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临沂市汤河党委及司法所院内沥青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该项目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市汤河党委及司法所院内沥青路面工程。
2.2、招标内容:沥青路面铺装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临沂市河东区汤河镇党委。
2.4、工期要求:30天。
2.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部颁的现行标准及要求,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标段 | 项目内容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中国采招网(bidc enter.com.cn)* |
/ | 临沂市汤河党委及司法所院内沥青路面工程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0.657296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复印件装订成册):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拟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5日,每日08:30—11:30 ,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山东博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北京东路与温泉路交汇北300米路西)。
3.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招标日程安排: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0日9:30时,过时不予受理。
地点:山东博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4.2、开标时间:2021年1月20日9:30时
地点:山东博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冯立府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查看详情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