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是新冠肺炎、流感、结核病、流行性脑膜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当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处于季节性流感的流行高峰,虽然现在新冠疫情相对稳定,但本着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原则,学校按照秋冬疫情防控要求,根据使用情况,适时补充基本防护和防疫用品的储备。经部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并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为满足学校应对突发疫情防控基本需要,本着节约、适用的原则,结合我校疫情工作实际,现就购买一次性医用口罩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学院一次性医用口罩公开询价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zxyhq-2020-19
3.项目内容: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6万元(人民币)
5.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开具有效票据,学校按程序一次性支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需到现场(需持法人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3.投标时需带样品(附说明书),现场演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生产或者销售货物的内容,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许经营许可证。
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医疗器械许经营许可证等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谈判文件中。
三、货物要求
1.执行标准:YY/T 0969-2013 《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见附件);
2.外观与尺寸:口罩为耳挂式平面型,表层为蓝色,内层为白色。口罩大小为175mm×95mm。包装为每袋10片;
3.主要结构组成:口罩由医用无纺布热压而成,可塑材料制成鼻梁夹、口罩带组成。口罩片表面防水层材料为防水透气的医用无纺布、中间隔离过滤层材料为经过驻极处理的熔喷布、内部吸水层材料为亲肤吸湿的医用无纺布;
备注:
(1)交货地点:宿州学院指定地点。
(2)交货说明: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七天之内将符合成交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全数交付使用,若不能全数交付,我校将保留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四、履约保证
1.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需交成交价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一年无息退付。
2.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汇票方式汇入下述指定帐户。
户名:宿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宿州市中山支行
银行账号:1312 0472 0902 6400 321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以下报价函格式报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盖章。
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应是交货地调试后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不可撤回。
4.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应提供证明其公司及报价产品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证明文件(参数彩页、说明书等)。
5.询价报价材料要求用档案袋装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将于2020年11月18日14:30在宿州学院后勤三楼会议室开标。请投标供应商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务必按时携带样品(必须提供与报价函内容一致的样品,附说明书)和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函、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相关证书和技术参数说明书等)按时参加,逾期恕不接受。
七、评审原则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函。如对本询价函做出一次性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出现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则现场抽签决定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1.项目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39 5688 8563
宿州学院后勤管理处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