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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航标 航道 大桥

所属地区 广东省-珠海市 发布时间 2021/1/8 关键词航标航道大桥   近期更新4046项目点击关注“航标,航道,大桥”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项目招标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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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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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制二〇年月分类编号:SG-XCF版本编号:2020-02生效日期:2020-12-21第 1 页/共 67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及“___”。4.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67 页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1 年 01 月 08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67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承包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67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67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 珠海市南湾北路1 号501 ]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郑耿林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传真: [****-*******查看详情]电子邮件: [http://www.zhjtjt.com]网址: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83号广东高速公路大厦22楼邮政编码: 510620联系人: 周工联系电话: 176*****430传真: [***-********查看详情转623]电子邮件: [jiangsujiaozi@126.com]网址: []1.3 项目名称 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1.5 项目类别 公路工程/ 铁路工程/ 港口与航道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电力工程/ 矿山工程/ 冶金工程/ 石油化工工程/ 通信工程/ 机电工程/其他1.6 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广东珠海市香洲及金湾区,起点接港珠澳大桥连接线,起点桩号K0+000,终点桩号K9+603.5。道路设计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车速100km/h,全线六车道,标准断面宽度33.5m。 珠海市洪鹤大桥跨河桥梁航标工程包括磨刀门水道航标工程(主、副航道)、洪湾水道航标工程、洪湾涌水道航标工程;桥梁建设后对该河段航道维护、船舶通航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保障大桥建成后桥区船舶的通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以及相关批复文件要求,该大桥建成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航标。 本次招标内容: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具体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1.7 预算金额[*******查看详情.14]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第 6 页/共 67 页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 ]1.11 设计单位 [ 广东正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2 监理单位 [待确定 ]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14可以提供的勘察设计文件地质资料 [ ]份[ ]页,编号:[ ]水文资料 [ ]份[ ]页,编号:[ ]。勘察文件 [ ]份[ ]页,编号:[ ]。设计文件 [ ]份[ ]页,编号:[ ]。其它事项 [ 《图纸》 ]。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用电 220V/380V, 已通/未通 ,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道路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施工用水、用电(含接驳费)、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场地的平整由中标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请投标人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行付费,投标单位如参与项目,应至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招标人只提供现有的施工条件,超出现状的条件及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负责接驳。]。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1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其它事项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 *******查看详情.14]元。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 ]。第 7 页/共 67 页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万 ]元。4.2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提供方式 ■现金 / ■纸质保函、保单 / ■电子保函、保单 / □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 / □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5.投标资格5.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航道工程 ] 专业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港口与航道工程 ]专业[壹 ]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空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 ]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5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4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3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其它事项 [ ]。第 8 页/共 67 页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 ]名,第二轮[ ]名,第三轮[ ]名,第四轮[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技术标。经济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招标议程安排表》。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第 9 页/共 67 页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按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的79.75%计取。□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1.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白色封面。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第 10 页/共 67 页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20家(含20家)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3]名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2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1 ]名。2、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资格审查委员会由[5 ]名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不组织定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 详见合同条款。 ]。15.4 暂列金额 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按照工程量清单说明进行报价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在+[ ]%或-[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6.承包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它事项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文本,详见附件 ]。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其它事项 [ ]。第 11 页/共 67 页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其它事项 [ ]。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其它事项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除满足下表最低要求外,还须不低于《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珠规建建〔2010〕48号)规定要求。 2、资格审查仅检查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由投标人中标后再报备。 3、合同履约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人员进行配置,中标人如须变更,除须符合变更条件要求和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外,还须按承诺书所承诺支付违约金,招标人同时保留向中标人索赔的权利。 4、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 人员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详见投标资格5.1) 项目总工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桥梁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质检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测量工程师 1 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试验工程师 1 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 安全负责人 1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类证书具在有效期内 造价员 1 具有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工程证。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 具体要求详见施工合同约定。 ]。16.6 工期要求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详见合同文本相应条款]。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满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以及合同文本相应条款 ]。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 主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预算书、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详见合同文本相应条款 ]。第 12 页/共 67 页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详见合同文本相应条款 ]。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中标人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若提供银行保函担保,则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 2.履约担保的期限: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承包人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25天内按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数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并没收保证金。 4、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 ]。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 %(含本数)。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保修金 [ ]。其它事项 [ 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17.签订合同第 13 页/共 67 页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15天/■30天/□[ ]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 招标工程量清单[ ]页,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详见工程量清单。]。20.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 图纸 ]。20.3 其它附件 招标议程表,附件编号:[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21.1 说明事项 说明内容 [ ]。其它事项 [ ]。第 14 页/共 67 页21.2 ;;: 中标人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可以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平衡报价处理的具体条款如下: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审核:(1)若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超过如下范围: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降幅率)乘积的 85 %~115 %,则视为存在不平衡报价。 如果存在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将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按以下原则调整其工程量清单报价(不随报价调整的除外):1)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1-中标人降幅率)为基准进行调整;2)按上述算术修正和本款调整后,对以百分比计取的非固定报价项目的报价也应作相应的修正。 为使调整后的投标总价保持不变,对处于招标人招标清单预算相应单价与(1-中标人降幅率)乘积的 85 %~ 115%内的报价,招标人有权根据本项第(1)条调整原则进行报价调整。 中标人降幅率=1-投标报价建安工程费/财审批复建安工程费第 15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张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需提供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需要签到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与参与签到人员一致。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3 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5 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 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7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第 16 页/共 67 页项目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8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9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经济标书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标书格式 经济标书格式符合第六章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第 17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工程重点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描述本工程特点,分析关键性专业工程的施工特点与难点,并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具有控制性影响的工程(工作)内容进行必要、简要的描述。2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进度控制措施,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的理解,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3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预见以及相应的应对措施。4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见解,环保及文明施工的措施。5 主要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及项说明 主要机械设备配置数量和性能。6 其它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近5年,完成过的航标工程业绩。1、业绩证明应提供业绩工程施工合同关键页(应包括合同封面、工程内容页、签约合同额页、签字盖章页)或业绩工程的交(竣)工验收报告扫描。 2、时间以验收文件时间为准。最多统计3项。第 18 页/共 67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 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 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 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第 19 页/共 67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第 20 页/共 67 页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第 21 页/共 67 页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第 22 页/共 67 页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定标委员签名:时间:(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第 23 页/共 67 页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议程表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24 页/共 67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表》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未获允许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第 25 页/共 67 页3.5 未在交易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3.6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作出认定。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0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1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6、5.7、5.10、5.11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可以就5.1、5.2、5.3、5.4、5.5、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1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26 页/共 67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 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 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 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 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 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可以于《招标议程安排表》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 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第 27 页/共 67 页1.14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 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 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 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 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 《招标议程安排表》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 《招标议程安排表》没有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 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议程安排表》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 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 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第 28 页/共 67 页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 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 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 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 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银行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 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9.7 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第 29 页/共 67 页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 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 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 投标文件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签章。11.3 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要求的格式编制。11.4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议程安排表》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 法定代表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到。12.1.2 被授权委托人。须持二代身份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一致。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第 30 页/共 67 页结果。13.2 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 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半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 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17.1 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 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 《中标通知书》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 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第 31 页/共 67 页18.2 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 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 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 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32 页/共 67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 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 开标在招标议程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中心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 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 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 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 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 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 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 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 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 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2.7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第 33 页/共 67 页2.8 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 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 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 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投标人结果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2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3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第 34 页/共 67 页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半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再选取排名靠前的10名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参与排序的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5.1 定标在招标议程表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 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 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 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35 页/共 67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编制,文件格式为[ ]。□其它要求[ ]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36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标书名称) 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 第 37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 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第 38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致(下称受益人): 鉴于(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4.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第 39 页/共 67 页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第 40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函 保函编号:致招标人企业名称(下称受益人): 鉴于投标企业名称(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 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 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 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 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 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 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 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 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 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 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 41 页/共 67 页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保证人(盖章): 单位地址: 日期:第 42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 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 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 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 第 43 页/共 67 页 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 第 44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第 45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文件。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护照)彩色复印件 第 46 页/共 67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 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 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 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经济标书中的报价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 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 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 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 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 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 第 47 页/共 67 页七、附件附件 1: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另册)第 48 页/共 67 页附件 2:设计文件等图纸(另册)第 49 页/共 67 页附件 3:招标议程安排表招标议程安排表(另册)第 50 页/共 67 页附件 4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51 页/共 67 页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合同第 52 页/共 67 页合同协议书甲 方: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乙 方:甲、乙双方根据 2021 年 月 日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结果和有关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一、项目的名称、项目地点、工期要求1、项目名称: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2、项目地点:珠海市洪鹤大桥3、工期要求:施工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二、合同金额、计量及履约担保1、合同金额为(大写): (¥ 元)。合同金额已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预留金、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意外伤害险以及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乙方错计、漏报或不报,甲方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内而不予支付。2、计量(1)计量周期:单价子目已完成工程量按月计量,总价子目的计量周期按批准的支付分解报告确定。(2)计量方法:航标及标志在完成安装及验收后按座计量,航标及标志(备件)在移交接受后按座计量;航标效能测试及航道通告费在完成及验收后按项计量。3、履约担保乙方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工程验收合格且航道部门复测合格并发布通航公告前一直有效。甲方应在发布通航公告后 28 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乙方。第 53 页/共 67 页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履约担保形式可以为现金或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全国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银行的分支机构。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在工程进度完成 50%后,用等额的现金履约担保置换 30%的履约保函(如不能提交现金担保,将在工程进度完成 50%后,在计量款中分期扣回);发布通航公告后退还剩余 70%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现金部分转换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将剩余的质量保证金转换为工程尾款。三、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合同中开工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 10%。在乙方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到位及其他主要人员进场并批复,主要设备进场安装调试并经过验收,并满足开工条件后支付。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开工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 30%之后开始抵扣,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 80%时扣完。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乙方的到期应付款。如有需要,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符合工程需要的预付款月扣款比例。2、工程进度付款(1)付款周期:同计量周期,按月进行支付,甲方将根据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支付。(2)进度付款申请单乙方应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甲方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本次付款周期已计量工程量的价款;②根据本款第 1项约定本次周期应支付的预付款或扣减的返还预付款;③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3)进度付款在收到乙方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并完成审核后,在乙方提供了向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当期进度应付款。3、结算款:工程验收合格,且航道部门复测合格并发布通航公告后,乙方在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验收资料移交及结算资料送审,支付至本工程结算价的 100%。第 54 页/共 67 页4、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 3%的签约合同价,由 30%履约担保的现金部分转换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承包人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质量保修义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后,同时已完成竣工决算审查和审计,根据最终的审查和审计结果进行结算金额调整,计算出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金额,将应退还的质量保证金的总金额返还给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质量保证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5、其它事项:(1)施工完成后,须满足相关航道部门的通航要求及相关工作,其相关费用均含在清单综合单价内,不另行支付。如果不能按照相关航道主管部门要求办理,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2)工程验收合格,且航道部门复测合格并发布通航公告后,乙方在 30 个日历天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相关资料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续,甲方有权根据现在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乙方自负。四、施工内容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图纸。五、工程质量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2、质量标准:按《广东省航道局航标质量标准》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海区、内河水上助航标志质量标准等有关规范执行。3、其它事项:(1)专设航标施工完毕后,需进行试航检查,确认航标标位、灯器、灯色灯光、射程等能否符合要求,由航道部门进行复核检测,合格后发布航道通告。(2)所选的遥测遥控终端应与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目前建好航标遥测遥控系统兼容。(3)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拒绝乙方一年内参与甲方的工程投标,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第 55 页/共 67 页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解除合同后,之前完成的不合格需整改的部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改合格,整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相关损失赔偿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六、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甲方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因此引起的造价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乙方的主材报价须响应或不低于甲方对主要材料的要求,否则,一旦中标,甲方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2、未注明的其它材料价格由乙方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本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标准合格产品的市场价格自行确定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3、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经监理、甲方审批后方能实施。4、经甲方审批通过,但未列入预算综合报价表中的变更项目将按照本项目中标费率另签委托协议,另案结算。本项目中标费率=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5、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乙方拖延或拒绝执行甲方变更(或指令),甲方有权将此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七、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均为一年,缺陷责任期以本项目通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八、组成合同的文件1 、下述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应一并阅读和理解。本项目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招标文件;(2)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3)中标通知书;(4)报价文件;(5)技术规范;第 56 页/共 67 页(6)图纸。上述文件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的,若有不明确及不一致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先者为准。2 、双方有关项目内容的治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必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后 7个日历天内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并须严格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每推迟 1 个日历天提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1000 元。如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满足工程需要,乙方应在监理工程师约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成并重新提交,每推迟 1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1000 元。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开工延误的处理:延误 5个日历天内(含 5个日历天)的,每延误 1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0.5 万元/日历天; 延误超过 5个日历天(不含)的,每延误 1 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1 万元/日历天;逾期超过 10 个日历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赔偿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3、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期验收的处理:延误 5个日历天内(含 5个日历天)的,每延误 1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0.5 万元/日历天; 延误超过 5个日历天(不含)的,每延误 1 个日历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罚金 1 万元/日历天;逾期超过 10 个日历天,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赔偿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4、未能满足甲方工期、进度及连续施工要求而被甲方要求赶工或退场所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赔偿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5、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乙方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6、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及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如乙方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有权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拒绝乙方一年内参与甲方的工程投标,甲方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解除合同后,之前完成的不合格需整改的部分,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整改合格,整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 57 页/共 67 页同时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7、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乙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相关损失赔偿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十、争端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十一、承包风险1、由于政府原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2、由于政府原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甲方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乙方实际损失的,甲方不予赔偿。3、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已经甲方确认合格的工程量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员、设施、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的投标报价被认为是已掌握了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所作的承诺,同时视为对施工现场满足施工条件的确认。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包干风险包括如下内容,不论乙方是否考虑以下内容,均认为其已考虑下述情况的风险费用,结算时不予增加(详见招标文件)。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乙方提供履约担保后,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自招标代理见证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壹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存档壹份。第 58 页/共 67 页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开户名称:银行账号:开 户 行: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见证单位:见证意见:委托代理人:日 期: 年 月 日第 59 页/共 67 页合同条款第一部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珠海市洪鹤大桥航标建设工作,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明确责任,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及《广东省航道局航标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2、项目地点:珠海市洪鹤大桥3、项目内容: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设计图纸。第二条 质量及技术要求本项目以《广东省航道局航标质量标准》和国家现行的有关海区、内河水上助航标志质量标准等有关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第三条 开工及完工时间1、本项目工期见合同协议书,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完工时,按本合同条款第二部分第一条规定办理。2、工作有效期限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时,工期顺延。第四条 项目关键内容要求1、做好多工作面安装调试的准备本项目珠海市洪鹤大桥的航标设施在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航道、交杯沙水道(磨刀门)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水道等多个水道新建的防撞设施上安装,有多个施工作业面,按照本项目的工期进度要求,乙方对航标设施须做多个工作面同时进行安装调试的准备工作。2、施工期间的航道警示措施外业施工前,乙方须结合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的进度及通航情况,提前向海事部门报请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方案(含航道警示方案)。并结合海事部门意见及现场实际,落实好施工期间的航道警示第 60 页/共 67 页措施。3、航标设置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跨磨刀门出海航道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布设计(报批稿)》、《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跨洪湾水道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布设计(报批稿)》、《珠海市洪鹤大桥工程跨洪湾涌营运期助航标志配布设计(报批稿)》。第五条 竣工验收及缺陷保修1、竣工验收项目遵照航道行业主管部门现有验收标准执行。2、缺陷保修乙方应在缺陷责任期内安排专人负责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工作,对于缺陷的修复和未完善项目的处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修复和处理。永久航标设置通过航道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乙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航道主管部门的要求发布开放通航公告。第 61 页/共 67 页合同条款第二部分第一条 航标设施部分1. 1 甲方责任1. 1. 1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必须办理正式的变更手续,甲方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因此引起的造价调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1. 1. 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窝工,工期顺延。1.1. 3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1. 2 乙方责任1. 2. 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项目安装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工,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办理项目的验收工作。1. 2. 2 由于乙方的项目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返工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并通过验收。1. 2. 3 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工作现场及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设计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1. 2. 4 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1. 3 违约责任1. 3. 1 由于甲方未提供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或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停、窝工,工期顺延。1. 3. 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项目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1. 3. 3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预付款。第二条 协议修改本合同经双方签订,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协议期限内,若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修改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 62 页/共 67 页安 全 生 产 合 同甲方: 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乙方:为确保珠海市洪鹤大桥跨交杯沙水道(磨刀门)主副航道、洪湾水道、洪湾涌等航标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甲方与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和整改。(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 组织对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要求。(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整改。(3) 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到生产、管理人员(包括临聘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数量和资质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预防突发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第 63 页/共 67 页发生。(4) 乙方应对其人员进行培训,对机具、车辆等的现场布置应保证安全,符合相应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确保工作方案可行合理,安全保证措施得当。(5)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6) 乙方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悉并遵守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登高攀爬作业、船艇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工作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7)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8) 乙方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现场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9) 所有作业机具、仪器设备和劳保用品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保用品严禁使用。(10) 外业工作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全面、详细、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现场必须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11) 乙方必须按照本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实施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确保随时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发生。(12) 作业现场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如实报甲方、政府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事故处置工作。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降低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第三条 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第四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合同服务期满后失效。第五条 合同份数第 64 页/共 67 页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 65 页/共 67 页廉 政 合 同甲方: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行为活动,防微杜渐,切实保护国家、集体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本公约,作为各自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第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二)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五)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权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守约(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的宴请、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第三条 乙方守约第 66 页/共 67 页(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和安排宴请。(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条和第 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第六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 67 页/共 6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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