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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看守所“铁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改造中标结果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安全防护设施 铁桶 看守所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发布时间 2020/11/18 关键词安全防护设施铁桶看守所   近期更新589项目点击关注“安全防护设施,铁桶,看守所”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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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第二看守所

乙方: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JK[TP]*******查看详情-1的第二看守所“铁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招标清单和投标价。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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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金额
(元)
1-1B0801 房屋修缮房屋修缮第二看守所“铁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采购项目90林德洪********查看详情350848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元整(¥48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下董300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改造、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1、工程概况 1.1.建设地点:福州仓山区。 1.2.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1.3.招标范围:福州市第二看守所铁桶工程,包括旋转闸、栏杆工程等;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无。 2、本项目为第二看守所“铁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改造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根据谈判文件所提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进行响应。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商报价应包含货物制造、包装、运输(送至采购人指 定地点)、施工、人工、材料、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 润、规费、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检验、税金、装修、赔偿、卫生清理、措施项目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除成交价外,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供应商还需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4、供应商可按合同包响应,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5、供应商务必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除本谈判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5.2、技术和服务要求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须符合工程量清单、图纸要求。 2、看守所金属栅栏采用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热轧圆钢或16毫米×16毫米的方钢,水平间距不大于120毫米,竖向间距不大于200毫米,交叉部位要满焊,栅栏埋入墙体固定;新建看守所用于隔断的金属栅栏应当使用直径不小于25毫米的圆钢。金属栅栏不得使用空心钢管代替实心的圆钢或方钢。 3、项目实施要求 3.1成交供 应商所用的改造材料须事先得到采购人批准后方可使用,采购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 3.2施工 (1)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将各项设施、材料按合同签订的具体要求、具体数量、具体时间地点运送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 (2)成交供 应商进场施工前所购买的所有材料包括品 牌、数量、质量、单价等须经采购人与成交供 应商一同到施工现场验收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未经采购人验收认可擅自购买材料施工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 应商进行整改,且不予将其费用列入结算。 (3)成交供 应商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4)成交供 应商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施工的进度计划表。 (5)成交供 应商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 应商承担。 4、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4.1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1)成交供 应商应时刻关注和采取适当措施保障所有在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现场施工应当保持有条不紊;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应负责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成交供 应商全部负责。 (2)成交供 应商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于工地施工时对工地周边建筑物、道路等造成破坏的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4.2施工安全规定 为了在本所监控工程施工期间确保监所安全,预防、控制各类涉及监所安全事故隐患的发生,要求进入监区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所安全规定。 4.2.1施工人员进入单位必须查验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进入监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本所专用的《临时出入证》上岗工作,工作期间必须配戴《临时出入证》。 4.2.2《临时出入证》仅限本人在监区施工期间及出入监区时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冒用,出监区后须及时归还。 4.2.3严禁将手机、相机等违禁品带入监区,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妨碍监管秩序。 4.2.4在监区内严禁与在押人员交谈,传递任何物品。 4.2.5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不得将施工工具和材料随意乱放,妨碍民警警务工作。收工时必须及时将所有的工具、材料进行清点收回,出监区时带出监区。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清查。 4.2.6施工期间,施工人员进出监区须由专项负责民警领队,不得擅自在监区内(施工现场之外)随意走动、逗留。 4.2.7施工队必须配备安全员,自觉服从专项负责民警的管理与协调,严格遵守监区作息时间和安全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专项负责民警有权作清场处理,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 应商负责。 4.2.8监区施工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1:20;下午15:00至17:20;节假日停工。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期次:1;(2)验收期次说明:1.1设施、材料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使用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1.2安装符合《公安监所安全“铁桶工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 6.2、验收按以下方式 6.2.1设施、材料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使用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6.2.2安装符合《公安监所安全“铁桶工程”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如下: 6.2.2.1严密看守所监区出入通道。看守所AB门在落实“联动、封闭、通视”基础上,在人行通道AB门之间设置全封闭立式辊闸门。确实不具备条件安装辊闸门的,由省 级公安监管部门会同武警总队联合协商改造方案,严防在押人员尾随混逃出监。车行通道两端应当安装防冲撞设施,顶部和地面设置监控、探测等安检系统,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红外、人体微生命探测仪等安检设施。看守所AB门已设置车行通道的,应当实体封闭除AB门以外的其他所有辅门;AB门未设置车行通道的,应当将消防通道改造成具备AB门开启功能的车行通道;个别确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改造的,必须确保消防通道大门绝对坚固,并在消防通道内侧或外侧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钢网墙,上端加装蛇腹型刀刺网,经省 级公安监管部门和武警总队共同审批验收后,报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和武警部队参谋部备案,做到谁批准、谁负责、谁督导落实加强措施。 6.1.2.2筑牢安全防护设施。看守所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家属会见室门锁应当不具备室内反锁功能,在押人员能够接触到的窗户应当安装隔断金属栅栏、安全玻璃;家属会见室隔断除安装安全玻璃外,应当在家属一侧安装金属栅栏。在用金看守所金属栅栏采用直径不小于18毫米的热轧圆钢或16毫米×16毫米的方钢,水平间距不大于120毫米,竖向间距不大于200毫米,交叉部位要满焊,栅栏埋入墙体固定;新建看守所用于隔断的金属栅栏应当使用直径不小于25毫米的圆钢。属栅栏不得使用空心钢管代替实心的圆钢或方钢。讯问室、会见室设置在监区外的,廊道外侧的窗户金属栅栏上应当安装金钢网,或在窗户外侧3米处加装2.5米高的钢网墙;无专用廊道的,应用砌体或金属栅栏等隔离出专门封闭廊道,并在金属栅栏上加装金刚网或在廊道外侧3米处加装2.5米的钢网墙;廊道出入口应当安装门禁系统。讯问室、会见室及廊道安装报警、监控设施,分别接入看守所和武警执勤分队值班室、备勤室,实施全程监控。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涉足区域内建筑物及询问室、探访室参照看守所相应功能用房要求设置。严密监所工作区大门等周界警戒设施,形成绝对安全屏障。 6.1.3滚闸门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保修两年。 6.1.4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1.5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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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支付100%合同价款。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帐户存入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验收合格后,付100%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保修期内均有效。保修期为两年。

10、违约责任

10、部分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6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 应商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没收其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本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 相关责任,其中:虚假资料若在评标过程中,还将视为无效响应;若在评标定标后发现,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保留定标后对乙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 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乙方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采购人还将取消其合同签订,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保修服务) 14.1.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2小时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4.2.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采购人可以委托他人抢修,抢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 14.2.3对于涉及影响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 计单位或者相应资质等级的设 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14.2.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福州市第二看守所乙方: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福建熙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樟岚村下董住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948(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唐超凡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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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支行
账号:账号:********查看详情********查看详情0044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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