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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水文局采购全自动COD智能分析仪(除高氯)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分析仪 智能 自动

所属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 发布时间 2020/11/19 关键词分析仪智能自动   近期更新39863项目点击关注“分析仪,智能,自动”实时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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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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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水文局采购全自动COD智能分析仪(除高氯))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营口水文局采购全自动COD智能分析仪(除高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2-0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000-72080
项目名称:辽宁省营口水文局采购全自动COD智能分析仪(除高氯)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95,000.00
最高限价(元):495,000.00
采购需求:
中国采招网 #(bidcenter.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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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辽宁省营口水文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智新街西31--2号)

★3、付款方式及条件: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供应商申请付款前,需要提供开具全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4、运输方式:供应商免费送货上门。包装应抗震、防潮、防冻、防锈,适于长途空运。供应商应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增加费用等后果负责。

★5、仪器安装、验收:仪器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周内进行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直至通过验收。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的实验室内或指定地方安装调试仪器(须含相关随机附件,须提供现场安装服务),直至采购人认可仪器符合技术性能为止;盲样测试必须在保证值的范围内;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只有在仪器完全正常运转和采购人确认后,仪器的安装工作才能认为已全部完成。

★6、验收标准:执行行业标准

★7、验收程序: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8、验收报告: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9、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10、质量保证期: 供应商至少提供项目整机2年质保期,质保期自仪器验收签字之日算起,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如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免费更换零配件、免费的技术咨询服务、免费的技术信息和资料等),质保期满后,按优惠价格为采购人提供备品备件,终身提供优质服务。厂家有同系列仪器软件升级,采购人享有免费升级的权力。维修响应时间:供应商对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应在2小时内响应;需要在现场进行维修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到达仪器现场;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解决,重大的零配件更换问题或其它无法迅速解决的问题应在一周内解决或提出明确解决方案,否则供应商应赔偿采购人的相应损失。

★11、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2年

★12、热线支持:提供

★13、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

★14、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14.1、正式培训:供应商须提供4名以上技术人员的免费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基本原理、操作及一般仪器维护保养知识,以能够熟练操作为目标。

14.2、现场培训:在实验室内安装调试仪器时,须为采购人操作人员现场进行使用及维护培训,直到采购人人员基本能熟练操作独立上岗;投标书要求描述培训计划及内容。

14.3、厂家培训:厂家要定期举办仪器技术培训,使用者可根据需要去厂家总部或各地办事处参加仪器的理论和操作等业务培训。

15、售后服务网络:提供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

★16、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质保期内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

二、技术要求

本项目采购全自动COD智能分析仪(除高氯)1套,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

仪器用途:地表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高氯废水中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测量方法:完全符合HJ 828-2017《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完全符合HJ 70-2001《高氯废水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氯气校正法》

★权威检定:提供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出具的全自动COD的对比监测报告

★滴定方法:硫酸亚铁铵和氢氧化钠溶液自动滴定,智能颜色识别判定终点

2、操作环境

触屏电脑和主机一体化操作,无需外接电脑,可用手机远程操作仪器,监控、调取数据。电源:交流电220V±10%,50/60Hz;环境温度:10-35℃;环境湿度:20%-80%。使用1.6*0.8m标准实验台,不用放通风柜,不用高压气体。

3、性能参数

3.1全自动化:自动加试剂,自动消解,自动标定,自动滴定,自动稀释,自动转换高低量程,自动氯气校正,自动出具测量报告

3.2智能操作:可用手机远程操作仪器,智能确定滴定速度,智能识别终点颜色,智能判断试剂余量。

3.3样品数量:50位

3.4消解位数:大于等于15位,氯气校正消解位大于等于5位

3.5量程转换:在各量程之间50mg/L<700mg/L<70000mg/L,仪器自动识别、自动转换、自动滴定

3.6超高样品:自动识别、自动稀释

3.7高氯样品:氯离子小于1000mg/L直接测量;氯离子大于1000mg/L时,仪器自动进行氯气校正测量

3.8进样方式:自动量取10毫升,自动进样

3.9加液位置:注射泵、试剂泵、计量泵三个

3.10冷却方式:风冷/水冷,自动降温

3.11环境保护:全过程封闭,防止污染环境,避免交叉污染

3.12滴定方式:自动滴定,消解液和氢氧化钠溶液同步滴定,具有2个滴定位

3.13终点判定:根据颜色智能判定滴定终点,完全符合标准方法

3.14准 确 度:质控样品测定值均在合格范围内

3.15自动清洗:自动清洗消解瓶和滴定瓶,自动清洗管路,清洗次数可设置,无交叉污染,避免操作者接触高温及有害试剂。

3.16自动报告:测量完成自动计算,数据直接导出Excel或PDF,可对接LIMS,实时上传检测数据。

4、技术指标:

4.1误差范围:≤5%

4.2精 密 度:RSD≤3%

4.3检 出 限:4mg/L

4.4测量范围:16-70000mg/L

4.5滴定精度:0.01mL

4.6加液误差:≤0.2%

4.7滴定时间:小于4分钟

4.8消解温度:150-350℃自动调节设定

4.9电 源:220V,50Hz,1000W

5、主要配置;

5.1 COD分析仪主机,触屏电脑,1台

5.2大于等于15位消解位

5.3自动进样器:大于等于50位

5.4滴定颜色分析单元:2套

5.5自动氯气校正装置:1套

5.6试剂架:1个

5.7试剂瓶:1套

5.8消解瓶、冷凝管:15套

5.9样品瓶 :50个

5.10随机附件:1套

注: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20至2020-11-25,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2-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六、开启
时间:2020-12-0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1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纸质递交同时执行,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03-812室
联系方式: ***-********查看详情
邮箱地址: ********查看详情4@qq.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冬妮、冯楠
电话: ***-********查看详情-313 评分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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