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报告厅家具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报告厅家具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标的额为60万元。
2.2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内。
2.3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4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公家具制造商或销售商。
(2)投标人所投货物制造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认证)证书。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
(4)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法,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查看详情********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com.cn )
查看详情0666-00049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银行保函及担保公司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hM2pmcaBZLjh77LR9c-t8Q 提取码: 3bcn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7.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1.特别提醒
因疫情,为了大家健康和安全,每个供应商仅限一名授权委托人出席开标会议,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请各投标人预留好相应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亭湖新区实验学校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长亭路6号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时先生
电 话:****-********查看详情、139*****929
2020年 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