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光明区云计算中心(二期)、智慧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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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光明区云计算中心(二期)、智慧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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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金额: 44.11万元以内(大写:肆拾肆万壹千壹佰元整以内) 两个项目测评服务费用需分别报价,其中: 1.云计算中心(二期)最高限价为:16.3万元; 2.智慧社区(一期)最高限价为:27.81万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光明区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电子邮箱: zsjlyw@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1年1月14日 |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