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第二中心幼儿园教学楼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新泰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12】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泰市翟镇。
2.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3工程概况:本次招标共1栋楼 ,建筑面积2421.39平方米,框架结构,共三层。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新泰市市外企业须有进新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4日至2013年2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进新备案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翟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翟镇
邮 编:271204
联 系 人:董瑞
代理机构:泰安市同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泰山金华大厦6楼
联 系 人:张开菲
电 话: ****-*******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TATXZB@163.com
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朱林富、梁秀
电 话:****-*******查看详情
电子邮箱:xtsjy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