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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招标公告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用品 选举

所属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 发布时间 2021/1/5 关键词用品选举   近期更新32800项目点击关注“用品,选举”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查看该招标机构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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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启东市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详细内容见下表)。

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元

1

高露洁防蛀美白牙膏

********查看详情142*****0001.png">

140g

62000

4

2

雕牌超能皂

********查看详情142*****5002.png">

226g

62000

3

说明:

一、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叁万肆仟元整,报价总价或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中必须具有相应货物

生产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获取询价公告方法: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http://ggzyjy.nantong.gov.cn/)。

2.供应商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报价单价一次包定,报价中含货物运输(包括分批、分散送货运输)、全程搬运、质保服务、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包括送检的每样4份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计入单价内(单价固定不变),不再追加等所有相关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

3.报价文件构成

报价文件构成

(1)资质证明文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一)。

(3)质保承诺书:按提供的样表填写(附件二)

(4)报价表:报价表须按提供的报价样表格式填写(附件三)。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可附页说明。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纸质正、副本各一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纸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1110午9:00-9:30密封送至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建设楼三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6*****313

地址: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5.报价保证金

(1)报价供应商必须交纳人民币8500的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可以现金形式提交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交至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建设楼三楼会议室工作人员处。不同时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2)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单位所交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报价供应商用虚假资料获得成交资格,经查实取消成交资格,其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报价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报价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

(6)未成交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7)被确定为成交的候选人,如成交无异议,报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返还(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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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伟浩 联系电话:136*****313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兴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国动产业园2号楼303

联 系 人:黄丽丽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四、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①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正品,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含)以上。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采购方有权拒收。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②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③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其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2.质保、售后服务要求: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送样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检测场地由供应商提供。

3.交货期: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供应商须在7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4.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分别根据采购人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惠萍镇15个村委会。

5.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所采购货物执行单价不予调整,故请各报价供应商自行测算、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供货、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6.履约保证金: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10%,在供应商供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履约期间不计息)。

7.其他事项:

①、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投标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包括供应商自行进行的现场勘察费用)。

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

③、中标供应商在送货时应多送每样4份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货物,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单位将从所供货物总数中随机取每样4份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货物并送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检测,费用已综合考虑成交价中,采购人不支付用于检测的相关货物费用,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货物损失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④、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成交供应商安全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五、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antong.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签订合同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成交供应商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七、付款方式: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至合同价的98%,余款在质保期到期(质保期两年)后付清。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二0二一年一月五日

附件一:

报 价 承 诺 书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启东市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询价公告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将按询价公告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文件,报价保证金将不被贵方退还。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6.我方的报价文件自开标后60天内有效。

7.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姓名: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手机: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质保承诺书

质 保 承 诺 书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报价供应商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

启东市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对本项目所有货物提供全新正品,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含)以上。同时我方确保做好售后服务。

2.你方有权对我方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对已供货物我方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一切经济损失由我方自负。

3.在货物的有效期内,我方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将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8小时内负责解决问题。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报价单位代表: 职务:

报价单位代表移动电话: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报价表范本

报 价 表

启东市惠萍镇换届选举用品采购项目


序号

品名

货物品牌、型号

货物规格

(净含量)

数量(预估)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牙膏

高露洁防蛀美白牙膏********查看详情142*****7003.png">

140克/支

62000

2

香皂

雕牌超能皂雕牌超能皂

********查看详情142*****9004.png">

226g/块

62000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备注:各投标人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报价应包括完成询价公告所确定的《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货物运输(包括分批、分散送货运输)、全程搬运、质保服务、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包括送检的每样4份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单价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报价单位:(须盖章)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时 间:


附件政府采购供需合同

供货方:地址:(下称供方)

采购方: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下称需方)

签订地点: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本次中标供货方。现就本次供货事宜订立如下合同:

一、货物供应明细如下:


序号

品名

货物品牌、型号

货物规格

(净含量)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合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备注:合同价应包括完成询价公告所确定的《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货物运输(包括分批、分散送货运输)、全程搬运、质保服务、装卸、分发、上楼、摆放、验收、税金、检测(包括送检的每样4份或根据检测要求份数的相应货物费用)、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如运输、送货等各种费用),“询价公告”中所有内容涉及的费用,按常规应当包括的其它费用,投标时单价一次包定,结算时除规定调整外不再另行追加。

二、本项目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正品,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含)以上。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商检测报告或者合格证,验收时发现有参数负偏离,采购方有权拒收。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如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停止供货,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2、成交供应商如不履行询价公告及投标人投标时承诺的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处罚,每发现一次罚5000元,如发生不履行行为2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对未支付的货款及履约保证金拒绝支付,同时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资格。

3、在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市场监管和送样检测,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独自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对其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三、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

1、在货物送至现场后,采购方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送样检测,若检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损失(检测费、误工费、返工费等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将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发货。若出现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供方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接到需方电话通知后,将在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并在8小时内负责解决问题。供方维修服务联系人员:,维修联系电话:,人员及联系电话如有变化,须提前书面通知需方。

3、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中标单位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

4、所有投标货物保修期及范围均按供方承诺执行(供方承诺的质保期及范围不得低于询价公告要求的质保期及范围)。

5、其它未知及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形出现时,供方仍将以保障服务为前提条件,与需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出现的问题。

6、供方认为有利于需方的其它更好的售后 服务条款应单独列明。

四、交货期、交货地点及相关费用:

1.交货期: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供应商须在7 日内完成供货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否则按违约处理。

2.交货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分别根据采购人安排的送货时间派车送至惠萍镇22个村委会。

五、验收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在需方收到成交供方提供的产品货物后,采购单位将组织验收小组根据询价公告和供应商报价文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进行验收,发现货物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发现有参数偏离且未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的;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送货时所有货物的质保期确保在两年(含)以上】,证实货物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视为验收不合格。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独自承担,同时需方有权对其质保金作扣除处理。

2、在采购单位收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后,应由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样检验,如在抽检过程中供应商不能到场配合的,将视采购单位为其委托单位配合抽检,并在相关文书签字确认。市管局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可采取公证抽样取证办法。

3、项目完成供货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进行,如有质量问题,需方须在收货1个月内向供方提出,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十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和处理意见,供方必须承担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违约责任。

六、结算方式和期限: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采购资金的支付时间、条件:1.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格的检测报告或有效的证明文件作为付款依据。2.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履行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凭发票付至合同价的98%,余款在质保期到期(质保期两年)后付清。

七、担保条款:供方自愿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需方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元(小写)。

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供方不能交货及需方中途无理由退货的违约金,执照违约部分货款总值的每日0.05%支付。

2.供方逾期交货及需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按照逾期部分的货款总值的每日0.05%支付。

3.供方交付货物时质量明显不符合规定的,而需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更换、退货或减少价款等。由于需方原因造成供方逾期交货的需方按约定承担逾期交货违约金。

九、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供、需双方如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鉴定结果为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如供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保修或后续(售后)服务,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及后续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修和服务费用在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及后续服务的费用,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

3.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供方超过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仍不能交付本合同项目货物的,则视为不能交货,需方有权选择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如需方决定终止本合同的履行,则供方必须承担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双方出具书面材料报鉴证机关备案。

4.供方对需方提出货物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免除且供方承担由于需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设备或设备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需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6、本项目合同执行期内劳保用品执行单价不予调整、供方承担合同期内风险。合同执行期内成交供应商在供货、服务过程中如出现因价格等原因推诿或拒绝提供安装、服务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记不良信誉且三年内不得参与启东市政府采购活动。

7.为本项目货物供货及后续服务所涉及的供方安全均由供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备案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页(供需双方各执两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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