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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湖水毁修复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项目标前需求公示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论证项目 修复

所属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发布时间 2020/11/30 关键词论证项目修复   近期更新22508项目点击关注“论证项目,修复”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合肥东部新城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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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睦湖水毁修复工程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合肥东部新城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项目名称:和睦湖水毁修复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暂定内容为和睦湖水毁修复工程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840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考虑到原项目仍在质保期内,鉴于新增修复项目与原项目保修范围交叉,为使水毁修复顺利实施,保证水毁修复工程品质的一致性

二、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单位

专业(职称)

1

黄景华

安徽省公路管理局

高级工程师

2

中国采招网(bidcen ter.com.cn+)

蒋红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3

杜宜丽

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高级工程师

4

尤德银

安徽祥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级工程师

5

孙启贵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副教授(法律)

三、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原: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源路33号

四、论证结论

合肥东部新城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会于2020年11月25日上午9:00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评标室组织了关于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和睦湖水毁修复工程单一来源采购论证”的论证,经专家论证,形成如下结论:

根据项目申报(受理)登记表,和睦湖公园原建设工程合同金额17813.48万元,本次水毁修复工程预算金额约840万元,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考虑到原项目仍在质保期内,鉴于新增修复项目与原项目保修范围交叉,为使水毁修复顺利实施,保证水毁修复工程品质的一致性,原项目中标单位岭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依法继续履行新增项目合同的资格能力。

综上所述,本项目可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肥东县撮镇镇人民政府反映,同时向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反映。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合肥东部新城核心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撮镇路18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肥东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9号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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