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
项目建筑主体检测单位选聘的公告
我镇建设的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为做好项目的工作,现需选聘项目建筑主体检测服务单位。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2018〕7号)的规定,因本工程建筑主体检测服务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现依法依规对本工程的建筑主体检测服务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八所镇海榆西线西侧、永安东路南侧,东至海榆西线,南至沙坡地,西至椰子根田和海门田,北至东建图〔2011〕102号宗地和岛西林场林地。
项目为两个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243167.65m2,其中 F-16 地块:用地面积 126029.99m2,F-17 地块:用地面积 117137.66m2。总建筑面积约 488802.42m2,其中规划计容面积为:407633.26m2,规划总户数 2984 户。以高层和多层住宅为主,配备多层沿街社区配套、商业、一所幼儿园、室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同时新建规划一路、规划二路、规划三路三条市政道路。
三、招标范围:
海南省东方市十所村整体搬迁安置项目建筑主体检测服务。
四、招标控制价:
建筑主体检测为:977600元。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20%)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5.2信誉要求:
5.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5.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5.2.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六、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20年11月11 日至2020年11月1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到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406办公室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3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七、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7.1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7.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技术人员配备表;
7.3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20%)。
7.4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八、评选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以最接近平均报价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服务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 om.cn)十、选聘人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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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