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提升市文化馆工程已由盐城市行政审批局以盐行审投资备[2020]24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燕舞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市
2.1招标范围:提升市文化馆建筑智能化工程,包括智能化工程设备采购、供应、施工、调试及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本次招标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总造价约1171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毓龙路26号。
2.4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建筑智能化设备的采购、供应、施工、调试等服务,确保交付使用。
2.5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2.6质保期:所有设备实行“三包”,质保期为3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响应,2天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没有答复,则视为投标人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投标人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有效期内的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为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1.3 相关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投标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为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1.4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价585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的施工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经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按要求在系统中获取的子账号(非常重要),具体要求见“盐城市货物与服务类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流程”********查看详情/a545a978-7f7a-4e74-b9f4-18610b8b1e97.html">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查看详情/a545a978-7f7a-4e74-b9f4-18610b8b1e97.html(保证金电话:****-********查看详情<收> ****-********查看详情<退>)。
开标前,招标人直接在交易系统查核保证金缴纳到账情况,非因系统原因未获确认的,对应投标文件不予开启并退回。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经招标人同意报有关部门确认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0年10月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ycsggzy.com/ )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流程”,链接地址:
********查看详情/111cb2c6-e32b-4c3a-888a-162c8ced4d9f.html">http://112.24.96.37:9890/bszn/020008/********查看详情/111cb2c6-e32b-4c3a-888a-162c8ced4d9f.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中国采招网(~bidcent er.com.cn)****-********查看详情;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查看详情,400-998-0000)。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3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特别提醒
因疫情影响,所有参加投标企业的授权委托人投标时进入国投商务楼需登记相关信息【出示苏康码(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检测体温和身份登记】,国投商务楼开设投标专门通道。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燕舞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F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人:吴满霞
电 话:173*****866 电 话:****-********查看详情 159*****580
传 真: 传 真:****-********查看详情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