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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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固县政府采购询价单 项目编号:JC13(49)号单号:CXC(2013)9号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配置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 价 | 金 额 | 台式电脑 | 详见技术指标响应表 | 台 | 7 | 打印机 | HP M1005 | 台 | 3 | 金额 (大写) | ¥ | 供货期限 | 质保期限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说明: 1、所报产品必须是设备生产厂家指定在中国大陆地区销售的原装正品。 2、本次招标采购的电脑须在联想、戴尔、宏基三个品牌中任选一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产品来参与投标,所选型号的配置必须等于或高于询价单技术指标要求。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询价采购文件所列要求做出承诺。其报价含设备、运费、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应计费用。 3、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价格相同者,先交货者成交。 4、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须交纳1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已预留保证金的除外)。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当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无故中途退出采购过程的供应商和不按合同约定履约者,除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外,按相关规定处理。 5、未在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投标供应商,请按《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备案。 6、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中心的监督下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未尽事项在合同中约定。 7、付款方式:产品安装、调试、培训完毕,试用15日后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产品使用无故障三个月后无息退还,质保期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办理。 8、请各供应商于20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9:30时,携加盖公章密封后的询价单来采购中心参加投标。 联系人:胡泊 李代华 联系电话:****-*******查看详情 |
城固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技术指标响应表 台式电脑配置 | 招标标的物技术指标 | 投标标的物技术指标 (供应商如实填写) | 响应评价(负差/相同/正偏) | CPU处理器 | I3-3220 | 内存容量 中国采招网(bidcenter .com.cn)% | 4g | 硬盘容量 | 500G | 显卡芯片 | 1G独显 | 屏幕尺寸 | 19英寸LED | 光驱 | DVD刻录机 |
投标人:(公章) |