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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光明区云计算中心(二期)、智慧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的

来自:采招网(www.bidcenter.com.cn) 第三方测评 社区 智慧

所属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 发布时间 2021/1/14 关键词第三方测评社区智慧   近期更新42625项目点击关注“第三方测评,社区,智慧”实时招标项目
招标业主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查看该业主所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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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采购光明区云计算中心(二期)、智慧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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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关于采购光明区云计算中心(二期)、智慧社区(一期)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功能性检测
按照合同对其功能实现进行检测,确认其是否已正常实现,且能否满足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建设需求。
(二)文档性检测
1.操作、维护文档是否齐全、是否包含产品使用所需的信息;
2.用户文档描述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没有歧义和错误的表达;
3.用户文档是否容易理解,是否通过使用适当的术语、图形、详细的解释来表达;
4.用户文档对主要功能和关键操作是否提供应用实例;
5.用户文档是否有详细的目录表和索引表。
(三)性能效率检测
按照相关检测标准对项目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测,检测性能指标是否满足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以及已确定的需求文件的要求,以验证所测试的系统的性能效率是否在正常情况下满足建设及使用要求。
(四)安全漏洞扫描
1.软件中的密钥是否以密文方式存储;
2.软件是否有留痕功能,即是否保存有用户的操作日志;
3.软件中各种用户的权限分配是否合理;
4.安全扫描是否未扫描出任何安全漏洞及隐患。
二、服务标准
1.《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
2.《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 15532-2008)
3.《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项目检测验收规范的通知》(深府办〔2008〕122号)
4.项目相关文档。
三、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资质证书(证书附件范围须包括 “软件产品”)等;
3.必须承诺参与本项目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四、服务要求
1.检测团队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软件评测的相关资质证书,同时必须安排一名项目经理作为团队负责人,负责本项目检测的全过程指导和管理工作;
2.供应商应评估测评工作量,并在采购单位的认可情况下,对进度进行规划及管理,确保整体测评工作按照规划的方向执行,每个项目的测试周期(测试工作开始到出具测试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不包括测试过程中的系统整改时间);
3.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向第三方传泄,不论本项目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五、其他要求
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月21日 18:00;
2.本项目投标文件要求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通过邮寄或现场提交;
3.投标文件接收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4楼450办公室;接收投标文件联系人:陈小姐/朱先生:********查看详情(仅接收投标文件)
4.现场投递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我局接收投标文件联系人的签收时间为准,邮寄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以邮寄查询系统显示的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未密封加盖公章及未按指定地点投递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其他投标事宜请联系项目联系人罗工;
项目预算金额:
44.11万元以内(大写:肆拾肆万壹千壹佰元整以内)
两个项目测评服务费用需分别报价,其中:
1.云计算中心(二期)最高限价为:16.3万元;
2.智慧社区(一期)最高限价为:27.81万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光明区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查看详情

传真: 电子邮箱: zsjlyw@szgm.gov.cn

公告日期:2021年1月14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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