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关于购买学校卫生医疗保障服务的公告
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落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学校师生得到及时、有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我局拟通过向医疗机构购买学校卫生医疗保障服务,以解决部分未配备校医的学校提供卫生医疗保障的问题,现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精神,结合学校卫生工作需求,特发布此公告。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时间: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于2021年2月4日前与我局接洽,同时提供整体方案、报价名细及相关材料(见附件2)。
3.结果确认:根据医疗机构响应文件,上报局务会研究决定,并在翔安区政府网公示。
附件:1.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2.报名资料及评分细则
联系人:林老师,电话:****-*******查看详情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