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49号)、《金东区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金东财预执[2019]49号)等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的委托,对金华市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资金定期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21-FW3071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资金名称 | 选定家数 | 资金金额 | 存放期限 |
1 | 其他财政性资金 | 2-3家 | 2.8亿 | 1年 |
备注;有效投标人为4家,选定2家, 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以上选定3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金义新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当年已正式签约落户金义新区(金东区)的银行视同已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1年 2月7日至2021年3月3日(休息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在金义新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备注: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
(三)工本费:500元,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账 号:130*****00000168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4日09:30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一)文件递交方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邮寄或提前现场递交,送达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3月4日09:30,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达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代理机构不再接收,采购人与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二)递交密封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正常密封技术标书和价格标书。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代理机构统一拆除邮寄外包装后进行保存。
七、开标时间:2021年3月4日0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一)代理机构建立钉钉群,开启群视频直播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由监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
(二)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表须在开标时间前1小时自行添加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朱女士(钉钉号elva6275,添加请备注“3071直播”),以方便代理机构现场建立钉钉群,未及时添加视同认可开标程序。
九、投标保证金:无须缴纳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金华市金义新区新城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联系人:朱女士 谢先生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