X 高速低功耗内存 4.硬盘:512GB Pcie NVME 高速固态硬盘(五)监管数据终端配置要求: 1.CPU:四核及以上 2.显卡:独立显卡 3.内存:16GB LPDDR4X 高速低功耗内存 4.硬盘:512GB Pcie NVME 高速固态硬盘(六)业主监控终端配置要求 1.移动式大尺寸(50寸以上)液晶显示屏 2.实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内容四、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技术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手机APP终端,可通过台式(手提)电脑、手机APP进行连接。平台支持多种监测仪器(标准空气站、微型空气站)数据同时接入,数据需上传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指定的数据库服务器中,并在“沈阳环境在线”APP实时显示。实现各项监测数据的同屏展示和查看,为准确分析空气质量状况提供全面的数据支撑。平台管理服务包括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评价、分析服务,帮助用户掌握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发现污染特征状况,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决策支持。平台提供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审核、管理、应用以及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功能。 “沈阳环境在线”APP精细化监管部分,面向环境管理者提供随时随地的空气质量监测查询、数据分析、环境问题处置管理等服务。系统提供区域/站点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查询、环境质量监测地图分布、环境空气监测排序、监测报警、监测数据分析、环境问题处理及反馈等信息。在APP系统中,实时监测地图以地图的方式显示所登录用户权限内所有站点的实时监测数据,并根据监测指标的级别进行渲染,级别分为优、良、轻度、中度、重度、严重五个级别。监测地图默认显示PM10的数据,用户可以根据需求将监测地图切换为AQI、PM2.5、PM10、SO2、NO2、CO、O3指标数据。(一)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监管(微站)综合管理平台 1.数据接入。平台自动采集前端现场各种监测站点(包括:环境监控点、污染监测点、质量控制点、区域背景点)的监测数据,实现数据包的解析、入库(数据存储)和有效性检查。另外,支持从网页抓取其他系统的监测数据(如国/省/市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发布数据),实现数据的整合。 2.全域地图。结合GIS地图,平台以“环境一张图”方式直观展示所有监测站点的点位分布、实时监测情况、异常报警情况、站点运行情况、污染源分布情况、污染影响关系。通过地图方式直观展示各区域的污染事件情况,用户可对已处置与未处置的事件情况一目了然,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政策制定和实施及会商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3.环境监测。实时监控:平台以实时一览表的形式集中监控所有监测站点的通讯状况(联网状况)、最新监测数据及数据状态,从而实时掌握所有监测站点的运行状况。站点排序:按指定条件对区域/站点的监测情况进行排序,以帮助用户了解污染最严重或环境最好的区域/站点,并在平台中每十分钟对排名后十位的区域/站点进行弹窗显示。站点统计:平台可根据监测站点类型、区域(网格)、点位名称等条件快速查询所关注的监测站,同时支持列表和图形的方式进行展示,能汇总统计站点的联网率,包括断线站点个数、联网站点个数。标记数据:对于异常的监测数据,会标识出其数据状态 4.数据审核。平台根据一定的规则(包括数据状态标识和预先设置的审核规则等)对监测上传的原始数据进行有效性判断,辅以人工做出修改或删除等以保障数据质量。 5.数据分析。空气质量分析:平台可综合展示所关注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总体状况,包括近期的污染变化趋势、重点污染区域/站点、重点污染物等信息,便于引导用户进行有针对性地深入分析。平台从时间、空间、污染物种等维度提供多种污染特征分析功能。 6.数据报表。平台提供多种类型的报表生成与导出功能,主要包括均值报表、多站报表、AQI报表、综合评价表、日报、周报、月报等,以满足用户对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统计及报告。 7.污染监控。报警记录:监测数据超标时,平台会按照预先设定的报警方式通知给相关人员及时处置,并在平台中已弹窗形式推送超标点位情况。空气达标情况:平台可根据监测数据和环境质量考核目标分析当前目标达成情况,便于提醒用户规划后期污染管控措施。 8.设备管理。平台支持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进行管理,包括:故障报警处理、例行巡查维护管理,对运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考核,以确保运维工作得以按规范有效执行,对异常情况可及时发现、提醒和监管。 9.站点详情。平台集中展示指定站点的实时数据、变化趋势、报警情况以及基本信息(如联系人等),便于用户全面了解站点信息。 10.系统管理。维护环境空气监测相关的基础信息,包括监测点位、区域、监测项目、监测设备、计量单位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维护平台中需进行自定义配置的数据和信息,以便其他功能予以引用。主要包括数据状态、审核配置、报警配置、通知配置等。系统采用市、区县(市)分级管理。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新增、删除、修改,同时对每一位用户设置模块访问权限,对每一个窗口可设置新增记录、修改记录、删除记录、浏览记录、修改密码等权限。实现不同用户登录门户后可以查看或管理自己权限内的子系统及业务内容。(二)“沈阳环境在线”精细化监管模块 1.数据。建立微站空气质量实时报、空气质量日报以及相关对比分析的WebService专用查询接口。显示全市6项污染物的实时、小时浓度和AQI,包括所有微站点位。显示所选点位的6项污染物的历史小时浓度和历史AQI。 2.地图。显示沈阳市微站小时空气质量分指数以及PM2.5、PM10、SO2、NO2、CO、O3污染物的小时浓度。并且可显示站点影响范围内的污染源及污染源排口的基本信息。 3.分析。显示空气质量日数据、空气质量月数据。显示空气质量历年数据。包括各级别天数对比、污染物年均值对比,并以柱状图形式直观显示。提供污染物分析功能,展示历年污染物月份对比分析。 4.排名。显示空气质量排名情况。显示空气质量同期数据对比。包括空气质量污染物浓度同期对比,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数对比。并以柱状图的形式直观展示。 5.报警。监测数据超标时,使相关人员及时处置,提供报警统计功能,为评价点位情况,提供数据支撑。提供历史报警数据查询。 五、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及期限) 1.保障主机正常运行的配件的维护和更换(传感器、主板及配件等); 2.听从点位调整调度,针对业主提出的不同区域的监测要求,及时调整点位布设。 3.数据质控及在线24小时不间断数据监控; 4.每日查看系统平台,保证系统内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5.每日查看点位情况,如有问题,将立即联系现场运维负责人,24h内解决; 6.每月对现场设备进行检查和常规维护并形成记录; 7.发生故障或重污染天气的现场维护并形成记录,并提供特殊分析报告; 8.每半年对设备防护部件进行清理; 9.确保SIM卡有效性,有问题24h内处理; 10.每日查看数据的准确性,有异常数据及时处理,说明情况确保数据有效性; 11.每日查看系统安全性,以防网站被篡改、攻击或盗取; 12.每日对服务器数据进行备份、日志整理。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数据及质控考核对中标供应商绩效采取数据捕集率考核、质控考核、运行维护考核和报告内容及时效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为了保证监测数据的科学有效性,严防数据、记录弄虚作假行为,如有发现采购人将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委托费用,同时追究法律责任。采购人每半年考核1次,按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相应运维经费。考核总分=数据捕集率(20分)+质控考核(20分)+运行维护考核(20分)+报告内容及时效性考核(40分)-其他扣分项。 1、数据捕集率考核(20分)考核时段内(每月、每半年、每年)任一站点任一监测项目数据捕集率必须高于90%(含),否则考核总分以0分计,不予支付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每日各项目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均按24个计,考核时段天数按考核时段内日历天数计。计算应获得小时值数据量时,应扣除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不包括仪器故障)造成的停止监测的小时数。 2、质控考核(20分)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利用手工监测或自动监测方法,随机抽取任何站点进行对比监测,监测时间和频次由采购人制定,如任一站点比对监测结果相对误差大于±25%,则扣2分,一个考核期内,扣分情况累积,扣完为止。 3、运行维护考核(20分)运行维护考核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考核内容,共计40分。采购人在考核时段内,对所有站点进行随机抽查,形式包括现场或远程检查,检查时间和分值分配由采购人制定,包括但不限于校准维护记录是否规范、质控操作是否规范等,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扣2分。在考核时段内,要求中标供应商对6:00-20:00时段内发生的站点异常情况及时响应,需在发生后2小时内发现并及时报告采购人,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若超过2小时未做出响应或4小时内未到达现场解决问题的,视为异常情况未及时响应。采购人通过查看数据缺失情况或现场检查,对异常情况未及时响应情况进行记录,每发现1次扣5分。一个考核期内,扣分情况累积,直至扣完为止。 4、报告内容及时效性考核(40分)报告分为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年报及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内容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编制,日报提交时间为次日10时前,周报提交时间为下周二前,月报提交时间为次月3日前、季度报提交时间为下一季度5日前,年报提交时间为次年10日前,重污染天气污染成因分析报告按采购人提出要求时起2小时内提交,如报告内容未达到采购人要求,或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的情况,每出现1次扣2分。一个考核期内,扣分情况累积,直至扣完为止。 5、其他扣分项中标供应商对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或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每项扣2分,累计计入总分(对周期性或重复性内容,按次数累计)。 6、其他考核要求如发现中标供应商考核时段内出现设备和数据不匹配、改动设备、伪造维护记录、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扣除所有站点的全部运维经费,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运维合同,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相应的法律法规责任。 7、运维费核算方法采购人每半年考核1次,按考核实际得分情况支付相应运维经费,每半年最多支付全部合同款的50%。综合考核评分高于90分的,支付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综合考核评分高于85分(含)但是<90分的,扣除考核时段内30%运维费用;综合考核评分高于80分(含)但是<85分的,扣除考核时段内50%运维费用;综合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扣除考核时段内全部运维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 2020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1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46号嘉兴国际大厦1320室
联系方式:***-********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ycw********查看详情@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查看详情
辽宁腾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10-09 附件: 定稿-大气网格化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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