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财采〔2021〕1号
敦煌市财政局
关于对敦煌市教育局智能黑板采购安装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敦煌市教育局智能黑板采购安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SJX-2020-022,该项目于2020年12月9日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于2020年12月21日在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评标工作,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单位为敦煌市漫步云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我局于2020年12月22日收到敦煌市四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诉书一份,并通知采购人敦煌市教育局暂停采购活动,待调查处理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招标事项。
二、投诉基本情况
投诉人:敦煌市四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诉人地址:敦煌市沙洲南路5号
被投诉人:敦煌市漫步云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敦煌市沙洲镇现代实业四楼401
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智能黑板。其中:
★14、具备供电保护模块,在插拔式电脑未锁定的情况下,不给插拔式电脑供电。 (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16、整机符合 GB21520-2015 的能源效率等级 1 级要求;(提供国级检测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20、智能交互黑板通过前置按键可一键降低功耗 95%以上。(提供国家级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23、具备屏体温度实时监控(根据温度变化以不同颜色提示)、高温预警及断电保护等功能。(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以上4 项为投标文件原参数且为★标项,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做废标处理,此次拟中标供应商敦煌市漫步云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品牌为上海易教产品,经我方人员在上海易教官网(http://www.educationtek.com/)查询得知,此品牌智慧黑板官方公布参数并无此次★标参数(后附官网查询截图),故我方对上海易教产品性能满足与否存疑,拟中标方是否对上海易教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造假,若上海易教产品无法满足此次参数要求,应属于虚假应标。我方请拟中标方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查验,若无法提供,请做废标处理。
投诉事项2:
第二项教学应用软件——第一条教学设计模块
1、教学设计隶属于教学应用软件功能,且必须真实存在于智慧黑板并支持添加:mp4、txt、ppt、pptx、doc、jpg 、gif、等多种格式的本地素材功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商出具的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商公章)。经我方查证,上海易教智慧黑板产品官网公布的参数并无此项功能(后附官网查询截图)我方质疑此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为确保此功能的真实性请拟中标方提供样品现场展示,我方请拟中标方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查验,证明其存在的真实性,若无法提供属虚假应标。
投诉事项3:
第三项学科备授课工具
此部分参数共17条隶属于智慧黑板软件系统,是备授课一体化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教师以最快速度完成课件的制作及整理,节约宝贵时间。经我方查证上海易教官网智慧黑板软件部分并无此重要功能(后附官网截图),官网参数无法对此项功能做解释,请拟中标方提供证明材料做以解释。
投诉事项4:
智慧黑板第二部分内置插拔式模块化电脑
此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标配正版 Windows 10 Professional专业版(64Bit)操作系统,经我方通过官网(https://partner.microsoft.com)查询得知微软公司在国内市场仅授权少数教育经销商正式版权,上海易教并未列入微软授权名单,请上海易教厂家出具微软公司教育经销商正版授权AEP证书原件以供查验,且此项属★标参数,如拟中标方无法提供此项证明,属虚假应标,请做废标处理,且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如有虚假应标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投诉事项5:
第二部分教学应用软件---第3项教学资源平台
第2条数字教材 :数字教材覆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各个年级各个学科;符合当前教育理念,数字教材资源内容与课程标准及现行课改教材完全配套相符,能够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同步教学、备课、授课及教务管理等需求。数字教材内 容具有可拓展性和前瞻性,并能根据中小学教材内容的变化随时更新与补充(此项为招标文件参数)此项参数是教学应用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当前学校授课书本同步进行,是书本教学的拓展与补充。经我方在上海易教官网查证(后附官网截图)上海易教无此项功能参数说明,请上海易教提供部编版数字教材证明材料或部编版数字教材的授权书原件。
三、投诉调查受理情况
投诉事项1:
招标文件谈判内容及技术要求智能黑板。其中:
★14、具备供电保护模块,在插拔式电脑未锁定的情况下,不给插拔式电脑供电。 (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16、整机符合 GB21520-2015 的能源效率等级 1 级要求;(提供国级检测报告复 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
★20、智能交互黑板通过前置按键可一键降低功耗 95%以上。(提供国家级检测 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23、具备屏体温度实时监控(根据温度变化以不同颜色提示)、高温预警及断电保护等功能。(提供国家级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
以上4 项为投标文件原参数且为★标项,招标文件明确规定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做废标处理,此次拟中标供应商敦煌市漫步云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品牌为上海易教产品,经我方人员在上海易教官网(http://www.educationtek.com/)查询得知,此品牌智慧黑板官方公布参数并无此次★标参数(后附官网查询截图),故我方对上海易教产品性能满足与否存疑,拟中标方是否对上海易教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造假,若上海易教产品无法满足此次参数要求,应属于虚假应标。我方请拟中标方提供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查验,若无法提供,请做废标处理。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投诉事项★16和★20项技术参数与检测报告的内容一致,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投诉事项★14和★23项技术参数中标公司投标文件检测报告中没有具体检测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应按废标处理。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2:
第二项教学应用软件——第一条教学设计模块
1、教学设计隶属于教学应用软件功能,且必须真实存在于智慧黑板并支持添加:mp4、txt、ppt、pptx、doc、jpg 、gif、等多种格式的本地素材功能;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厂商出具的功能证明材料并加盖厂商公章)。经我方查证,上海易教智慧黑板产品官网公布的参数并无此项功能(后附官网查询截图)我方质疑此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为确保此功能的真实性请拟中标方提供样品现场展示,我方请拟中标方提供权威机构检测报告原件以供查验,证明其存在的真实性,若无法提供属虚假应标。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教学应用软件功能是否支持mp4、txt、ppt、pptx、doc、jpg 、gif、等多种格式,查阅了投标文件第290页,提供的该功能证明文件不清晰,无法判断。
综上所述,投诉人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3:
第三项学科备授课工具
此部分参数共17条隶属于智慧黑板软件系统,是备授课一体化教学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教师以最快速度完成课件的制作及整理,节约宝贵时间。经我方查证上海易教官网智慧黑板软件部分并无此重要功能(后附官网截图),官网参数无法对此项功能做解释,请拟中标方提供证明材料做以解释。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该项功能无法判断,需实际操作演示确定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4:
智慧黑板第二部分内置插拔式模块化电脑
此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标配正版 Windows 10 Professional专业版(64Bit)操作系统,经我方通过官网(https://partner.microsoft.com)查询得知微软公司在国内市场仅授权少数教育经销商正式版权,上海易教并未列入微软授权名单,请上海易教厂家出具微软公司教育经销商正版授权AEP证书原件以供查验,且此项属★标参数,如拟中标方无法提供此项证明,属虚假应标,请做废标处理,且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如有虚假应标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关于配置正版Windows 10专业版操作系统,我们认为可购买正版的软件进行安装,也可实现项目要求,可不需要授权。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
投诉事项5:
第二部分教学应用软件---第3项教学资源平台
第2条数字教材 :数字教材覆盖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各个年级各个学科;符合当前教育理念,数字教材资源内容与课程标准及现行课改教材完全配套相符,能够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同步教学、备课、授课及教务管理等需求。数字教材内 容具有可拓展性和前瞻性,并能根据中小学教材内容的变化随时更新与补充(此项为招标文件参数)
此项参数是教学应用软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与当前学校授课书本同步进行,是书本教学的拓展与补充。经我方在上海易教官网查证(后附官网截图)上海易教无此项功能参数说明,请上海易教提供部编版数字教材证明材料或部编版数字教材的授权书原件。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招标文件中,对教学资源平台资料库、资源库等内容及功能,招标文件中没有具体要求授权,只要实现基本功能即可。但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实现各项完整功能,建议招标人对招标的该模块功能进行实际操作演示,进行功能验证。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投诉处理决定
经原评标委员会二次核实和组织专家论证:投诉人投诉事项一、二均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认定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敦煌市财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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